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中超内外,几乎就是一场足球暴力史。
7月17日,中超第17轮,上海申花主场迎战上海上港。登巴巴小腿遭受重创,严重弯曲变形,惨不忍睹。
如此惨烈的画面,在中超其实并不少见。以“断腿”为例,先后就有十余例。
莫拉(申花)
1998年5月10日,来自圣保罗二队的巴西球员莫拉在1998年年初加盟上海申花。在前九轮(98赛季),便已取得“五球、五助攻”的好成绩,是申花史上最高效的前锋之一。第十轮,上海申花VS广州太阳神,第17分钟,莫拉在“无球状态”下,遭到叶志斌的暴力飞铲,导致左胫骨粉碎性骨折。一年以后勉强伤愈的莫拉,不得不永别绿茵场。这位有可能成为中超传奇的少年,始终是申花球迷深藏心底的痛。
巴茨(泰达)
1999年,甲A联赛(中超前身)首轮,上海申花VS天津泰达,刚与球队签约的乌拉圭外援在第20分钟时,遭忻峰侧面铲球,造成胫骨、腓骨同时骨折。尽管巴茨没有如医生所言,在轮椅上度过一生,甚至还在伤愈后,代表青岛海牛出战过甲A联赛。然而,再度踏上绿茵场的巴茨,状态已经严重下滑,在经历过一个低迷的赛季之后,便从中国的球场上销声匿迹了。
杨光(申花)
2003年,上海申花VS上海国际,同城德比。杨光在混战中被李明铲倒,造成左腿骨折。杨光在病休半年之后,状态大不如前,也因此失去了主力位置。
周宁(国安)
2003年甲A联赛第3轮,北京国安VS天津泰达,卢欣的一次严重犯规,导致周宁腿骨骨折。告别球场半年之后,周宁复出,状态却大不如前。
刘玉建(四川冠城)
2004年,甲A联赛升级为“中超”。5月16日,中超首轮,北京国安VS四川冠城,下半场第20分钟,国安后腰隋东亮脚踏刘玉建的小腿,导致后者右小腿胫骨与腓骨粉碎性骨折。
隋东亮看望刘玉建
邱忠辉(国安)
2004年3月23日,北京国安VS天津泰达的友谊赛,又是周宁,一脚铲断邱忠辉的腿骨。此后,邱忠辉基本告别赛场,而卢欣也因为两次铲断国安球员的腿,成为国安的“头号公敌”。
苏斌(河南建业)
2005年,中甲联赛第12轮,河南建业VS青岛海信。第85分钟,苏斌的右腿被青岛外援克劳迪内准备射门的脚踢个正着,导致骨折。最终,其职业生涯宣告结束。
万厚良(陕西中新)
2010年3月1日,杭州绿城VS陕西中新。第30分钟,万厚良在与李彦的争抢中对脚,导致胫骨和腓骨骨折,宣布赛季报销。复出后,万厚良的状态也是一落千丈。
张弛(鲁能)
2011年4月1日,中超联赛首轮,山东鲁能VS成都谢菲联。李钢脚踏张弛左小腿,导致骨折,最终宣告赛季报销。
陆峰(河南建业)
2013年1月14日,武汉卓尔VS河南建业。陆峰在拼抢中导致左腿骨折。
比起“断腿”,中超还有着不少更为血腥的历史。
班古拉(沈阳金德)悲剧
2006年7月7日,甲A联赛,沈阳金德VS青岛中能,金德外援奥斯曼•班古拉被吕刚的钉鞋踢中眼球,导致右眼失明。
于涛(申花)险些命丧球场
2004年5月23日,重庆力帆VS上海申花。石俊在争球时用头将于涛撞倒,于涛口吐鲜血,淤血堵住气管,险些命丧球场。
郑智:国足的缩影
2006年,全球著名男人杂志《MAXIM》美国版推出世界足坛的“恶人榜”。国脚郑智竟然能从低迷的中国足坛脱颖而出,跻身前十。
上榜理由:
2006年,世界杯之前的友谊赛,中国VS法国。法国前锋西塞被郑智从身后一脚踢断了右腿,最终无缘世界杯。
除此之外,郑智作为中超“大佬”,在国际上因脾气火爆受到处罚的恶劣事件也并不少见。
2005年亚冠,鲁能客场2:7负于伊蒂哈德。郑智辱骂裁判并吐口水,被亚足联判罚停赛6个月,罚款4500美元。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VS比利时。谭望嵩惊天一踹,被红牌罚下。
随后,郑智恶意肘击,报复对手,不仅被红牌罚下,还被追加停赛3场。
输球不可怕,怕的是连人也一起输了。
以俱乐部为单位,施害者与受害者,似乎呈现出犬牙交错的复杂情况。
从莫拉到杨光,到于涛,再到登巴巴,作为受害者的上海申花,在“巴茨事件”中却是加害方。从周宁到邱忠辉,作为受害者的北京国安,在“刘玉建事件”中也成为加害方。
覆巢之下无完卵。大环境的恶劣,威胁的是所有人。
在“登巴巴重伤”之后,孙祥出面“道歉”,但是内容却并不令人信服。比起下黑脚、踢爆眼球,孙祥“带了下小腿”就导致登巴巴骨折,确实是有些“委屈”。
与此同时,一如既往的洗地声音也随之出现。本场解说嘉宾宫磊认为:
“孙祥没有太大的动作,这种受伤是一种巧劲儿。”
孙继海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
如果“登巴巴重伤”是“巧劲儿”,是无心之失,是意外。那么,中国足球联赛从1994年职业化至今,高达十数例的“断腿”、“爆眼”、“险丧命”事件,也都是“意外”?
英超向来以火爆、高强度的身体对抗闻名,但如此密集的“意外”,在英超也是极为罕见的。甚至英媒评选“史上十大足球暴力”,“郑智踢废西塞”事件也是位列榜首的。并且,先不论结果,英国人对于足球暴力的态度,也都是零容忍的。
以2013年为例,米拉拉飞踹苏亚雷斯。
鲁尼脚踏对手
虽然这两例犯规并没有造成严重伤亡,但英国媒体仍然开启了旷日持久的“讨伐”模式,谴责鲁尼与米拉拉“逃过”红牌。
随着时代的进步,球场上的小动作即使侥幸逃过红牌,也始终逃不过摄像头。《每日邮报》在鲁尼、米拉拉恶性犯规事件之后,更推出专题《足坛十大逃脱的红牌》,以儆效尤。
其中,曼城球员撒切尔肘击朴茨茅斯中场门德斯(2006年),巡游者球员弗格森顶撞流浪者球员杰克(1994年),都在事后被英足总追加包括禁赛在内的严厉处罚。
2010年,足协主席布拉特宣布,要重点保护像梅西那样的技术型球员,宣布对任何恶意犯规零容忍。
这条“格杀令”,意在建构安全的足球竞技环境,也保护足球的观赏性。
足坛向来不乏“坏小子”。
咬人的卡恩
1999年4月的德甲联赛,拜仁2:2战平多特蒙德,卡恩咬住对手前锋赫尔里希的脸部。事后,卡恩承认:“我想表现出攻击性。”
当时,这个足以让人联想起拳王泰森的动作,裁判却连口头警告都没有给出。
咬人的苏亚雷斯
阿贾克斯时期,苏亚雷斯在与埃因霍温的关键战中咬住对方中场巴卡尔。当时逃过裁判的红牌,但在事后却被处以禁赛10场的处罚。
2012年,苏亚雷斯也是在争冠关键赛中,嘴咬切尔西后卫伊万诺维奇,导致禁赛8场。
2014年世界杯,苏亚雷斯嘴咬基耶利尼,被国际足联以“惯犯”为由,开出超级罚单:禁赛9场国际比赛,以及4个月内不能参加任何足球活动。
从“卡恩时代”到“苏亚雷斯时代”,可以明确感受到“足球暴力零容忍”的成长。
北德容、南佩佩
同样是“惯犯”,“北德容”早已成为众矢之的,就算是出走美国足球联赛,足坛也始终不吝口水与唾沫。英国《每日邮报》就曾措辞严厉地批评德容再次以凶狠的扫堂腿犯规,致使对方的达灵顿-纳比受伤,不得不坐轮椅离场。
至于“南佩佩”,作为赛场的重点监控对象,也只能尝试以“小金人”,而不是“金腰带”征服对手。
“登巴巴断腿”,绝不是独立事件。
如果一如既往,只是道歉、慰问,然后遗忘。那么,一切都将回到原点。
如果只是归咎于球员个人,那么生长于大环境的孙祥,无疑会“含冤”。
当年,广州恒大以创纪录的千万身价买来孔卡时,曾呼吁中国足协要制定措施保护孔卡那样的球员。一如当年布拉特的“格杀令”。
结果,许家印话音甫落,立即招致圈内与球迷的一片谩骂、讥讽、挖苦。一如当年“格杀令”发布,球迷立即解读为“梅西有干爹”。
“干爹”
伤人的隋东亮,与被伤害的刘玉建,其实是发小。新闻提到:
“隋东亮从八一转会到现代队以后,作风便由以前的软弱变得粗暴起来,这主要是现代队内部的激烈竞争造成的。”
“隋东亮的队友称,即使是内部的训练赛,他下脚也同样‘黑’。”
如果足球只剩下凶神恶煞般的铲抢,那么,中国足球还有什么可以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