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武勇
加拿大在职业教育中效法西欧学徒制,同时又结合本国实际,在施行中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加以改进创新,形成了有特色的校企合作模式。它糅合了技术培训与学术教育,将学习根植于职业情境之中,在发展学生技术与学术双重能力的同时拉近了学术机构(学校)与市场(企业)的距离,培育了一大批素质良好的技能型人才。加拿大在学徒制项目开发、运作、管理及保障等方面的改革理念和策略可为我国探索和建立现代学徒制,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促进青年就业提供借鉴。
一、加拿大现代学徒制的建立与发展
在20世纪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加拿大主要以优惠的移民政策大批引进欧洲专业技术人才来满足各行业对技术劳动力的需求,这些人才为其产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也正因为有了便捷的人才来源渠道,当时的加拿大政府并未意识到技术培训在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时至20世纪70年代,随着西欧国家经济复苏和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加拿大的欧洲技术移民大为减少。由于此前并未在本土技术人才培育上占得先机,为追赶其他工业化国家的发展步伐,加拿大几乎从零开始探索有效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
[1]20世纪80年代末,现代学徒制逐渐流行于西方各国。加拿大政府于20世纪90年代初也着手在阿尔伯塔省、卑诗省、安大略省等主要省份创设学徒制项目,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现代技术人才的需求。
与欧洲学徒制一脉相承,加拿大现代学徒制旨在为广大青年,特别是不继续参加高等教育的青年群体打通职业生涯的发展路径,帮助他们搭建沟通学习与就业之间的桥梁。项目开设范围按学区进行划分,参与方除了学校,还包括学区管理部门、企业以及由行业协会资助成立的学区培训中心。10年级及以上年满16周岁的学生都有资格注册成为学徒。一般学徒培训多安排在高中的最后一学年开始进行,学生可在参与学徒培训的过程中获得学分,以替代这个阶段本应在学校里修习的课程学分,并在培训完成后可同时获取行业基础资格证书。随后有兴趣进一步发展的学生可以加入该行业协会,与企业签订实习合同。学徒在培训期间修得学分后,也可依个人志愿进入社区学院学习,将来亦有机会进入普通高校。可见,加拿大学徒制主要在高中后教育阶段实施,同时在中等教育向高等教育过渡衔接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从学徒制固有的“传帮带”到传统学徒培训与现代学校教育相结合的新型现代职业教育模式的转型,其核心在于学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加拿大学徒制明确学校和企业是人才培养的双重主体,并特别强调企业要成为主要的培训基地。培养过程中,技术指导人员“从行业中”来,是业内资深技术人员;学徒则“到行业中去”,紧随行业发展,以上岗、动手为基本训练方式。学徒们须在行业资深技工的指导下完成企业在岗实习(占80%~85%)和培训中心的技术训练(占15%~20%)。
[2] 在实施过程中,提升企业的参与积极性是值得关注的环节,加拿大政府除了解决学校职业教育和行业企业人力资源培训两者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更是在处理校企之间的权责关系和互相之间的合作方面做出了努力。至21世纪初,在扬弃与革新欧洲学徒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加拿大现代学徒制影响日渐广泛,涉及150个行业,覆盖全国。参与的学生规模也一直保持稳定发展。据官方统计,加拿大参与学徒制的学生人数从2005年的293,838名增加到2012年的444,672名。
[3]加拿大政府肯定了现代学徒制对本国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已将其提升为国家人才开发的战略措施,称“现代学徒制在保持加拿大工商业的竞争力中扮演了不可替代的角色”。
二、加拿大现代学徒制存在的问题与改进举措
(一)加拿大现代学徒制施行中存在的问题
1.学徒项目产业附加值低,社会认可度不理想
加拿大学徒制项目自20世纪90年代初兴起,所涉及的行业主要集中在金属冶炼、建筑业(包括水电管道、木工、泥瓦工、油漆工等)、机械装备和汽修等传统工程行业。这些行业入门要求不高,但后期发展的路径也不宽阔。而21世纪以来,商贸、电子、医疗保健、自然科学和社会服务等行业均有长足的发展,却并未成为学徒制项目的主流。在加拿大,技能型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并不算高,尤其与德国相比。一般而言,这些传统技能型工作需要耗费更多体力,工作环境和基础设施也不如文职工作舒适。2000年的一项调查显示,父母希望子女将来能进入大学深造取得学位的占64%,中学生自己有此意愿的占61%。行业客观事实和人们主观偏好等种种原因,使得学生和家长并不十分看好技能型职业,这直接影响了学徒制项目的参与率和完成率。
2.学校教育中学术能力与职业技能培养失衡
无论是普通综合性学校教育,还是专门的职业学校教育都难以恰到好处地帮助学生把握学术技能与职业技术技能的平衡发展。例如,木工学徒项目要求学生掌握一些数学技巧,来自普通学校的学生在数学运算上游刃有余,但在实践操作环节中就很难上手;相反,职业学校的学生们动手能力强,但在数学能力方面则比较弱。2004年,在未顺利完成项目第一阶段培训的学徒中,约有24%数学基础相当薄弱。这是学生基础准备工作不到位的表现,同时也是学校和教师的疏漏,他们未能预知木工这样的操作技能型行业也需要一些学术修养。
3.参与主体之间配合度有待提高
学徒制项目的组织实施是多方协作磨合的过程,这意味着涉事主体中任何一方体系内出现不良状况,都将影响学徒制的运行成效。加拿大现代学徒制在实行中也出现了参与者之间相互冲突的情况。例如,学校希望培训体系与企业对接输送学徒以提高就业率,而企业雇主有时可能更希望在人才雇佣上保持一定的自主性与灵活性;学校旨在让学徒获得尽可能多的知识和技能,而雇主更关注学徒能带来的经济产出或者培养与提高经济产出有关的专项技能,因而不会如学校般热衷于为学徒提供获得广泛技能的机会。而加拿大政府又往往不愿意颁布任何可能被解释为向雇主施压的行政指令。学校、企业、政府等主体间因目标与宗旨、体制与价值观念间的差异或权力分配不均衡等因素引起了诸多摩擦。
4.校企之间权责分配不够明晰
理论上,作为公共服务部门的学校与作为经营部门的企业之间在人才培养与知识传播上存在着动机上的区别和冲突。所以校企合作的一大障碍是技术、知识在学校部门的公共分享与企业部门的私人占有之间存在属性和管理标准上的分歧。与教育和科研部门在知识技术研发、传授上相对开放透明的性质不同,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其技术知识的创新受背后潜在的经济价值所掣肘。这种“私有化”的技术知识在很大程度上封闭在企业之内或者以“专利”的形式在有限范围内传授,以使企业获得暂时的产权垄断。可见企业从事技术知识的开发是占有以获利,而学校则创造、传授技术知识以培养人才,服务社会。一些企业也因担忧技术随学徒学成后“跳槽”而泄露,不愿意深入参与。因此,加拿大现代学徒制在进程中不可避免地遭遇了校企沟通不畅、权责不明、形式主义等问题,影响了学徒培养质量和项目的后续发展。
(二)针对问题的改进举措
1.拓宽行业路径,加强行业介入,提升社会认可度
为了提高学徒制的社会认可度,加拿大除提高项目的准入门槛、提升学徒的培养质量外,还重点加大了行业的介入力度。设置学徒项目的行业包括强制认证行业(Compulsory Trade)和自愿认证行业(Voluntary Trade)。自愿认证行业即不需要经过专门的学徒培训和政府认证也可以从事该类工作的行业,是相对于对学徒培训要求较高、从业标准严格的强制认证行业而言的。一般情况下,强制认证的行业在薪资待遇、工作环境等方面均优于自愿认证行业,而一些低附加值的传统行业往往属于自愿认证行业。为使学徒能有良好的待遇和环境,加拿大政府一方面试图为部分自愿认证行业设置资格证书,促使其转化为强制认证行业;另一方面又加大在自愿认证行业开设学徒项目的力度,为项目的实施和学徒的职业发展路径增添保障。积极参与学徒项目的行业一般设有行业协会,协会会员通常是业内大中型企业,员工从业素质较高,与小企业的同行相比,他们大多接受过规范的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业务技能娴熟,拥有更多晋升培训的机会。政府在学徒培训中引入自愿认证行业,能尽早为有志于从业的年轻人提供深入接触行业和接受规范训练的机会,为行业培养更对口的人力资源,有助于学习者将来进入待遇优良、环境较好的工作单位,在长远上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深化校企之间的教学合作,促进技能与学术平衡发展
在学徒培养过程中,既有学校教师,也有企业的技术人员参与其中,他们的任务是以有效的方式帮助学生弥合学徒项目对职业技能提升的要求和教育部门对文凭、学分认证的要求之间的断层。例如,在安大略木工培训中心,技术教练们的目标是将学生培养成专业木匠,但在教育管理部门看来,仅凭这些学习内容还远不足以让学生获取文凭,学生的知识面也无法得到足够的拓展。一些学徒项目设计在学徒预备期便集中开设一系列课程,设置学徒预备学分(Pre-apprenticeshipCredit),为学生前往培训中心参加技能训练打好理论基础。这些课程包括学生相对薄弱的、该行业常用的基础知识,如代数、几何等,也包括在职业生涯中须注意的事项,如职业道德、行业规则等。但此类课程往往需要有从业背景的教师来讲解才能生动实用,否则无异于纸上谈兵。因此,学徒制项目不仅是学生技能增长的过程,也是教师和教练们磨合的过程。他们采取的磨合方式传统而经典,即不断加强沟通交流,建立起相互体谅、理解的合作关系,为帮助学生获得成功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3.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确保校企合作的顺畅运行
加拿大开设学徒项目的行业主要是由省级政府指定的,省政府内部设立了学徒董事会或类似机构进行管理。由学徒董事会及其下属的专项部门委员会负责学徒制项目的日常运行、证书认定、学徒行业规范制定等环节。如安大略省学徒董事会(OntarioApprenticeship Board)下设了课程委员会,负责培训课程设置和评估,其委员主要由教师和研究人员代表、行会与企业代表以及第三方机构代表组成;阿尔伯塔省的学徒与行业董事会(AlbertaApprenticeship and Industry Board)、萨斯喀彻温省的学徒与行业认证委员会(SaskatchewanApprenticeship and Trade Certification Commission)均对本省的学徒项目全面负责。掌握着项目控制权的政府作为学校和企业、学徒与雇主之间的桥梁和中介,自上而下调和学校和企业在目标、利益上的冲突,解决项目中产生的问题。例如,为提高学徒就业率和雇主满意度,安大略省政府专门为学徒和雇主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增加学徒求职要求与雇主招聘条件之间的匹配度。有些省份学徒注册率并不高,或者某段时期因就业前景惨淡导致报名人数减少,为了保护校企双方的积极性,政府会照常维持资金供给以支持项目后续发展。
4.落实经费保障,激发企业和学习者的参与热情
加拿大政府在学徒项目实践中意识到,就项目完成的效率和质量而言,对学徒或学校进行补助的成效远不如将经费补助拨付企业来得显著。企业是学徒培训中的重要主体,也是学徒的雇佣者,而企业对学徒项目付诸关心的最终目的是获利(既包括直接经济收益也包括人力资本占有),因而对企业进行补助是降低企业培训成本、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的有效方法。加拿大政府为学徒项目提供了强大的经费支持。2004年政府为每名在训学徒的平均公共支出为1,288美元/人,是美国类似项目平均水平的6倍多。此外,还有教育部和大专院校培训部(Ministry ofTraining,College and Universities)的直接拨款。一些项目还得到了行业协会联营信托基金的赞助。在此基础上,加拿大政府对参与学徒项目的企业还给予税收优惠。安大略省政府于2004年开始采用税收抵免制度,抵免的税额相当于学徒薪酬的25%,企业用于学徒培训的费用须占员工工资的10%左右。同时,政府也为学习者发放学徒补助金(一般为4,000美元/人)、学徒激励补助金(对象为完成一年至二年培训项目的学生,1,000美元/年至2,000美元/年)和学徒完成补助金(2,000美元)。阿尔伯塔学徒与行业董事会每年为学徒和各类职业培训设立的奖学金有900多项,还有多种荣誉称号(如“最佳学徒奖”、“最佳雇主奖”等),此举使一部分贫困学生得以有机会接受正规的技能培训并获得就业机会,大力促进了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