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有味是清欢——吃什么东西看什么书


从识字读书起,我就有一个坏毛病:喜欢吃东西的时候看书,或者说喜欢看书的时候吃东西。

童年除了跟小伙伴出去疯跑,我最大的享受就是抱着一袋锅巴饼干之类的东西,拿上一本翻过无数遍的《格林童话》或《天方夜谭》,窝在一个角落里边看边吃。有此一乐,我能坐上大半天不挪地方,全身只有嘴和手在动,咔嚓咔嚓如同一只仓鼠,不时翻一下书页。

小时候能看的书少,几本故事书早就烂熟于心,但即便合上书也能清楚地把故事复述下来,但边吃边看仍然是我百试不厌的乐趣。

忘记是哪篇童话了,里面讲道有一张神奇的桌布,你只要对它说“开饭吧”,桌布上就会变出红酒、烤肉和各式甜点供你享用。我对这一节百看不厌,一边看一边把锅巴嚼得咔咔有声,然后把它想象成甜点与肉。


初中以后开始住校,我基本实现了“经济自由”——有闲钱可以自己买书了,于是我开始乐此不疲地买小说,等到高中毕业时,已经攒了一柜子。

这一期间看小说时的最佳零食是辣条、薯片与粉丝馆。

粉丝馆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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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种泡出来味道如同酸辣粉的东西。另有一种粉色包装的辣味更重,我更喜欢,可惜后来买不到了,只能退而求其次买这种玫红色包装的。

我吃这种东西时特别喜欢看沈璎璎的一个短篇,叫做《血娃娃》:

那条长长的甬道,一直斜伸下去,通向山庄外面,一片漫漫荒草,茫茫大漠。 等到松香泡菜送到,还有十四天;等到她自己过来,还有三个月;等到优昙仙花再度开放,冷艳的红与白盖满这片荒凉的山岗,还有五十二年。

这段开头我都快会背了,松香泡菜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更无从想象它的味道,却无端觉得它和粉丝馆很配。于是每次我泡好一盒粉丝馆都会翻出这篇小说来,吃得滋儿滋儿的。基本粉丝馆吃得汤光粉净,这篇小说也刚好看过一遍。

插一句,沈璎璎的小说写得很一般,严重的主题先行,故事不精彩,人物不鲜明。这一点跟小椴挺像的,不过小椴做得比她好。

中学时班上看小说的风气很重,以初中尤甚。朋友们多半认为此风由我肇端,其实并不是,我清楚地记得自己是翻了班上传看的《烈火如歌》之后才开始各处买小说的。

真不是我起的头儿啊,我只不过是青出于蓝了


好像是在说吃东西,但我忍不住要为看小说这件事多辩解几句。

我是相信开卷有益的,并且当时大部分小说三观还算正,对于塑造性格也有一定积极作用。毕竟小说里引人震撼和向往的东西多半是正面的,比如忠贞的爱情,比如执着的追求,比如勇气与担当。

感觉自己做了老师以后写东西都沾上了说教风……注意避免注意避免。


继续来说吃东西。

辣条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含无数种重口味价格低廉的豆制品。可惜我当时最喜欢的现在都已经找不到了,那是一种黑色一种红色的粒状豆制品,连包装和名字都已记不起。不过手持这些东西翻小说实在是人间至乐。

我是高中以后开始接触金庸小说的,从前只看过电视剧。

简直犹如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记得我那时爱在晚饭之际守着一碗凉皮或凉面,面前竖着一本《射雕英雄传》。一边吃一边看黄蓉做“好逑汤”“玉笛谁家听落梅”和“二十四桥明月夜”,感觉自己的凉皮凉面也变得雅了起来。

当然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我虽自诩是爱书之人,《射雕》上也不免沾了一两点凉面的辣油,罪过罪过。

说到这里看官肯定都已经了解到:我就是一个爱好甜点与肉的重口味。

甜点与肉,重口味,说出来还真有些不好意思——这实在太不淑女了。淑女都应该爱蔬菜水果,爱清淡口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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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惭愧,我高中毕业以后才开始看名著、诗词、历史这种“高雅”的书。

我对诗词的兴趣一半来源于年幼时的无意识记诵,一半来源于中学时读的小说。到现在读诗词时看到当年那些小说里引过的句子,还会产生极大的亲切感。

正式地学习、欣赏诗词已经是大学的事了。什么知人论世、兴发感动也是大学以后才渐渐知晓。如此一来我读书的顺序完全本末倒置:小时候不读经典,乱七八糟的看些闲书,三观基本已经成型了,才开始认真读《孟子》《论语》、诗词名著之类。

这一点留下的烙印也是很深刻的,一言难尽,这里不提。


说到吃食当然以《红楼梦》最为博大精深,我一惯不求甚解,读书只图个痛快,对于《红楼梦》中关于饮食的精细描写也只是自取所好罢了。

印象尤其深刻的是宝玉在薛姨妈处喝的一碗“酸笋鸡皮汤”:

幸而薛姨妈千哄万哄的,只容他吃了几杯,就忙收过了。作了酸笋鸡皮汤,宝玉痛喝了两碗,吃了半碗碧粳粥。

——《红楼梦》第八回“比通灵金莺微露意,探宝钗黛玉半含酸”

文中对于这个汤如何做法、何等滋味并无过多描写,可我却觉得格外鲜明,大约是“痛喝了两碗”这个动作显得太好喝了。

而没品味的我总是把它想象成老坛酸菜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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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用老坛酸菜佐之可谓相得益彰。

《红楼梦》是一本百搭的书,就什么吃都香(曹雪芹听了这话棺材板大约要压不住了……)。我已经看过好多遍,这学期常常在学校用它下饭,又看了一遍——有《红楼梦》的陪伴,食堂饭似乎也没那么难吃了。


唯有读诗词的时候,我是不会乱吃零食的。诗词不是可以一目十行的东西,看得很慢,注意力也不宜分散。读着“松风吹解带,山月照弹琴”“宝帘闲挂小银钩”,手里抓着一把油乎乎的薯片,也太煞风景。

茶可以泡上一壶,读得高兴了可以润润喉咙。我和兔子先生常常在晚上看书时泡一壶茶,不过我们喝得简单粗暴,也不大分辨滋味的优劣。家中抽屉里胡乱塞着一些红茶绿茶花茶,冬夜泡红茶,夏夜泡绿茶,全凭心情,也没什么道理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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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论语》的时候吃什么?

你什么时候见过边背重点边吃东西的人。


如果说读诗词的时候吃东西是唐突了诗句,那么吃鸭脖子的时候看书就是唐突了鸭脖子。

没错,麻辣鸭脖也是我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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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这种东西,就应该心无旁骛。我守着一袋麻辣鸭脖躲在无人处,也不戴塑料手套,就这么赤手空拳地上阵。那种享受实非旁人可以理解,我能一动不动地坐着吃上两个小时。

为什么躲在无人处?

很显然,满嘴满手的油腻,辣到汗出如浆涕泪横流的样子我绝不想让任何人看到。


写到最后,真心觉得这篇文章配不上“人间有味是清欢”这句词。人家苏轼说得是淡而有味的时蔬,而我呢,重油重辣,各种垃圾食品。

不过由于我不会做饭,“饮食清淡”的机会还是很多的。如果兔子先生不在家,我就会煮上一锅稀饭,把家里的蔬菜洗净烫熟拌上油盐,或者拍个黄瓜切个西红柿,聊充一餐。随便翻出一本书来看,也就不大在乎吃进嘴里的是什么滋味了。

再次感叹,此文结束在“读诗词泡清茶”一节,何等优雅。加上“徒手吃鸭脖”一节,我的形象基本由吃货变成女汉子了。

然而到底不忍不提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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