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你去了哪里,
我蓝眼睛的孩子?
你去了哪里,
我亲爱的年轻人?
淡入
黑色的屏幕
(一个白人的声音):如果别人问起我来,就说我出去参加某个长途旅行,去塞浦路斯,或者失足掉入大海了。(停两秒)
插入《A Mind I Knew》歌曲
打出标题
黑底白字:跟着音乐节奏依次出现
哒, 敲敲 哒哒
BOMBER(如果你想写你的代理商就那么做吧) PRESENT
哒哒哒,哒,哒哒
DIRECTOR BOMBER HE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
VERY GOOD NAME OF IT
(音乐继续)镜头给一个穿着黑色衬衫带着帽子的男人的背,大概镜头偏下占屏二分之一左右,给远处的画面打上模糊特效。镜头两倍慢速。从一条小巷中穿过。小巷的阴影打得重一些,男人旁边是一个垃圾箱,上面停着一只鸟(用点特效)
在行驶到一半的时候,镜头给左边墙上的杜克大学的经典涂鸦(做着各种奇形怪状的动作的小人)。
走出小巷,外面是高楼大厦,镜头给一下阴暗的天空。(这个时候镜头慢慢回复正常速度)然后转到男人的头部,一个年轻男人的凌乱的黑色发型的头部。街道上很多人流从他身边经过,在走到一栋砖红色的建筑物前面的时候,把视角给一个在旁边打鼓的牙买加卖艺青年,接着镜头转回他身上,一个人撞了一下他的肩膀。他回过头去,镜头也跟着回过去,侧着对着他的后背,那个撞他的年轻人对着他竖起了中指。然后他拿起手机离开了。
镜头不要转回去,而是直接给那个男人正脸,是个白人。他戴着一副墨镜,脸上胡渣很多,鼻子高跷,嚼着口香糖,他的嘴唇有许多干裂的痕迹。镜头没有停止,转了一个圈,回到了他的背部,然后继而往下,到了他的膝盖处。他走入了那一栋红色建筑物,推开了玻璃门,走入了阴冷的室内走廊。镜头转到脚部,几个穿着皮鞋的急促的脚快速穿过男人的脚。
镜头给头部。他走过一扇窗户的时候,窗户突然被打碎,男人没有在意,继续向前走。接着走过另一扇窗户,窗户又被打碎,他仍然漠视着走了过去。一个记者从他面前跑到了后面去。接着从尽头的走廊拐进来三个穿着黑西服的中年人,他们快速绕过了这个男人。
男人向左拐,走入一扇门。(刚好切入音乐放到一个结尾停止)镜头立马切换到那扇门的房间里面。
房间里的摄像头要正对着他。(我可能没有描述好,是这样:这个房间是个七彩斑斓的涂着涂鸦的正方形房子,镜头前面摆着一张桌子。)
男人走进来,把墨镜摘下来,环顾了一下四周:嘿,那真不错,(他指了一下天花板上的一只天使)我喜欢那一幅,(他把墨镜放进兜里,看着镜头)看起来你在我不在的时候干了些不得了的事情。是吧?(停一秒)
他走近了摄像头(摄像头一动都不动),坐在那张桌子上:听好了,我是专门过来找你的。你不用太害怕。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甚至不知道你存不存在。
(他坐下,把手交叉着放在桌子上,又回头看了一下色彩斑斓的房间,停三秒。)
他看了一下最右边的一幅画,说道:那边摆一架钢琴,可以让这个房间(他回头看了一眼镜头,嘴角上扬,有些开心)-更有对称美不是吗?哦,小家伙,(他把脸侧过来,)我忘记你是个业余爱好者了。我会尽量把这个故事讲好的。
(镜头变黑,一秒钟,切掉所有声音和镜头)
(男人的声音)我是个小孩。我生活在一个——很棒的地方。嗯——那是个遍地都是鲜花,遍地都是罂粟花和樟树的地方。我想想,我的童年是在那里过的。你一定以为我是在那里过的。
(镜头出现一张由蜡笔画出的具有抽象风格的脸。那是一张像是瓜子一般的椭圆形和随手画出来的棕色头发和其它五颜六色的矩形,背景是蓝色的,一看就知道是随手图绘的。没错,像小孩子的画一样潦草。现在先是静止两秒钟)
男人:我是个小孩,那时候。我是个长得像个瓜子,瘦弱得像一个吸了毒的明星。然后我出了家门,左看看右看看。(镜头拉远,把那个动画形象完整地展现了出来,是一个抽象的小孩形象,从他煞白的脸色来看,他是个白人。他把椭圆的小眼珠子往左边瞧瞧,又往右边瞧瞧。)
男人:我看见了一个牌子:每一个出生的人都要来这里一趟。(镜头朝向他看的那个方向,在青青的草地上,站着一个沉默的满脸白色胡子的老人。旁边竖着一块牌子。)
(镜头给老人)老人叫道:噢,可爱的孩子(他的手臂像是被木偶师操作了一样动了起来,脑袋晃来晃去的),快到这边来。况且你也没得选。
男人:我走了过去,(镜头给男人的动画形象的脸(为了方便,我把这个形象叫做蒙太奇),他走出了镜头,他的抽象风格的眉毛体现出他很好奇)走到那个老头子跟前来。(镜头半侧给老头,一半给蒙太奇,他们相对着)
老人:我这里有几块石头。只有一块是黑色的,其它的都是白色的。(老人的手臂在衣兜里面移动拿出来十块小石头,镜头全部给老人的手)那么,你想选哪个?(镜头给蒙太奇和老头子)
男人(镜头给蒙太奇的正脸,蒙太奇把手放在嘴巴旁边):我不知道我当时是怎么选的黑色石头。我真是愚蠢——也许我是想表现一下自己,所以我就选了黑色石头(蒙太奇拿走了黑色石头)。
老人若有所思(两秒钟),然后说:街道永远是民谣歌手喜欢描写的物象。确实很漂亮,它无穷无尽,而且还很孤独。所以你为什么还要站在这里听这些屁话?快走开吧,我爱你——可能太直白了,直白是粗鲁的家伙的——(蒙太奇出了镜头。老人又叫住了他)等一下,对了,要是你有机会,多留意身边的朋友……我知道你脑子很混乱,我没给你一个背景故事,就用几句编造的话搪塞了过去,对不起,抱歉,咳。(他担心地瞧了一眼桌面)
男人:我不是很明白他的意思……但我还是得向前走。人生没有刹车可走。可是你知道方向吗?我不知道啊!没事做的感觉真不好。
我往反方向走。(画面上的花和草渐变成油画风格,蒙太奇变得具象化起来,油画上的天空看起来浓重富有阴影感,花草变得柔顺。一阵风吹过来,能飘的东西全部飘起来了)
插入音乐《Blood》
男人:我依然记得最初的那段路往前走了多远。我得翻过五十座山峰,还有数不清的河流。(描绘蒙太奇在森林里走过的场景,还有攀爬高山,跨过大海,走过核爆炸的辐射之地,爬过一根背景是白色的枪管,他努力地保持着平衡,遇到高跟鞋山洞,还有在天上飞驰而过的尸体。他们正要赶往天堂。)我也会遇到很多和我同行的人。(看见一片沙漠中央有一块尸体,只剩骨骼的尸体。尸体上刻着字:爸爸爱你,这是我给你的礼物。蒙太奇拿起尸体旁边的那个十字架。他把十字架揣回口袋里,镜头拉远,他独自一人过了沙漠。这一段持续一分钟。)我没法停下来……总有什么东西催着我前进,可能是我爸爸的灵魂,或者是一些肮脏的小玩意儿……
(他架着鲨鱼和骆驼奔跑。给草原和大海的俯瞰镜头。音乐进入高潮)
(音乐结束。戴着头巾,蒙太奇翻过一座墨绿色的山头,眯着眼睛看着远方。)
嗨,嗨!(从镜头外面传来一阵叫喊声。蒙太奇不由自主地回头看去。)
(镜头给那个声音传过来的方向——在对面那个深绿色的森林前面。有一个戴着棕色帽子的小孩站在那里,他穿得挺花哨,靴子上挂着一根钉子,皮带里插着一把手枪。那个小孩也是油画风格的,不过具有梵高的流线画性质。他应该有蒙太奇的肩膀那么高。他兴冲冲地跑过来,发出快活的啸叫声。那些声音也拥着草地的清香飘过来。)
(蒙太奇站在原地等着他过来。那个小孩终于跑到了蒙太奇和他的鲨鱼面前,他大呼了一口气)小孩:呼,我终于见到活人了,我在这里已经打猎了三年多了……我就跟那些猎人们生活在一起(他指了指森林)。那些猎人们跟我说这边会有人过来……我说我才不信呢,那边可是悬崖和峭壁,没人过得去那里。对啦,(镜头给他脏兮兮的正脸)我们正打算要去猎杀一匹传说中的猛兽!
男人:那是什么?
小孩卖了个关子。
小孩:跟我走吧,猎人们的营地就在森林里面。我们才刚刚走到一半的路程呐。你貌似是个没有找到事情做的人,那样四处流浪的生活是很无聊的。
男人:(镜头给蒙太奇正脸)我当时并不知道什么是无聊,我在不停地逃离那些威胁我生命的东西。不过做一个大忙人兴许也不错。猎杀一匹马,听起来就很酷。(蒙太奇走出了镜头)
镜头给到远方的草地。
(画风变成美国成人动画片僵硬且诡异的带有讽刺色彩的喜剧,类似的有《马男波杰克》。镜头给一个干杯的镜头,然后是经典的讲笑话时间。他们中间有的是讲美国方言,有的是讲英国的爱尔兰方言)“哇,小子们——别把屎落在营地五十米范围内,擦下你的裤子吧,上面全是虱子。”
(那些坐着的人中间有黑人,有白人,他们穿着或者墨绿或者是灰色的猎人制服,他们把枪放在膝盖上或者是用来当小孩子的玩具玩。他们把头伸进硕大的枪管里去)
(镜头给慢慢走近的小孩子)小孩:我叫菊达斯,你可以在那里拿到猎枪——(指了指)你可以跟我们讲一讲你是怎么到这里来的吗?我们正要往那边走。
(镜头给蒙太奇正脸,持续五秒钟)男人:在那之后,我第一次意识到了自己存在的幸福。我准备了一大堆故事。
(换到天上,星光闪闪)男人:我滔滔不绝地讲了我从出生点到这里来的所有见闻。我甚至还讲了关于高跟鞋飞过天空和插在泥地里的十字架。
(镜头移动到蒙太奇激动又扭曲的正脸)“然后我就迈了过去。我踩到了一只鲨鱼的背上,它大叫一声,嘟囔着说,叫我起来。我——”
(镜头给那个满脸胡渣的马脸瘦长的中年男人。火光照在他的脸上)“这不合情理!小伙子,你滔滔不绝讲了有三个小时了。我却觉得这是在一天里面发生的事情。鲨鱼为什么会说话,就算是美人鱼都不会讲话——”“那是儒艮。”“对,这和神话差不多——都是假的。嘿!菊达斯,跟我们讲讲那个传说中的生物吧!”大家一阵欢呼。(他们从火堆旁站起来,簇拥到了菊达斯的凳子周围)
(菊达斯靠在柱子上,瞧了瞧蒙太奇,笑了一下。然后他坐在帐篷旁边,讲起了他的故事)
男人:多么好玩的聚会!这比一个人逛来逛去好多了。我只是个没法控制情绪的小毛孩。而菊达斯是一个优秀的讲故事大王。也许我能在他身上找到方向。
男人:那个满脸胡渣的中年男人跟我们描述了一下他的计划——他们会穿过整片森林,到达山谷的另一边。那里有一条很长的铁轨,城际火车在那里有一个中转站。他们会从那里到到达那匹白马所在的平原。那匹白马有着灼烧一切的马蹄,摧毁山河的撕叫声。(给一段剪纸画,描绘这匹白马)
“是个很好玩的冒险。”
“当然好玩!不然你认为这是什么?这可是伟大的事情……而且也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好方法。”他认真地对我说。
“道理说得不错。”
(镜头转向蝴蝶。白天)我周围的自然的森林正慢慢入侵着天际线,粗糙的树皮和我接踵,泥湿的土地亲吻着我的靴子(昨天他们给我的,作为志愿者,不要给他们惹麻烦的责任)。我看见叶片中间密密麻麻的阳光射下来,好像我的千千万万个影子在跟我一起行走。猎人们熟练地在山坡上的草丛间挖下一个个小坑,他们把带钉的靴子深深地踩进去,不一会儿就爬上了陡峭的张牙舞爪的高地。我踩着他们的足迹上山,就好像童话里的旅行者的脚印,小孩子踩在上面装作没有出门打雪仗一样。
我问过菊达斯为什么不坐飞机。
“要是坐飞机,还要猎人干嘛?一个人想要走到终点,或者是避开地狱的时候是不能绕弯路的。”
“坐飞机算是弯路吗?”
“是啊。”
我没有再问为什么。
“那为什么要坐火车?”
“那是通往没有飞机坐的地方的唯一的道路。因为火车跟飞机不一样,它还是忠诚地贴着地面行走。”菊达斯说。
“你为什么不问问我的名字?”
“为什么要问,首先你只是个小毛孩,你对于我们来说只是加重一块负担而已,你须努力让我们相信你。还有,找到你自己的目标,不要跟无头苍蝇一样。”菊达斯走到前面去了。
有事的时候,我会一直走,没有事的时候,我就蹲下来思考,没有来头地胡思乱想。那些无法遏制的思考经常把我搞得筋疲力竭,我每一次合上眼,都怀疑这是我的另一个幻想。我的梦境掺杂着我的神经的生长,就像树枝铺满天空一样。我说不上是好事还是坏事。但我的脑子里总有一些东西徘徊不散。
后来我知道了,我在害怕死掉,然后虚度一生啊!我大悟。
我看着兜里的那一片皱巴巴的十字架,知道了那是父亲的礼物。
但也许他还跟我说了,要去结交一些朋友。他是这么嘱咐我的。我知道朋友不是那么容易弄到的。如果我在死掉之前没有交到朋友的话——等等。
这就是目标。我的思绪在那时忽然就开朗了。你可能会觉得奇怪,交朋友算什么目标?不过放过我可怜的心吧,我已经找不到别的什么了。我也不知道我爸想跟我说什么来着。他只是给了我一个十字架。
“当我还是——”菊达斯呼啦扯开一片藤蔓,那些真菌们欢快地跳起舞来,“我站在我的父亲面前挑选石头的时候,他就告诉我说,白色石头并不是代表我平庸,而是因为每一个人都有去争夺理想的权利。听起来挺易懂的。他待在那里,告诉每一个孩子该干什么 。但我们不常听他的教诲。我的父亲站在那里,向我述说他碰到的每一处弯路。可是我们知道,老人们都是喜欢走弯路的人。”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问道。
“因为他亲口这么跟我说的,孩子,你可能会成为一个猎人,虽然我不想让你成为猎人,但你必须要学会结交朋友。”
跟我说的不太一样。“很好……很好。”我喃喃自语道。
然后我抬起眼睛,说,“我可以成为你想要了解我的名字的人了吗?”
菊达斯看了我一眼,“想得美。”
七天的长途跋涉。
我的脸上沾满了污泥。我迈过了不知道多少座山。猎人们和我终于慢慢混熟了,我可以对着他们开玩笑,然后在篝火旁边讲我的没有来头的故事。日复一日的讲述,他们就相信了我的那些像塔罗牌一般的遭遇。
他们都谈到了自己的父亲,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头头说,他们以后也会当父亲,可是那是多么无聊的职业。当个父亲。
我们第一次听到火车的汽笛声是在第八天早上,我刚刚从我的卧铺上醒过来。我们看着下坡的那条铁轨上,多了条长长的怪物,蓝皮包裹着他的身躯。它大口吐着白色的烟气。
列车长站在停车站那里抽烟。她打扮得像个朋克风的痞子,脸上点着烟熏妆,下面穿着一条喇叭裤,头发脏乱。她不经意地看了看山上的那些黑点。
等我走到她跟前的时候,她才把烟头扔掉。她看了看我,意味深长。随即把目光转到了那个头头身上。头头给了她一些钞票。她往后指了指第二节车厢,说:“随便坐哪,反正没多少人坐。”
(画风转变为剪纸风,我想那种风格应该类似于几米的)我坐在了第一节车厢的前面(这里挺安静的,一个人都没有)我把脚搭在火车的外沿上,好看看左边的风景——那是连片的深绿的群山。铁轨不远处就是悬崖。
火车开始动起来了。我四处看看,那些花草都在对我微笑,随风吹拂着,但我自己却高兴不起来。接着,风开始触碰我的脚尖,泥土颗粒与我拥抱,连着的飞絮跑到了我的靴子里。
—一部旧吉他摆在车厢泛黄的金属地面的尽头,和这里面的其他旧物什比起来是个强烈的反差。它躺在那儿紧盯着我,做贼似地盯着我。我猛然发现另一头静静地随着火车起伏的仓鼠笼子也在盯着我,车子轱辘声更是大胆地闯到了我的面前。
“小屁孩,别摔下去了。”我听见一声漫不经心的劝导。
那是隔着一扇空的金属的墙壁传过来的。列车长拉了一下什么东西,我听见咯噔的一声,然后那个东西掉了下去。“妈的——”然后是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
那个怪异的列车长走了出来,她把她的手环弄得叮当响。
“黑色石头。我很久没有看过了。”她随意地说道。
“你——”
“是呀,我确实是扔掉了,如果我想要做什么事情,我必须会去做的。”我还没开口问,她就说出来了。她把我背后的架子上的瓶瓶罐罐弄得很响。她的背上绣着阿拉伯文字。我看不懂。
“你是从钢筋水泥那边来的,对吧?那儿是什么样?”
“没有石头的人才能到那里去哦。”她说,“但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勇气能扔掉石头的,毕竟那是一种牵绊。”
她在诱导我。我想,这真是个好兆头。
“你有家人吗?”
“你是怎么说出这个单词来的,家人?你不知道家人是什么吧?家人就是可以让你成为独立个体的一群人。他们不一定喜欢你,但一定爱你。你想要成为大人,就必须要成为家人。”她停了一会儿,笑着把牙套露出来,说道:“说了你也不懂。你应该去尝试一下。”
她猛然回头,带着一瓶罐子快步朝车头走去。她的高跟鞋令我印象深刻。
我仔细考虑了一下菊达斯和列车长的话。
火车越过了没有朝阳的山谷,没有青草的荒原,没有太阳的乌云,没有月亮的夜晚。火车开了一天一夜。它们走到哪里,我闹人的思绪就飘到哪里。
有一天,我在白昼的照耀下突然惊醒。那个吉他还是盯着我看。我从车厢地板上翻起来,大声地叫了一句:“列车长?你在哪?”
没有应答。铁轨和轮子的碰撞声此起彼伏。
接着是一声回应:“我在——”
“在哪?”
“我在火车头!该死的,别瞎嚷嚷,小屁孩!”
(蒙太奇睁了睁他黑色的眼珠子,他从地上爬了起来。)
(镜头追随蒙太奇向前走。他僵硬的四肢大往前跨步。)
(肮脏的,覆盖着煤灰的火车头那里,列车长正在使劲扳动着一根拉杆,那个拉杆连通着火车的刹车。)列车长:别傻站着,帮我拉一下!你知道嘛,我只喜欢你用力的时候,任何一刻用力的时候!
(蒙太奇走到拉杆前面,把火柴棍似的手放在拉杆上面。火车发出啸叫声。火车迈过了五百英尺的距离。开始慢速。画面拉近到蒙太奇的正脸。他的脸开始拉长,皮肤变得圆润而饱满,原来挨得很近的眼睛和鼻子间距开始变长……没有皮肤的部分像橡皮泥一样柔软地松展开来,接着,那些缝隙里面无数的颜料钻了进来。这些颜料变成了连成线的彩虹。)
男人:说起来就他妈不像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一样。我在拉火车的过程中萌生了另一个想法。那个想法支持着我走到了今天。
(画风转变——迷幻色彩的背景音乐,蒙太奇变成了一个九头身的高个子,围巾飘得很长。火车停下来后,镜头给蒙太奇正脸,他的脑汁肆意飞溅,把画面染成了粉红色,那些脑浆又蹦回了他的嘴里)
男人:要我吃一杯的北京老豆汁都可以。我以前尝过,…比这个时候晚了那么一点点……不足为奇了。…我当时在想,如果——我去阻止某个人的期望,并把它打乱,那我是不是就可以脱离这条线索?
(列车长长舒了一口气)列车长:你力气还蛮大嘛……这是个好的开始,滚下车吧。目的地到了,这里叫……没什么人来,我忘记名字了,叫啥都可以,伍德斯托克站。
男人:我不是想跟你打招呼,列车长。我们还会见面的。
(列车长没有说话,她摊开手,表示不想听他胡说八道。)你只有单程票,小子。
(蒙太奇走下了车。他的身高超过了车厢的边缘 ,于是他蹲下来走出了车厢。他的猎人朋友们在后面等他。镜头给到从车头前到车头尾的方向。接着把镜头转回来。蒙太奇看见脚下的石缝中插着一小块纸片。他捡起来,上面写着一段抒情的诗句。蒙太奇把它撕掉,扔到了空中)
男人:其他事情都变得很好解决了。猎人头头说,他们马上就要翻越一座大山,那座山横贯一座悬崖。我知道这里就是我的游乐场,机遇之地足够我实现这不堪入目的计划了。(蒙太奇在一扇泥墙上用棍子戳出来密密麻麻的字,然后他双手叉腰,镜头给在他的背后。他的衣服浑身是泥)
(画风转变为日本的浮夸的浮世绘风格,蒙太奇成为了浮雕艺术品还有很多飘飘然的绘画手笔)男人:我花了许多时间邪恶地密谋,有时候我自己都无法接受这种忽然的觉悟。(猎人头头把帽子戴在头上,给大家指出接下来要走的路线)
从火车上下来,已经离城市很近了。我可以在晚上听见嗡嗡响的无人机从月光底下飞过,影子掠过我的脸颊。
我们要穿过一片炎热的荒原,可能需要两天。那片荒原的尽头就是一片悬崖——我们原本已经爬到了山上,所以得穿过悬崖后荡下山去,然后才能到达那匹马所在的地方(展示这几副图景)。
头头:(画面转到他脸上)我们会穿过一条城际公路,记住,不要跟那里的任何人打交道,也不要看。
男人:如果我做了会怎样?(画面镜头)
头头:你可以试试看。
(菊达斯紧紧地盯着蒙太奇)
男人:为了储存粮食,我们得打猎,最初人类就是这样获得能量和肌肉的。就像个穴居人一样。这就是计划的第一步。(蒙太奇蹲在草丛中,看见一条趴在地上熟睡的蛇。他悄悄一把抓住它的七寸,快速地塞进罐子里)
男人:我们上路了。就像赴死的老鼠。对了,我还没有谈及关于这次旅程我的看法——狗屁,对,简洁干练的两个字。我还能说什么呢?现在我真正领略到了文明的智慧,它确实教会了人们如何闭嘴。
(毒辣的太阳,沙漠和干草,七个人在循着生命的轨迹行走着)菊达斯有时候会无端地看着我(当然是在我假装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也没有打算再和他多说话,毕竟他也是在计划之中的。
(第一天晚上,大家仍旧坐在一块大岩石后面取暖。他们彼此只能分享自己道听途说的故事,却不提及自己的经历,因为他们只活了七八天而已。他们高兴地扯着无聊的半假的谎言,对今天的事物津津乐道)
在一个黑漆漆的夜晚,蒙太奇睁开了眼睛。他张开身上的睡袋(据说这是头头从某个旅行商人那里买过来的,用一块猪头肉),四周的眼睛让他无法呼吸。阴影笼罩这一片棕色的沙漠,沙子陷入了他的靴子。他往右边看了看,他们队伍里的炊事员正在熟睡着。
男人:他叫什么来着。我们居然都没有互换过名字。我可以看见他卷曲的像狮子一样金黄的头发。他的鼻子均匀地起伏着,就像躺在床上的女人。
我并没有很仔细地考虑过结果生命的后果,它对我来说有多么重要,我只是急于忘却和违背我父亲的旨意。
我把罐子里的绿蛇放了出来。他像个敏感的滑溜溜的鱼一样缩到我的头旁边,警惕地吐着蛇芯子,然后看看我,发出愤懑不平的呼噜声。
咬他,我说,咬住他温润的脖子,你一定很饿了吧,快去!
那只蛇面筋一样并没有移动。它的眸子看不清是什么颜色。
蒙太奇摆出无可奈何的表情,他渐渐探出头去,把手伸向了那条蛇。
男人:很奇怪,那条蛇在我的手里像只粗糙的皮袋子,可那没关系(镜头给蛇,蒙太奇抓着他的七寸),所有的好故事里都充斥着谋杀和醒悟,充斥着重复的话语,貌似高雅的应景诗歌和音乐,重复许多许多遍,用比喻和拟人。不过那真恶心。
(镜头:大白天。金黄的狮子一样的头发覆盖着一层细细的沙子。那条血迹像蛇一样蜿蜒向了远方。生命轮回,那些血养活了一条蛇,还有远处的一支依米花。)
头头抬起他灰白色的眼瞳,杂乱的眉毛,头发和胡子在他脸上肆意生长。(好像是个加拿大爱斯基摩人)他和其他人站在大石头的背风处,静默地看着这个躺在袋子里的死人。
头头把帽子摘下来,跪在那个人旁边,朝他额头亲了一口,怀抱了一下他的脖子。他站起来的时候,手中已经多了一块石头。他把它揣在口袋里,慢慢转身离开了。
杀掉一个人是件苦差事。你们怎么做到能用一颗子弹就能简简单单结果一条性命?这太不尊重生命了。当我要杀掉一个人的时候,我会在下手之前做三天的祈祷,把带刺的锯齿树叶插进柔韧的皮肤里,叫它流血;再把血液洒到大地上,以此来训诫自己贪得无厌的内心;剖开一只水果,把它捆在腰带上,任它腐烂,以此安慰将死者的灵魂。然后精心布局,煞有周张得布置陷阱,削平我内心凸出的柔软的棱角。等死者的心脏停止跳动,我还需要掩藏自己,把这光荣的行为埋葬在黑夜之中。
(画风变为极简线条风格。你可以事后来问问我或者给你一副插图)镜头对准蒙太奇的手背。上面有五道裂痕。蒙太奇的眼睛布满血丝,衣服和裤子,还有绿色的布景浑然一体。实在可叹人生之短暂艰难。他耷拉着眼珠子往前走。他熟练地跳过食人花陷阱,然后把开山刀拿在手上,他把树皮砍得嚯嚯响。(菊达斯在后面看着他)
“嘿,小心点,我们可不想再死人了!”
“那可不是死人,那是幸运儿。”蒙太奇漫不经心地把开山刀搭在肩上。
“可他们本来应该自己赢得解脱的,我不懂大自然为什么要这么做。”菊达斯自言自语道。
蒙太奇把刀收进腰带上的孔洞里,差点就露出了微笑,然后他回过头去说,“再抱怨下去就吃不上晚饭了,知道吗?头头在前面等我们,”他指着前面的一处草地被践踏的痕迹,“吃的还在他身上呐,多么棒的小队长。快走,我可不是那个举火把的……他妈的,他没告诉我名字。”他又把刀子抽出来,插回腰上。
男人:一个人出生要拿一块傻傻的石头。你爹会给你说一段“人生感悟”。用一台重复的复读机,把字打在电脑上,然后它的插孔连接到打印机上…………就算所有人都说吧,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你也要勇敢地说上帝死了,然后被乱棍打死在街头,无怨无悔——
别折磨我的耳朵——听见没有。(蒙太奇支起耳朵听着。他听见一支乐器的独奏。他加紧了脚步。不出几十秒钟,那音乐就像在他的头顶上萦绕。他把左脚迈出荆棘地,踩到了一条硬邦邦的物体。他鼓起勇气,把另一只脚也迈了出去。他带着伤痕的脸被一束温暖的阳光照射到。)
男人:我现在才知道这应该是某个州的光景……可能没这么多兔子吧。应该是一条——公路。我脱口而出的时候感觉自己的后颈被抽了一鞭子。不知名的鸟儿在我的眼前盘旋,公路没有尽头地飞过我的额头,山风在夹道飞近,再远去,只带走了炎热和酷暑,我的一身汗。沙漠和带草的荒原像梦境中的景色,日际线爬上了远处淡绿色的山头,云朵像恋人一样可爱。我侧过身去,看到了那个声音的源头。是个不知名的陌生人。我可以清楚地看见夹克衫上面写着“和平,没有战争”的字样,他背对着我,头发像章鱼一样到处乱窜。那段距离约摸有五十米远,在我的视野里他很渺小。
我不愿意去破坏他的兴致。他的声音像我某个老熟人一样沙哑。我抬头,朝他行走的方向看过去。我看见精灵一样的发着光的萤火,它们在我眼前成了火苗,然后熄灭;有一种拍摄者故意模糊远景的感觉。我朝那个方向走过去,几乎是不由自主地。我想拉近我眼睛花花的焦距。
(菊达斯冲出来,他黑石榴一样的眼睛看着蒙太奇。)“嘿,小家伙!”(他追上去,用他的胳膊肘碰了碰蒙太奇)“我们还要去追头头呐!我们不是说了不能去那儿吗?嗨,嗨!”(蒙太奇走入了清爽的黑暗之中,菊达斯一把拉住他的书包带)
我讨厌这像神旨一样无聊的对话。没有营养,没有看点,这东西这么拉出去赚钱?
“我不知道这和石头有什么关系。”
“我很久以前就跟你解释过——”
“那是什么意思?我甚至没有拥有它的感觉。”
“死神会来追杀你,你带着那块石头踏入城市的领地……”
当你甚至不能意识到某样东西的时候,你根本不会有想扔掉它的冲动。
“二愣子,我们好好来商量这件事情。”我把腰上的开山刀解开,把蛇皮刀柄抓手上,转过身去,面对着菊达斯。他可以清楚地看见他朋友哀拗的灵魂,还有他在烈日里阴天下沙暴中黑石榴的眼睛,他沾着野花的靴子,还有那匹马的名字,他第一次叫醒他来看太阳在山上升起的风景。进而是等着他的女人,列车长,还有汽车笛声。
静默了几秒钟,他垂下眼睑。
“你有没有看到过——一把弓箭?它是用乌木做的。”
“有什么用吗?”
“我没有它——就不能杀死马。”
“怎么样呢?”
“所以我希望你能帮帮我。”
“在哪儿呢?”
“我不知道。”
“讲话讲够了。”
“它包含了真理之光!我保证,如果你找到了它,它能解决你的一切疑惑。它真的很漂亮。它的光芒刺眼——可惜我只看到过它一回,而且当时我意识模糊,正在做梦。”
“但我已经在阳光烈日底下犯罪了,让我走,怎么样?”我就这么直截了当地告诉了他,然后漠不关心地低头用刀头底敲了敲地面。
他默不作声,好像嚼到了一块生冷的牛排,看见了没有阳光的白昼。
“你还没问我的名字。”
“可我可以直接告诉你。”
“谢谢。”我回过头去。
第二幕
回到现实。
男人:让我喝口水先。(他大口喝水)我知道这地方藏不了多久。死神仍然在我周围游荡,准备趁我不注意把我脖子拧下来。我最近躲过了他好几次袭击,上一次是昨天,他破门而入,妄图把我摁在水缸里闷死。宾馆昨晚上水管炸了,我差点就淹死在卧室里(他低下头,用手把抽屉拉开,然后左手伸进去,从里面拿出一本不厚的牛皮本子)这种本子都散发着作呕的气味,啊,不如这样……我花了一年的时间写了一本自传,记录了一下我微不足道的童年生活。虽然远远不够字数,但足够我给你讲一段了。再说我还可以避开那些模糊的危险的记忆还有神烦人的自叨,书中自有黄金屋。
——
我最终没能干掉菊达斯和头头,特别是映像中的他们。他们不是第二次出现在故事里的,而是第一次。所以你们可能不认识他们,总之他们就是我以前的同事。
我是多久以前去的城市?我有多少岁?起码我看起来是二十多岁的样子。
我静静地跟在章鱼头身后不远处。他走得很慢,我也不得不放慢脚步。他弹琴,我无能为力;我瞥着眼睛,想看一眼那不知名的弦乐器。它有五根弦,光滑如丝,洁净如水。它葫芦似的身形还有黄色的像木头一样的光泽,弦上部分伸出大截。
我把包放下,饥肠辘辘地翻找食物。我扔掉了锄头,头盔和靴子,穿上了我以前小巧又破烂的滑板鞋。我可以在上面闻到鲨鱼的血腥的皮肤的味道。我把身上臭哄哄的登山服和裤子褪下来,换上了我最初的模样。
也许那才像个人的样子,我心里这么说道。
没有汽车。我向公路两头望去,像个没家的毛孩子。我害怕地四下大量,只好远远地踩着那位音乐人的影子,我迈开单瘦的冷飕飕的小腿往前跑去,像只受惊的小鸟。我很快掠过了章鱼头的身影。令人欣慰的是,他没有对我的穿着和行为作出任何评价。我也承受不起。他只是轻蔑地在我耳朵旁哼了一声。稍微的打断了歌声之后,那声音又开始奏响。
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我的眼睛才渐渐触摸到那片萤火。冷风直直地冲着我的头上灌,它裹挟着沙子和纸片吹到我脸上,月亮小心地挨着看我面颊上粉嫩地面毛往上爬,悄悄看着我。那画面就像李安常用的手法;如果镜头再给长一点,那就是昆汀。他还喜欢连篇累牍的句子。我不怪他,谁会怪他呢?
那个小镇离亚特兰大十几公里远。我依稀记得那镇子上有幽静的矮矮的房子,无法褪去的大开发时代的记忆,裤子和帽子,褪色的资本主义。
我跑到一座靠近边界的小加油站旁边站住了脚,我看见四个加油箱矗立在阴影里,那些阴影也包裹住了我。加油站那里有一扇锁上的门,看起来这里关门很久了。
“嘿,小叫花子!”我听见有人在我身后这么叫道。那声音含糊着好像含着什么东西。
是个站在公共厕所旁边吃着甜筒的小女孩。她天真地看着我。
“你叫什么名字?”她问我。
这是一个首尾呼应,老套的手法。
我没法回答,我好像忘记给自己起个名字了。所以我干站在那里,手足无措。我确实张开了手掌,表示无奈。
“你是哑巴吗?”她嚼了一口脆脆的黄色筒边。
“我——”
“嘿,妈妈!我找到一个小叫花子!”她朝公共厕所的内门里面吼道,那声音好尖。然后她把整个蛋筒丢进嘴里去,嚼得特别大声。
“我叫你等我一下——回车上去——”有个声音从内门里面传来。
于是我花了几十秒钟的时间考虑了一下我的名字。
宗教——“穆罕默德——”我开口说,“我叫穆罕默德,你叫什么?”
“安儿,”她发出这个音的时候很轻,我差点就没听见。然后她腼腆地笑起来,“这名字有点怪,不过你还是第一个没有嘲笑我的人。我妈妈是华裔呐。”
她妈妈从厕所里走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准备背上书包上路了。我向她母亲道别,转过身去,我看见黑糊糊的“严禁烟火”。但我犹豫在原地,没有离开。
“等等,你是个孤儿吗?”
我说,“有人告诉我,我是的。”
我听见一声沉重的叹息和吸气声。像是虚空发出来的一句重重的音节词。那声音让我流连忘返。
要我在这里停下吗?你真有意思!我才刚刚……还有很多年呢。可悲,我们总是猜不透别人的心思。但我们一直去猜。
“你想要一个家吗?我们家里还有一个空床位。”
嗯,那是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
这是个机会。这也许是个机会。让我远离死神和担惊受怕的日子。因为——菊达斯,不对,列车长,她说,如果我有了家,我就会成为大人。
我当然去了。我转过身去,无法抑制我的悲伤。那泪水烫得我脸疼。
所以我就到了那个我心仪已久的充满钢筋水泥的地方,当然我看到的不限于这些东西。我的妈妈(我喜欢这么叫)给了我一份晚上在纺织厂工作的活儿干,白天就在安儿的学校里一起上课,费用由政府出。恕我直言,我对知识并不怎么感兴趣。除了电影,还有后者的拍摄手法。我无法遏制地爱上了这种创造世界的方式,那给我一种权力感,当你无法在现实中无法无天的时候,你的一切野性都可以在那个小小的长方框里面实现。人们无法把自己活成一个主角,因为他们缺少审美的耐心。这就是我们泄愤的方法。我在我音乐老师那里借走了DV,傻傻地像个孩子一样,从早跑到晚,路过亚特兰大市的每一个黄昏和夜晚,晴天和雨天,找到我的同僚,蹲在画满朋克风格的涂鸦和拐角处抽烟,仔细翻找生活稀碎的无聊的细枝末节,倒不如说是端粒。它们性质差不多:越来越短,遭人厌恶。
我在凌晨的街道小摊子旁边租借DVD,然后提拉着拖鞋返回潮湿矮小的公寓,在老旧的二十寸电视机前默默观看,假装我是主角,或者是反派。在大约四个月的观影之后,我开始产生一种怪异的感觉,我无法估摸我在电视机这头的存在性。我时刻在变成另外一个人。说不准,这是后遗症吧?我想都市人称其为,中二病。不,这可不是随便装装!我气愤地在原地跺脚,但他们不相信。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死神了,然而我依然拿着那块石头,尽管大多数时候我是忘却它的存在的。不过只要我一有机会就会把它扔掉的。不过我一直没有机会。
菊达斯说我们是无子之人的孩子。他们用这种方式来诞生后代,就像细胞,还有克隆,还有重生。我重复这几个词的时候,我不清楚自己变成了多少人。
我妈妈告诉我,在这里黑人,穆斯林和华人都不太受欢迎。所以我们境遇并不好。她说,她曾经有一个儿子,但难产而死。她看着我,好像要把他的灵魂放进来,拼命挤着自己的眼眉,要把我变成他。不过我始终是一个中东白人。
有一天,学校放假日。我睁开沉重的眼皮,看见底端带着黑色虫子尸体电灯泡,然后翻个身,看了一眼摆在衣柜子里的二十寸电视机。嗯,我以为“光着身子骑着马的男人”只会在电视剧里的梗出现。我抬起头,看见模糊的像素里滚出来一个七彩斑斓的球,那球在我充着血泪的瞳孔里渐渐变成一匹红色的马。
“一个穿着牛仔服装的男人在今天早上七点一刻左右骑着一匹火红色的马闯进了亚特兰大市——”
我抬起左眼,一阵眩晕。七点三十六分。
我冲开被子,把衣服穿好。
“今天不是上学的日子,穆罕——穆罕!”安儿在我耳边疯了似地大喊。她每天早上都会爬起来看新闻。我很在意她的认知水平——
“待在家里,我有一个朋友……估计他到楼下了。”我刚要开门,瞧见了鞋柜上的一把钉钉子的榔头。虽然我知道这是徒劳,但我还是抄起那把危险的棒子,冲出了公寓。
我来不及跨过窄小阴暗的楼梯,三下两步就窜了下去。毒贩子在门里面咒骂我,说我是恐怖分子。我绕开摆在门口的几辆旧单车,推开了铁门,沐浴在阳光之下。我四处张望了一下,决计躲到半截高的垃圾桶后面去。我推了一把垃圾桶,它放浪地叫了一声。
我在这儿可以直接看到宽敞的马路,南北走向。而只要稍微往右拐一下,就可以到这栋公寓里来。
不一会儿,我听见马蹄子的声音从我背后爬过来。我没法看见水泥墙后面的东西。那蹄子的声音越靠越近,竟然在我面前停了下来。我忐忑地躲在后面,不知该如何出手。但我拿起这榔头有什么用?我根本没没法……
我逃不过这一劫的。我想,不如就这么面对人生吧。
我爬了出来,立马瞧见了一匹火红色的马,它站在我面前,像是某位不知名的神明。它打了串响鼻,傲慢地看了我一眼。那个背影跨在马背上,是熟悉的靴子和帽子,还有灰色的布袋,罗宾汉一样的衣服。我举起榔头,悄悄靠近他。
“我早就看见你了,你能不能躲好一点儿?”他没把脸背过来,说道。
我愣在原地。
对对,我没在故事里面安插很多人物,所以你肯定能猜到他是谁。他就是……不过我的自传里不需要毒贩子,老同学。别在这里停顿……其他人可能会需要的吧。
“这下你可以好好听我解释了吗?陌生人?”菊达斯从马背上翻下来,他的靴子踩在水泥地上,发出表意晦涩的敲打声。他把脸从马屁股旁边露出来——头发长了很多,还有几道乌黑的脏兮兮的划痕。
“你是怎么驾驭这匹马的?我说——”我张开手,想要缓解一下气氛。
“一番恶斗,我们先是躲过了它燃烧着的鬃毛,然后跳过火坑,最后用马套套在他脖子上,真是累人的活计。”菊达斯把手挥舞起来,比划套马的样子。
“你好,我已经有家人啦,你看,”我掏出口袋里的DV,凑到他眼前去打开,然后显示一张我和她们都合照,“我是大人啦!你没必要再担心我啦。”我强行扯开笑脸。他没有开口。
“你杀人了!你知道吗?别给我做这种假惺惺的给我看。”他恶狠狠地看着我,甩出这些伤人的词汇。
好,如果你不打算领情,我大可以和你翻脸。“我杀死的那些孩子,他们应得这个下场。他们不能这样活着。”
菊达斯拍了拍马背,难为情地撇了一眼我的额头,他可怜巴巴地垂下了眼睑。然后他开口说了句话。“——人很容易堕落到他自己的无知中去。”
我看到他在引用,从哪里滚出来的谚语,于是我也随口说出一句。“我以后可能会后悔做出的选择,但我现在不会后悔。”
他背过身去,双手交叉,眼睛看了一眼那匹马。
“本来我想揍你一顿,打出点血。唉——”他咬住牙齿说下去,接着跳了一个八度来说下一句话。“哈,我内心的一个恶魔说服了自己,可以。等你想要见我了,我会在街角的饭店里等你。或者说,我哪一天就找上你来,再说服你一遍。”菊达斯牵着马走开了。
菊达斯的眉毛透露出一股哀伤的无奈。他站在垃圾桶旁边,默默说道,“我们的头头也死了,他死于心脏病。他就那样,踩在了一块无声的危险的苔藓上面,毫无征兆地趴在了地上,一动不动。死是个很快捷的活计,可是人人都想得到它,不甘心不情愿地,或者自愿一下——但我很伤心。我很恨你。”
他哽了一下喉咙,好像里面有根鱼刺——随之而来的那声吞咽的口水,让我浑身发抖,像是从头倒了一盆冰水。那声音刺骨,震耳欲聋。他们在我的身体周围散开,像昙花一现的流星飞过我的脸颊。我仿佛听见了一个无聊的的梦,梦里有个人跟我说,我做的没错,那些孩子获得了新生。然后开始唱起一首轻飘飘的歌来。接着那个歌词飞过了城市。我差一点就记起了那块石头,差一点。可是那次我也失败了。
我决计要离开一阵子。既然菊达斯来了,那么死神也会来。我必须居无定所,成为一颗滚石。
我离开了亚特兰大。我往北走,一直旅行到北卡来罗那州。我只在我妈妈的桌子上留下了字条,说,我去赚钱了。
我驱车穿过我以前经过的相似的景色,我在午夜的路边看萤火虫熄灭它的灯火,我在无数个不同景色的日子回想,期待未来,然后把他们放进长方框里。
我的胡子就像指路灯,一路将我指到华盛顿。人们给我机会拍摄电影,显然,我的处女作轰动一时。我从来不需要写下句子和提纲,背诵剧本,我也要求演员那样做——只要读懂了故事,代入那个角色就可以了。这也让他们非常难堪。不到一年,我的名字便传遍了全球。
我仍然热衷于拍摄,几乎忘记了在亚特兰大的一切。其实说得有点过。
有一天,我站在小船的甲板上,外面是明媚的阳光。我趴在假装腐烂的船弦边,看着远处的码头。那儿有白色的刺眼的雕塑和简朴的小屋子。我在等着经纪人把新的演员推荐过来,他需要当一个船员,并且必须是真心的。
我那可怜的经纪人走过来的时候,带来了三个垂头丧气的小伙儿。他们跃跃欲试,这份工作的薪水是很高的。
果然,经过两个小时的挑选,我只选出了一个小伙子来演这个角色。经纪人对我挤眉弄眼,说,我其实什么都不懂,其他两个人的身价高多了。
我把那个小伙儿接到船上。他的胡子像是从来没修过一样,他的脸有点模糊,正是那种船员无所事事的向往虚无的大海的感觉。
我当时对他说,我想看看你的航海技术怎么样。
我没有航过海。他说,但我骑过马。
我花了一晚上的时间教他怎么驾船。他很快就学会了如何收帆,放下茅,辨别风向,熟悉了一下船歌。最后一部分最难。我花了整整半个月的时间。那个小伙子五音不全。
不过没关系。我不在乎交胶片的时间。没有人跟我签约过。他们躲在任何一个我走过的角落,然后突然跳出来,跟我建议一个赚大钱的机会。除了吃饭和电影成本,其他我是不在意的。那个小伙儿吃饭我都不会包。
“所以,尽量把你当做一个船员,比如说,训练一下你的暴力美学。你现在得在船上待另外半个月,我会把剧本内容告诉你。不用紧张,只是个梗概,大概就两三页纸。”我盘坐在甲板的木桶上,敲着木桶的边缘。那小伙子已经活脱脱像个船员了,连他讲话都像爱尔兰人一样带尾音了。他告诉我,他叫巴里,和闪电侠一个名字。是个邮递抄写员。今年冬天就要和他女朋友订婚,他这次想大赚一笔,好准备嫁妆。
“那经纪人像只鸡一样瞪着我,说我有脏兮兮的十八世纪航海家的气质,然后就把我拖走了。酬金不菲啊!我想着,世界上有那么多好人,她偏偏喜欢上了我,所以我得努力。”
“有人告诉我,世界是险恶的—对吧?”我试探性地问他。
“没错,是这样,但你得看到好的部分——你看,没有坏人,哪里来的好人呢?”巴里说,“就算我一无所有,没有钱没有家人没有房子,游荡在每一个无人寂静的角落,我可以宽慰地对自己说,多好的日子,要是我活得无聊了,可以轻易结果我没有什么意义的生命。没人管我,没人能因为我的离去而伤心。但我永远不会觉得无聊,对我来说,生命是无价的,抬起眼看见光线穿过我的视觉神经,太阳把阳光均分给我,空气包裹着每一个活着的人,从不偏私。多好。”
我曾仔细小心地问过他,是不是从心灵鸡汤上看到的这些。他说是的。我在他没有察觉的时候倒吸了一口凉气。
当我坐入窄小的办公桌上的时候,我惊讶地看见邻座上有另外一个人,但我只是在心脏里估摸着这个人的身份。他眺望了我一会儿。我看见他手上青筋暴起的痕迹,还有头顶上白花花的一片。笔头敲打桌子的声音令人陶醉,就像钟摆,而他像是个从小说中走出来的人物。我的眼睛抚摸着他的下巴骨,想感受一下他粗糙的暗黄的皮肤。
接着他终于开口了。我松了一口气。
“你妈妈……她快死了,是个重病。你的监护人要死了。”他带着南方口音跟我说道。空气中有些漱口水的气味。
“我知道——我会赶回去的。”我本想做完这里的活计再回去的。死亡对付起来我得心应手。他应该知道是不治之症。否则他会没完没了地催我回去治病。
“现在。”
他强有力地发出这两个音节,让我有点儿震惊。
他凝视了我的脸一会儿,把手上的纸递给我。那是一张病例单。
“不是为了死人。而是生者。你的妹妹有严重的依赖症。如果无法宣泄爱的情绪,她很难能克制自己自杀的冲动。”他说出了一长串我听起来是兽人语的话。不过我马上就明白了。
“我是当地华人互助公会的志愿心理医生。你妈妈要我过来找你。你没有姓,小伙子,这可让我一顿好找,幸好你在华盛顿很出名。”他低声埋怨着人情世故的不顺畅,还有对我的恨。他的嗓子像是被烟熏了一样。
“好吧,”我放下笔头,“我会赶回去的。”
三月份的雨延绵不绝了五百公里。我把头瞥向车窗外,估摸着到达亚特兰大的时间。
有人会指责我,辱骂我无情,卑劣的行径。但我无言以对。我也考虑过城市中那些责罚条款存在的原因:原来的森林里,罪过并不存在;只有成年人,或者说区别于动物来说的人,才存在犯罪。去掉法律,人就赤条条的了,成了不如野兽的东西。
我爸应该是只野兽。他可能打一出生就失去了法律的束缚。他捏造,意淫出了我,寄希望于我,可以完成他所没有经历过的夙愿。他的额叶就是脐带,他的大脑就是子宫。他传授了我最基本的知识,只是我缺少成人这一件不可或缺的历程。可悲的马儿!他被别人的孩子牵走了呢。我没法不遇见到菊达斯,他要么已经烂死了 我庆幸地对自己说。然后把小麦色的手指搭在键盘上,我却什么东西也写不出来。外面呼啸而过的黄色标牌提醒我,我的黄粱美梦就要到头了。
亚特兰大不会变,除了在丧尸电视剧上面。大部分资本主义城市都不会改变,不仅是他们的外貌。也许只会腐烂。
我把手插在口袋里,信步走入市中心。我抬头看看车流,灯柱和赶去筑巢的鸟儿。
我问起过巴里,爱是什么。因为有太多人谈过它了。而且谈得很宽泛。
“爱嘛……”巴里啜了一口生啤(作为船员的要求)。
“那是个不明不白的定义,我听很多人说过。但我就是不能理解。人们不该给一个他们自己创造的词定义的,一直都不该这么做。”
“不需要搞明白,兄弟。”他带爱尔兰尾音的话灌入我的耳朵里。接着是一只长期脱水粗糙得像象鼻虫一样的手搭在我的肩上,“到了某个年纪——就像花必须要开放一样,你总会明白爱是什么。”
“这只是在印证我之前的观点。”我望着他红彤彤的眼睛。“再说,要是那朵花被掐掉了——(我只是有点不甘心)”
“那我就搞不懂了,小家伙。”他眼睛骇人地长了许多血丝,好像是突然冒出来一样。“我只是做个比喻,那朵花不会被掐掉——”
我听见载着朋克青年的吉普车飞驰而过好像有东西突然爆炸了一样。沉闷的音乐变成了空气里的粉尘。
我为什么要走进这座城市?我根本不想遇见熟知的任何人。我端详着陌生人的脸,竟感到偌大的满足感。
一座冷冰冰的高架桥,有人坐在栏杆上,背上背着两把剑。我刚把手插进口袋里,夜色就降临了。
做文章,虚无缥缈是最容易的,但也是最不可取的。
走熟悉的街道,走过便利店,是最让我受折磨的事情。
我隐约听见公寓里传出抽泣声。啊,铁门的叫声变得嘶哑。我尽可能慢地上楼,那哭泣声越来越大,我的手指在栏杆上扶过,手上全是泛红的铁屑,磨起来很舒服。
推开镶嵌在水泥墙里的房门,我看见妈妈瘫坐在床上,她的嘴唇已经没有了血色。她老了二十岁,我看见她的碎花布衫静静地披在她身上。俶尔我——啊——当时对我来说意味着灾难的声音。所以我绕过那些杂物,走过墙角,看见安儿在墙角无声地抽泣。她背对着我,脚下全是吃完的甜脆筒。
我有些束手无策,也许拥抱有用。
“也许拥抱有用。”巴里说,“当一个女孩在哭时,你不能呵呵笑,也别开玩笑,抱着她。”
“你说真的?”我好像听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传说。
“是的,我就是这么泡到我女朋友的。”
所以我轻轻抱住了她。她身上有一股让我愉悦的香味。
“所以,我回来了,虽然花了点时间。我们去把妈妈好好下葬了吧。”我轻轻地说。我的手在颤抖,只是因为紧张——吗?
她停止了哭泣,像只小兔子一样散发着热量。那眼泪把整个房间都湿润了。她把头埋进膝盖里,很久很久。然后她才抬起头来,一言不发地离开了角落。
我给妈妈安排了一个简易的葬礼。华人公会的其他人都很仰慕她。他们面露哀伤地站在草地上,沉默不语。这些人和妈妈一样,在夹缝中艰难生存着。
医生走到墓碑前跟我说:“她想要一杯酒,一碗炖鸡,还有几炷香。这是中国传统。”我沉默了一会儿,说:“好吧。”
巴里之后跟我抱怨起抛弃他的事情。我手头拮据,也没有钱打发他走。我只好跟他说:“在等一等,钱会有的。”
“再等等?”他尖声叫喊,“我的女朋友十天后就要——”
很明显,我得先照顾一个病患。
你可能会问我——我如何照顾她?她唯一的……让我烦恼的地方就是永远长不大。她一直吵着想要吃甜筒。医生告诉我说,她那慢慢老朽的身体里永远藏着一个纯真的灵魂。她的知识和记忆认知水平停滞生长了。我带她去游乐场,她会笑着拉着我的手去吃棉花糖和坐过山车。在她看来那些紫色的云朵都是无忧无虑的快乐。我一直低着头,盯着我的脚尖看,令人哀伤的忧愁一直延伸到很远的——城际公路。
她总是问我一些幼稚的问题,到处问。我有时候会漫不经心地随口说出一些答案,或者忽略它,或者说“你以后会懂的。”
我以为城市里的人都不是孩子。起码他们有可以成为成人的机会。
跟安儿在一起的日子一开始让我厌烦,可后来这种感觉竟然消失不见了:看见她笑,我也不自觉地开心;我总是尽我所能地满足她的求知欲;她喜欢永远可以保存的故事和事物,所以我自觉地去保留它们。说起来有点尴尬——但我在被她改变。
我眼前的所有事物都变得可爱,无忧无虑了。我几乎忘记了让我感到困惑的电影事业。我们无话不谈,尽管话题十分幼稚,但她喜欢。她那略带棕色的头发让我无法活在现实,眼睛是萨克逊人的蓝色,像颗宝石,鼻子的曲线像女郎美丽的身体曲线,嘴唇像两片张开的花瓣——
她是一个天使,一个恶魔,一剂毒药……我已经不在人世间。我开始读书,每一句烂俗的诗句都充满了武动的眼泪,每一处诀别和隐晦的爱情的死去都触动了我的心。我自甘堕落着,也享受着这种感觉。我带她去所有她向往的地方。意大利的晚霞,非洲的丛林,中国的长城。我开始入魔地自言自语,喜欢在楼梯来回踱步,弓着身子寻求金钱的帮助。
兄弟,这就是成长的代价吗?失去,然后堕落?
有一次,我带着她走到亚特兰大的夜晚的市中心。她好奇地盯着一株发光的盆栽看,她的整个身体全部埋在了,光里。她笑着用手指触动着那几株小巧的含羞草,夜晚,光线和爱意包围着我的身体。我真的,从来没有把她看成是一个恶魔。她一直是一个天使,一只小鸟。我的眼前浮现出一片云雾,然后是一望无际的,湛蓝湛蓝的天空。彩虹之上的氧气让我窒息,梦幻一样的,带着美丽的,能融化我的心的轻声的吟唱包围着我。然后我看见一只小鸟飞过眉梢。她美得不像是存在于这个世界中的。我呆呆地站在人来人往的,世俗的世界中,却有那么一瞬间,我想回到我那童年中去。那是一个童话。
我开始意识到,如果我想要永远保护她,我必须,不得不去找菊达斯。他像一只在我背上架着我脖子的侏儒,让我无法顺畅地呼吸。他指不定哪天会夺走我仅有的东西。
这是我最后一次祷告。我看着手上的五道伤疤,它们摆成了一幅恶魔的画像;可我只要再添一笔,就能成为天使。
但我并没有这么做。我直起身子,把那片锯齿叶子扔出了窗外。
那个最近的饭店。我心里说,他是个傻子,他一定还呆在那里等死。
那一天晚上,我打发安儿睡着了。接着我蹑手蹑脚地起身,穿好衣服,把枪别在我的大衣内侧。
午夜的灯火没有睡意。那座矮小的楼房住着一个高尚的灵魂。
我相信我不会杀掉他的。我只是以防万一。我说。但衣服里面那块凸起让我十分不安。
我走到昏暗的玻璃门门口,墙上写着“不打烊”,还有几句污言碎语。
我静静地推开门。里面有一切让人无法入眠的元素。蓝色的灯球,暴躁的音乐,沉闷的空气,小声的低语。那位灵魂端坐在酒保面前。
我慢慢地移动着我的关节,不想让菊达斯注意到我。我抽了一把靠近门的椅子,找了一个空旷的位置坐下了。他把酒杯举起来,敲了敲里面的冰块。这家伙比我刚刚见到他时老了很多,我看见他手上的疤痕,还有脸上的倦容,衣服是老旧不堪的飞车党制服,头发也变得脏兮兮的。他发出骇人的怪笑。接着他看见了我。我感觉后背上一阵发麻,但我不得不继续盯着他的眼睛。
他笑了,然后开口说话了。“小子,你还敢回来?的确——”他从座位上站起来,张开双臂,“我不该挽留你的。”
“看起来你也长大了嘛。”我摸了摸下巴上的胡子。
“去你妈的。”他的嘴唇可怕地颤动了一下,然后他又把这话强调了三遍,一遍比一遍大声,“去你妈的,去你妈的,去你妈的。”最后一句盖过了吵闹的摇滚音乐。
“我他妈让你回去,小子,你是个混蛋,我看错你了。”他走到另外一张桌子面前,夺过了一个醉汉手上的烟卷,一口咬进嘴里,然后掏出一把打火机点燃了。
“那是个骗局,我跟你说过了。”我说。
“但你不是骗局,你是个活生生的人。你的眼睛和眉毛绝对不会说谎。”他冷冷地看着我。
我没有说话。
“我也处在危险之中。你去华盛顿的那几年里,我四处流浪,几乎就要被死神带走!我日日夜夜里做梦,梦醒之前我都想掐死你。但我不能。”
“你还像个小孩子一样天真。”
“别他妈这么说我!别让我毙了你。”
“我知道你不敢。”
他愣在原地,咬牙切齿地看着我,站在一片迷雾之间。我发现他眉间有一处明显的豆大的坑洼。
“听我说,你——”他几乎是带着哭腔走过来恳求我。
哥们儿,有些人是不会变的。戴米安没有变,布鲁姆没有变,艾登皮尔斯没有变。其他一切都变了。
我站起来。
我抓住他的衣领。
我给了他脑袋上一拳。
我把他摁倒在光滑的地板上,一拳一拳地揍他那张臭脸。他闷着嗓子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提起来挡住我的攻击。
我又把他提起来,砸在墙上,然后用胳膊肘反扣住他的脖子。他的脸色变得铁青。他的双手乱窜,想要抓住墙上的什么东西。
他最终没能挺过这一劫。
他挣扎着。
他嚎叫着。
醉鬼们旁观着。
音乐无情地演奏着。
故事精彩地在午夜的酒店里上演着。
一出完美的不行的电影。
他坍缩在地上,叉开两脚,眼睛闭着。
我把腰上的手枪取下来,用食指推开安全锁,顶着他的额头。
“等一下,……”他干咳了几声,眼睛发红,声音十分微弱,像是电磁波。“帮我把酒钱和烟钱付了。这个是支付你可恶行径的账单。”
“怎样,你可以问我名字了吧?嗯?自作聪明的小混蛋?我就知道你永远只会是个不懂事的小孩子的。我们只是父亲拙劣的复制,我不想走他的老路。”
他抬起眉毛来,说道,“我领悟了一个隐藏的道理。当我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就看见了你。也许我的脑袋就是一处无人问津的沙漠。——那里,”他指了指脑袋,“有一个人在那里指引我们。”
“你还不足以拥有这番权力。我父亲也不曾有理由拥有这份权力。”
一条波光粼粼的鱼窜出了大海。一条滑溜溜的蛇从我的手指尖溜走。断片的一秒钟足以将一颗从枪膛射出的圆形金属小片灌入头盖骨,搅拌当中的肉泥,还有创造奇迹的森林,再从后额叶穿出,发出闷闷的一声响。我不经意间摧毁了不少东西。寄托,希望。
我的食指颤抖了一下,接着是我的手踝,然后是我的内脏。
我把手枪惶恐地扔在地上,像无辜的冉阿让。回头看了一眼那匹马,它的蹄子的尘土弥散到了我的眼里,几乎让我流泪。月光耀眼地照射着这具尸体。
所以我杀了他。你可以在好几年前的新闻头条上看到这个消息。我意外地成了他人的死神。但他最终没有放过我。我无声地离开了家,又成了一个孩子,只是失去了天真和烂漫。
我没法顾及安儿了。我妄自举动可能会害死她。也许在某一时刻我真的爱上了她,这就是爱,“我在想,你可能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吧?你不知道一个生活在你身边的人,某天早上忽然消失的感觉,周围的一切都没有改变,只是你身边少了一个人,那种感觉像你这样的人会明白吗?”我不该给自己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的。没错!对,我跟自己说,对着我湿漉漉的裸体还有带着伤痕的面庞说,我已经深深被她的缺陷美所征服。
我唯一给她留下的是一箱子DVD,那里面有许多描述天堂和天空的电影。希望她可以从中看见我的影子,也许我只是那些影子,——不过大多数时候我是不爱她的吧,也许是这样。不是。是这样的……我祈祷她不会做什么傻事。
当我在旅馆里面醒来的时候,我哭了出来。痛苦得要命。
我不能在任何公共场合露面了。死神在每一块电子屏幕上和每一个人的眼睛里盯着我。他的手下有时候会在半夜嚎叫着敲打我的房门,从收音机里大声喊出我的名字,以期恐吓我;在我越过关口的时候,那些使者们冷冰冰地站在十米开外,瞧着每一个人的侧脸,妄图抓到某个冒失的小家伙。还有诸如我看见同胞们在空旷的巷子里自相残杀的事情。那个爱尔兰人惨叫着说饶命。
那是巴里吗?闪电侠?船员?他是不是习惯了拿起刀子杀掉俘虏呢?
我逃了很久,飞到过很多地方。但我最终还是回来了。大概有五年了吧。也许我可以再把自己关进盒子里一次,我就会安全了吧。今天我出门的时候在人群之中看见了一些熟悉的面孔,他的腰间别着镰刀,肩上绣有铠甲,眼中透露着无端的怒火。他们打碎了窗户,抓住了一个黑白相间的逃跑的野兽,并按宗教仪式处决了它。
也许他们已经在门外待了很久了。
哈罗!(大声叫喊)
我正在用我了解到的,或者确切地说是领悟到的方法来逃避死神。这是我最后的机会。我准备这个计划已经有一年了。这本回忆录我是写得十分认真,斟酌每一句可能会偏离题目的话语,考虑每次可能影响的节点。我不能重蹈我父亲的覆辙。没多少时间了,我尽量快点结束。
我已经不打算再跑了,小家伙。我想最后说些话,作为一个过来人跟你说些话。你可以不听,但一定要全神贯注。
(转回现实。男人掏出那个十字架,那是一个用白色纸张剪下来的用彩笔涂成的十字架,看起来残破不堪。他把那个十字架两只手拿在手上)这是我在那个世界的遗物。本来我是想把它扔掉的。对了(他抬起头来),不好意思,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对这个感兴趣?被“艺术感”冲昏了头脑?发泄一下吧,现在可是二十一世纪!做什么不好,老是搞艺术创作会短命的。我在对自己说。(五秒钟,)
赋予你以生命是个严肃的话题,它不是可辩证的,一本纯讲故事与感性道理的书都是这样。条理地写出作者感同身受,不假思索地添上一两句话,起身伫立一会儿,眼睛眯成一条缝,的卢从眼旁飘过,标榜一下自己孤独的内心,题写下你的生命——
多么混蛋的事情。我自以为不管那个人是谁,如果他想当一个造物主,他必须谨慎,宁静,波澜不惊地完成这个崇高的事业,我父亲肯定不是那样一个人,但我会的。
这个世界掌握在你手里,孩子。你需要做的就是去分辨真假。不管你做出什么选择,你以后会怎样……死在大峡谷里,在夜色苍茫的星空里寻找上帝,在复古的情调中谈论别人的一生,在满是齿轮的城堡里寻觅童话,在一个数不尽的走廊里反复游荡,你四处看的时候,那些人的确都像你一样初为人。人是会死掉的,但阴魂不散。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保住了在宇宙中的一席之位,我们只手创造出了所有的爱情,浪漫的事物,所有美丽的令人窒息的荒诞。所以我敬重每一个人的思想。
我的个体对秩序的影响没有任何意义。我只是小小地赢得了一场胜利,但我永远失去了幸福。不是每一个人都有享受幸福的权利,但每一个人都有承担痛苦的义务。就像安儿对我来说的意义。但我幸好还有你,小孩。我爱你。我都不知道你存不存在,可我没了你,我会伤心死的。
我不能陪你长大,我只能给予你一个选择,选择你的道路。我不能陪着你走到门后面去,但当你走出去的时候,你要记住,世界是如此的险恶,险恶到无法分辨真知。
你会在那里碰到自己,碰到自己的故事。对于你而言,这是通往幸福的唯一途径,对于我而言,这已经不重要了——你在现在这个时刻悄悄地,调皮地用你那蓝色的忧郁的眼睛看着我,我已足够幸运了。
咳,孩子,我这里有——我从一个小摊贩那里买来的——许多白色的石头和黑色的石头,哦,这里有一块黄色的,不过没有关系。来,孩子,选一个吧,你要拿哪一个呢?
(画面黑。为了商业利益,我还是写上一条:二十世纪福克斯出品。最后我要配一首歌。叫做什么呢——能够配上这种故事的,应该就只有——这些事情给别人去做吧。算了。我已经很累了。凌晨三点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