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多部门联合开展禁售禁放孔明灯行动

新农村商报网2月12日讯(记者 马立瑜 通讯员 通讯员 孔宁 曹天一  孔令平)元宵节期间,燃放孔明灯进入高峰期。为防止因燃放孔明灯引发安全事故,近日,曲阜书院街道、尼山镇政府多个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宣传行动,对辖区内商铺、摊点等进行全面检查,严格禁售禁放孔明灯,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命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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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孔明灯检查。

曲阜书院街道采取多部门联合行动的方式,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执法中队安排专门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组,在全街道辖区内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对沿街及村居商铺、流动摊点及其他可能销售或燃放孔明灯的重点场所及周边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制止非法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行为。

曲阜尼山镇政府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尼山镇辖区面积101平方公里,其中山林面积26890亩,占全曲阜市山林面积的45.6%,境内还有孔子诞生地尼山孔庙、尼山夫子洞、尼山圣境、尼山森林公园等著名风景区,是曲阜市的森林防火重点乡镇,为防止元宵节期间因燃放孔明灯引发森林火灾事故,及早消除火灾隐患,尼山镇组织安监、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深入到全镇9个集贸市场和42个村庄,对所有从事烟花爆竹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和流动摊点,进行了严禁销售燃放孔明灯安全监管专项执法检查,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流动商贩,在本辖区内销售“孔明灯”,对发现销售孔明灯的一律全部没收,并进行集中统一销毁,同时对销售“孔明灯”的商店或流动个体经营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据了解,这个镇还印发了《关于严禁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向广大群众宣传燃放孔明灯所造成的火灾危害,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销售孔明灯,希望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做到不买卖、不燃放孔明灯,对违规燃放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记者了解到,曲阜书院街道、尼山镇政府这些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辖区内没有发现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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