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人走不过的七年之痒,原来有这样扎心的解释

近一段时间,不断听到关于七年之痒的故事。结婚七年了,今年离婚;恋爱七年了,今年分手。也想起了以前几个朋友的事,一样是在结婚第七年陷入严重危机。

看来,“七年之痒”这个词是相当有道理的。只是,为什么是第七年,它有什么特殊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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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思考这个问题时,我脑子里突然跳出一句话:第一次童年,是六年;第二次童年,还是六年。

这句话一跳出来,我就知道,这是我的大脑暂时为七年之痒找到的答案。

七年之痒意味着成熟

我们至少有两次童年,一次是零至六岁,一次是爱情。

爱情,是对再一次重复童年的憧憬。

第一次童年,是零至六岁。心理学理论认为,六岁孩子的人格结构和智力结构基本定型。

第二次童年,是恋爱,是婚姻。七年之痒如此普遍,意味着第二次童年可能也是六年。

第一次童年,是命运,我们没有选择权,出生于什么样的家庭,有什么样的父母和亲人,我们不能主动选择,只能被动接受。

第二次童年,我们有了相当的主动权,我们选择恋人,我们选择结婚,我们选择分手……

第一次童年,我们希望自主,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改造父母。童年越痛苦,改造意愿就越强,但不幸的是,这些改造愿望很少能实现。

第二次童年,会再现我们第一次童年实现过的美好,于是恋爱中的人常觉得两人像是“两个快乐的孩子”。同时,也会再现童年的时光和童年未被实现的憧憬与愿望。童年越有问题的,这时就越渴望改造恋人。假若改造成功了,那仿佛也意味着以前的命运被改变了。

第一次童年,当我们“成熟”时,即人格基本定型时,是六岁。做父母的多有体会,六岁的孩子和五岁的孩子有很大差异。其中一个重要的差异或许是,六岁的孩子在相当程度上放弃了改造父母的愿望,他们学会了接受事实,接受“父母就是这个样子”的事实。不过,改造梦想并未消失,只是深深地压抑到潜意识深处而已。

第二次童年,第六年时极可能会重现这样一个心理过程。前六年,我们潜意识深处的渴望——改造父母、纠正童年的错误——又被唤醒,我们把这个愿望投射在恋人身上,像六岁前渴望改造父母一样渴望改造他们,但到了第六年,我们再次发现,这是行不通的,我们得再次放弃这个改造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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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之痒”是一个舶来词,源自美国著名影星玛丽莲·梦露主演的同名影片。这部影片是一个轻喜剧,讲述的是一个结婚七年的男子在妻子去乡间度假后,被刚搬来的风骚的女房客撩拨得心猿意马,整日对其想入非非,但最后还是幡然省悟,悬崖勒马,回到妻子身边。

按照词义,七年之痒很容易被理解为到婚恋第七年才产生的不轻不重的问题,一般常被称为审美疲劳。

不过,在我看来,七年之痒并非指到了第七年才产生问题。其实问题早就产生了,但两人都在忍受,都在给对方也给自己留点机会。然而,到了第七年,再也不愿意忍受了。

所以,七年之痒并非仅仅是轻轻地痒,而可能是大问题,因为许多婚姻或恋爱是在第七年结束的。

假若这个关系发展下去,它会越来越深入,越来越迷人。

我们常说,相恋容易相处难。相恋时,其实我们没有和对方的真实存在打交道,我们是将自己的幻想投射到对方身上,然后与自己的幻想打交道,这自然比较容易。相处时,我们就要看到彼此的真实存在,从而要适当地放下自己,与那个和自己一样拥有独立意志的人打交道。这的确更难。

幻觉常在第六年破灭

爱情,是对再一次重复童年的憧憬,这就导致了这样一个结果:童年美好,爱情就重复了美好;童年不幸,爱情就重复了不幸。

所以,当陷入七年之痒时,不必惶恐,也不必沮丧,相反因该去认识到它的价值,并接受自己的幻灭感。这种幻灭感一定是好的。只有当幻灭感产生后,接下来的相处,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相爱。两个幻影,不管多么迷恋彼此,都不过是幻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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