死的世界是生的世界的倒影
阴宅也是现实房地产业的倒影
文/杨海鹏
清明节与春节,是中国仅余的列入国家公共假日系统的汉族民俗节日。两个节日对魔都居民而言,最大的感受或像是苦难行军。
清明节的魔都及周边的景象,若从空中俯瞰,可看到持续的人流车流骤然迸发出来,沿着公路网铁路网奔突抑顿,然后变成涓涓细流,消失于杂花生树的江南乡野。那里是先人墓庐所在。
回程则是这道程序倒转,同样艰辛。
相应于魔都墓穴均价六万一平,豪华版三十万一平,寸土尺金,这种周期性之迸发,或会持续百年。
出行之舟马劳顿,可谓怨声载于道路,再加自媒体的回旋放大,人们对未来一抔之土的担忧,使公共墓地政策问题,受到前所未有的诘问。
上月始,配合京衡律师事务所的公益项目,笔者对湖州枫树岭公墓进行个案研究,结论可以用"忧心如焚"四字形容。
政府实事项目
湖州"枫树岭公墓"位于吴兴区妙西镇西部,是湖滨平原与莫干山余脉之过渡地带。地邻茶圣陆羽故里及西塞山风景区。熟读唐诗宋词,即知此处为名家游历吟哦之地,湖山胜景,自是醉人。
浙人向重祭祀。于北方人“国之大事,惟祭与戎”相比,浙人或以世俗名利之追逐,取代带有国家主义色彩的“戎”(战争)。温州人世道好时,热衷于挣钱;世道差时则赌博大热,另一项就是修来世,大造椅子坟。湖州古来乃是富贵温柔之乡,湖州人温和娴雅,然对修坟同样热衷。
“枫树岭公墓”项目,即是在民间修墓热之推动下,于2005年经湖州发改委审批立项。
主持其事民政部门公开意见是:只有建设高标准公墓,提供墓葬条件,才能有效遏制乱埋乱葬。
2006年初,该项目列入湖州市年度十大实事项目。批复占地40.4公顷,容纳墓穴19.6万位。
这是一座园林式墓园,中有两溪四湖,七桥七亭,加上游览辅助设施,在浙北首屈一指。
湖州的报界援引民政部门的人士的话说:"枫树岭公墓"建成后,可以满足城区人口三十年的墓葬要求,以后几十年不会审批新的公墓。
有实事工程这面民意大旗,涉及发改土地林业环保供电等部门一路绿灯,许多政策法律障碍,均不成障碍。
"大手笔"之一是突破"831大限"。
(2004年3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联合下发71号令,要求从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经营性项目用地一律公开竞价出让,各地不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进行协议出让。)
"枫树岭公墓"面向城镇居民,理论上只能是经营性公墓,但却意外获得了浙江省政府批准,湖州市遂以"湖土划拨字(2006)第317号"文"划拨的土地。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司是湖州市民政事业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墓地营销员使劲向笔者吹嘘,一次缴费后不存在使用期限问题,原因即在该项目可疑的"土地划拨"。
被挤压的公益
在中国法律上的公墓分两种:公益公墓是乡村公墓,是乡村组织在集体土地上营建的墓地;经营性公墓是在国有土地上建造,面向本地(或同一火化区)居民发售。
后者虽属商业化运作,然因防止商业化炒作,亦由政府对消费人群、土地规划、土地供给、服务价格等进行高度管制,通过管控保障墓穴这种公共品供给。
于湖州一般干部和市民的理解:主持该实事项目的湖州市民政事业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是"民政局的公司"。
而国家将国有土地资产划拨给国企运营,而不是经过公开拍卖,有利于降低土地成本,最终会在墓葬价格上,给予湖州人实惠。
根据2006年"枫树岭公墓"工程二期项目土地征收方案,征收妙西镇沈埠村、妙山村土地14.7164公顷,其中耕地8.5916公顷,林地2.3754公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仅每公顷27万元,折合每亩仅1.8万元。
现在无法了解征地费用是由财政拨款,还是由运营公司代为支付。但经测算,因为是划拨,征地均在同年完成,运营公司获得毎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政府财政或运营公司的对价是27元。
40万平米,近20万穴,以一穴1平方米算,容积率0.5,"楼盘价"仅54元。也就是说,若"枫树岭公墓"真作为一项政府实事项目、惠民工程来做,征地加上园林绿化景观设施建设,1000元一穴尚有微利。
但公墓最低8000元一2万的墓地早已售罄,仅余5万一9万的墓穴。销售人员介绍,由于墓价偏高,主要的消费群体是生意人和沪杭两地的客户。
园方可根据客户要求,订制艺术墓地,可制作死者塑像,价格20万一200万不等。一对上海夫妇订制了100平的艺术墓地,价格是200万元。
根据统计数据,湖州吴兴区人均年收入4万余元,尚不足购买这项"实事工程"的一眼墓穴。吴兴人口42万,年死亡5000左右,十年死亡人口5万余,但"枫树岭公墓"仅卖出墓穴4000余。
而囤积的墓穴则在19万左右,以5万左右的均价,其市场估值当在80亿一100亿之间。
均价5万的墓穴,实际上只是付出一次付出20年的租金。因为在《经济合同法》中租赁期限最高为20年,20年后续约,所需费用可能更为高昂。若以住宅地产70年土地使用期,则5万的墓穴相当于20万。
这个价格相差湖州房地产的20倍以上。
公私合营
"枫树岭公墓"现实的状态,无疑已悖离政府实事项目之初衷,而且它不是立项后因为长三角墓穴严重缺短,因市场利诱而"失身"。从它立项第一天起,操盘者即明确他要做什么,而满足湖州城区三十年墓葬需要,仅是一个巨大的幌子。
湖州巿民政事业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并非纯正之国企。为承接这一实事工程,它于2005年12月成立。
除湖州民政局所属"湖州市民政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0%股份外,另70%股份持有者为私营企业杭州市圆通民政事业经营服务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后追加至2000万
实际运营由"杭州圆通"负责。董事长是"杭州圆通"的孟文囡。董事会除"杭州圆通"的人选,还包括湖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姚煜章和殡仪馆馆长寿立峰。
一间私人控股公司承接政府"实事项目"建设运营,且获得了无使用期限的"划拨土地",经营利比毒品的商业项目,让人匪夷所思。
在"枫树岭公墓"建成后十年,根据新闻报道,湖州市民政执法大队多次对违反国家和省墓葬管理规定的违章墓地进行清理,成绩斐然,受到民政部和省厅领导表扬。
而在"枫树岭公墓"内,触目即是的违法违章,却无人查究。
据营销人员介绍,客户一半来自上海等地区。这种跨区经营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和浙江条例的规定。多数墓穴和墓碑规格,超过巜浙江殡葬管理条例》的要求。
在墓区多为夫妻同穴墓。按地方风俗,墓碑上的名字若是红字,则代表人尚在世,若嵌金则代表已经去世下葬。夫妻一方死亡,给另一方预留骨灰放置空间,不在法倒禁止之列。
但"枫树岭公墓",墓碑上夫妻名字均为红色的,并不鲜见。有的人四十几岁已经购买了寿穴。而这种做法,均在民政部巜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和巜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禁止之列。
长期分管民政的前湖州市常务副市长杨建新,在墓区近顶端一块台地上,圈了一片约百余平方米的"家族墓地"。其中有其祖父母的合葬墓,乃从几十公里外迁至此地;另有为在世的父母建造的"活人坟"。
剩余空地面积尚可安置五六块同样规格的墓碑,营销人员说是客户预留,不能再卖。中以矮树稍作隔断。
与已开发墓区隔一湖泊,对岸山脚下,有一形制更大的墓地,附有两百平方园地。这是董事长孟文囡父母的墓地。早逝的孟氏夫妇是宁波余姚人。一内情人士说,他们当年都是土葬的,"你查不出他们有火化的记录"。
当地企业家曾就杨氏建豪华家族墓地举报,但没有任何回应。他们说,"枫树岭公墓"已出让的墓穴,远不止近五千,"这是公开销售的数字,民政局有备案,没有备案的,还有一千到两千之间,不是没有付款,就是现金结付不开票"。
他们拿出一叠写有墓碑编号和出售价格的记录。那"一千到两千"即在编号之外。笔者看见,相当数量同规格相近时间购买的墓地,价格差异达两三倍。
问销售人员这么多违法违规,上边查怎么办?答:"里面都是有身份的人,谁动他人先人的坟,会犯众怒。"
"民政局的人,一直在我们这儿办公。"
相形于村社民间"擅自"办,建在集体土地上,招徕城市居民,价格便宜的"小产权公墓","枫树岭"是法外之地。
民政执法每一次对民间违章建墓的清剿,即为他们制造新的需求。
垄断的代价
生老病死,求学购宅到下葬,中国人都颠扑于各种垄断权力设计的收费站之间。
我们没有从摇篮到墓地的保障,只有从摇篮到墓地的垄断,和由垄断造成的溢价收费。
当社会保障异化为垄断生意,差不多可以用法家"疲民之术"解。
阴宅是阳宅的倒影。但房地产市场由于众多企业进入,供应充足,对价格无疑有所抑制。墓地价格之所以能卖这么贵,主要原因是该领域的高度管制所致。
《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那么,该如何取得政府的批文兴建殡葬设施呢?按照民政部制定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粗看这条文,进入公墓行业门槛不高。但政府对建设公墓并不设立明确的准入标准,使得该行业内的从业者无需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一方面政府以土地资源缺乏,不批殡葬用地。而经营企业低成本囤有大量墓葬用地,捂盘惜售,导致价格畸高。
上海的0.7平米的墓穴,隨便即可以卖出15万的高价。
报刊上不断有人发出"坟墓围城"的骇人言论。
与湖州的区区40公顷,即可满足三十年丧葬需要一样,上海不缺土地。
由于长江携带泥沙的成陆作用,上海的土地一直在以每年五万亩以上的面积在增加,而上海所有公墓用地,加起来不过五千亩。
所有的秘密在于管制制造的垄断价格。
家人问及我对身后怎么想?我对女儿说:“把我的骨灰倒马桶里冲掉。”这辈子受够垄断之苦,何必牵连后人?
我心中追慕的葬法,是民国词人吕碧城的。她孑然一身,无儿无女,嘱咐徒弟将她的骨灰和面成丸,“投之维港,结缘水族”。
维港即香港维多利亚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