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件我至今耿耿于怀的陈年旧事

这件事发生在八年前,那时候我大着肚子怀着俺娃,事业上也开始有点起色,由最初进入百货公司的一直亏损到逐步扭亏为盈到最终盈利…

那个时候网络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发达,那时候的写手还比较热衷于在各类纸媒各种期刊杂志各个城市的日报晚报等等媒体上发文,慢慢的我们这一群人就聚在一起有了一个小圈子。

当时这个圈子大约有五六个人吧,每周聚会一次。

这五六个人中,一个是报社的编辑姐姐(离异后一直独身,女儿上大学),另外一个是写散文的姐姐(离婚后再嫁的老公比她大30岁),我(离婚后再嫁孩爸,年龄比我小10岁)

还有一个美女写手是一场车祸后双腿没有任何知觉,有点像桑兰那种情形,当然她也是当时我们这个写手圈里发文最多并且出书最早,最励志最让大家佩服的一个。

她的身份竟然也是离异,现在再嫁的这位良人是她的粉丝,手脚健全,冲破家庭方的种种阻力,最后和她在一起,我们大家都替她高兴。

哎,说来有些脸红,我们这个小众群体竟然都是离异女…

也许因为爱舞文弄墨的我们心思都比较敏感吧,或者说我们对于另一半的要求都略微有些高,都希望好上加好。

更或者因为我们都有自己的事业和收入,不需要靠男人的养活就可以撑起一片天。

这样在相处的过程中,就难免缺乏包容和体谅,离婚似乎也成为普遍现象。

总之,那一段时间我们走的很近,玩的很嗨!

因为这样等同于闺蜜之间的聚会,那么自然是口无遮拦事无巨细啥都讲,又因为工作圈子并无交集,所以不会有任何利益冲突。

所以这种聚会除了化化妆媲媲美,她们炫耀一下她们又拿到多少稿费我炫一下生意慢慢走上正轨,我们的编辑大姐说一下女儿大学又考到多少个A?

除了这些,我们也会像普通的主妇一样,吐槽一下家长里短,说说自己现任老公的不是,和夫妻相处中遇到的烦心事…

那个坐在轮椅上的美女写手,每一次都是和她现任的良人老公一起到聚会现场,因为到楼下后都是她老公收好轮椅抱她上楼。

我们都觉得她好幸福,夫妻都在聚会现场,自然只能听到我们这些人的吐槽…

虽然说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但是他们俩因为文字结缘婚姻,老公崇拜她欣赏她才会有共同语言,而这些都是婚姻幸福美满的最牢靠基石。

说实话,比起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小别扭…我们圈子里所有的人都希望她的生活永远都是小确幸。

毕竟,四肢健全的我们已经比她幸福许多。

我们码字是为了兴趣,她码字是生计,所以她偶尔把这帮朋友当素材,大家也都不计较!

比如她为了文章出彩,那个写散文的姐姐,老公颇有些家底,属于男的有钱女的有才,年龄差异会让很多人以为姐姐看上老公的钱,于是她杜撰人家男的破产之后姐姐依然不离不弃…

你知道做生意的人最忌讳这样白纸黑字的预言,何况文字本来就有诅咒的魔力。

文字是直指人心的,电影也是!

张柏芝站在高高的宫殿顶上对着大家说:想看我脱衣服吗?后来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了她脱衣服!

谢霆锋说:你毁掉了我一个做好人的权利…

霸王别姬里的哥哥爱上了霸王段小楼,现实生活中的哥哥和唐先生出双入对,恩爱半生。

哥哥最后演的一部电影是异度空间,异度空间里哥哥跳楼了…

现实生活中,哥哥把愚人节变成了他的忌日,连死的方式都和电影里一模一样。

红楼梦里林妹妹年纪轻轻魂归离恨天,真实生活中陈晓旭刚过不惑就告别人世间!

宝钗最终也没有得到宝玉的爱、现实中演宝钗的张莉至今也未嫁,身份和经历何其相似…

贾瑞在红楼梦里被王熙凤毒设相思局,最后一命呜呼;而现实中演贾瑞的演员真的迷上了演林妹妹的陈晓旭…

最后抑郁不得志,三十出头就病死了!

我28岁的时候和闺蜜一起游九寨沟,嘴贱说了一句:如果我以后嫁不出去,我就做单亲妈妈…多年以后,………………梦想成真!

所以宁财神从来不用第一人称写主角患癌的小说!

就像李宗盛和林忆莲爱情全盛时写的那首当爱已成往事,最后真实结局就是歌曲的原音重现…

而这位坐在轮椅上的美女作家这样写我和孩爸的爱情,因为我和孩爸之间相差十岁的姐弟恋,她在文章里通篇复制粘贴描述我们的爱情,结局却是我试探孩爸,孩爸赶来跟我解释然后遭遇车祸而死…

这样悲剧的结尾大多时候可以取悦审稿的编辑,然后稿件被采纳,获得稿费。

这篇文章发表时我正怀着孩大着肚子,那时候我和孩爸的婚姻还没有出现问题…

她写人死了,虽然不准,但是最终我们的婚姻却死了!

当然我并不会把婚姻失败归咎到一篇文字上!

我鄙视这个作家的就是,其实她心里门清文字的魔力,因为她写的凡是以她自己为蓝本的文章,女主都是花好月圆被高富帅左拥右抱的甜蜜结局。

她还写了一本书,三个女人为主线,一个是老少恋的那个姐姐,一个是姐弟恋的我,一个是她自己。

她写人家老少恋的那对夫妻性生活不和谐,写我的是我男人出轨,写她自己就是她老公对她膜拜的五体投地/恩爱异常!

我想问的是~一个下半身残疾的人是如何做到性生活很和谐的?

一个靠她稿费养活的没有自己工作的老公当然百依百顺俯首称臣,传说中的小白脸真的能守身如玉吗?……

我们后来断了联系,并不知道她的结局如何?

总之在她最初就决定要写我的故事时,我就严词拒绝,我自己可以随便八卦自己但是不代表你可以堂而皇之的抹黑。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已经明令拒绝,她还要偷着写,没有诉诸于法律就已经是看在她残疾的份上不跟她计较了…

她赚了书稿的钱也就罢了,偷偷的悄没声的就得了,偏偏还要得瑟还要把她这本小说置顶,明知道我们曾经这么熟的闺蜜是肯定会关注她的!

老死不相往来,我觉得我做的仁至义尽,这已经是最轻的一种惩罚…

所以,活着的人被人家写~丧偶式婚姻,被作者说像寡妇…我真真觉得太过恶毒。

写一件我至今耿耿于怀的陈年旧事_第1张图片

当事人都不愿意讲太多不愿意撕逼,外人揣摩那么多干嘛?还用这么恶毒的比喻!

活着的人,冠一句丧偶,甚至更恶毒的话是这一句~爸爸去哪儿了?爸爸死了!

再怎样人家也是俩个孩子的爸爸…

妈妈在哪儿?妈妈娶(这里的“娶”没错)了一个巨婴爸爸,妈妈就像寡妇…

天呢,如此刻薄的博眼球赚点击率,我真的觉得心塞,拜托咱们这些玩文字的所谓高手们,咱能不能积点德?

我真不愿意跟热点,用一件真事来告诉所有玩文字的人,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假如别人这样红口白牙的评价你?你又当若何?

那么多美好的事情可以写,我们完全可以写的舒服有趣,而不是这般刻薄心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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