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执申请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天津传泽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红城柏丽花园19-2-802

法定代表人:信伟    职务:执行董事

电话:18302294028

被申请人:建元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庞新路5号1幢504室

法定代表人:苏建权    职务:董事长

电话:13683547745

申请事项:

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货款计145000元;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迟延履行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计3535.88元;共计148535.88元

    2、被申请人承担执行费用  。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一案已经结案,北京市通州区人

民法院作出(2016)京0112民初35745号民事调解书,内容为: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货款145000元,于2017年10月15日前给付申请人货款75000元、余款7万元,于2018年2月28日前付清。

双方均在此调解书上签字,故调解书已生效,被申请人并未照约履行,经申请人多次催促,至今未尽还款义务,现申请人特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求强制执行。

此致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天津传泽商贸有限公司

2018年5 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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