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金教我的写作技巧--《写作这回事》「写作类主题阅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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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就读过斯蒂芬·金这本创作生涯回忆录《写作这回事》,现在我又把它拿出来重读,卡尔维诺说:「一部经典作品是一本每次重读都好像初读那样带来发现的书」。这句话倒是容易使人联想起海澜之家的广告语。

这次重读我在书上勾勾划划,把对自己而言有用的技巧连同个人感想记在了一张空白打印纸上,书重读完了,打印纸正反两面也都写满了。还真添了一些新发现。当然你--亲爱的读者--硬要说我有了新发现是因为距离上次阅读这本书的时间太长,以至于把书的内容都忘光了,现在却跑出来恬不知耻的大声疾呼自己有了新发现。你这样说我自然也不好意思反驳什么,事实的确如此,上次读这本书时没怎么用心。那我就再次恬不知耻的梳理一下斯蒂芬·金教给我的写作技巧。

读书

写作者就好比泥瓦匠,写作者的写作的过程就好比泥瓦匠砌墙,不同的是泥瓦匠所用的材料是从砖厂运输过来的现成红砖块。而写作者必须抡起大锤把前人砌好的作品之墙砸碎,在废墟中拾取对自己有用的砖块重新砌起一堵墙,这堵新墙就是写作者的新作品。从这个角度来讲写作不算是一个省力的差事,要建起一堵新墙就要去费力砸碎很多的旧墙。读前人的作品就是在砸旧墙。

斯蒂芬·金从小就善于砸旧墙,他大概看了六吨重的连环漫画才开始写自己的故事。成年后他每年要看七八十本书。不管走到哪里都带本书,一有机会就会读上两页,开车的时间也用来听有声书。他提到:

你必须得广泛阅读涉猎,同时不断精炼并且重新定义自己的作品。我很难相信那些极少阅读的人(有的根本一点书都不读)竟然打算写作,并且期望别人喜欢他们的著作。

用准确的词汇

写小说虽然是构思虚构的故事,但是作品要表现人们的真实的言行,这样才能让读者对虚构的故事产生真实的感觉。现实中的人物在被石头砸到脚趾时会说什么,在小说中你就要照实写什么。

写作最糟糕的做法之一就是粉饰词汇,你绝不可以用「酬劳」代替「小费」,你决不应该说「他停留得太久,时间足以完成一次排泄行为」,而要说「他停了拉泡屎的功夫」。斯蒂芬·金说这样做并不是教你说脏话,只是要你有话直说,只要这个词适宜并且生动即可。

打比方

写作者用打比方、做隐喻的方法可以写出令读者喜欢的形象生动的语言。比喻用到点子上带给我们的喜悦好比在一群陌生人中遇到一位老朋友一般。将两件看似毫不相关的事情放在一起比较,能让我们换一种全新的生动眼光来看待寻常旧事。

比如前面我把写文章比作砌墙就是一个很好的比喻。斯蒂芬·金最喜欢的比喻包括「黑得好比一车厢的屎眼」,「我点了一根香烟,味道好似管子工的手巾」,还有「我忙的好像独腿人参加踢屁股比赛」。

好的比喻是联想的产物,生活中要留心观察,积累有趣的现象,好玩的事物。积累多了才能在写作中灵光一闪的把两个不同的事情类比起来。

故事是自发的

《关于写作》这本书的作者拉莫特说自己只不过是给正在写的小说中两个在沙堆边玩耍的孩子角色打灯笼的人,小说中的角色有他们自己的命运,写作者的任务就是在一边偷偷地把观察到的情景记录下来。斯蒂芬·金把故事比作遗迹,是一个未被发现但已经存在的世界。作家的工作就是把每个故事尽量完好无损的从地里挖出来。斯蒂芬·金说:

作家不需要帮小说中的角色脱身,或者操纵他们的命运,而是观看发生的事情,然后把它写下来。对于结局我常会有个大致的想法,但我从不曾命令任何一群人物按照我的意志行事。相反,我希望他们照自己的意思做。有的时候结局跟我想象的一样。但是大多数时候,结局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对于一个悬疑作家来说,这可是件大好事。毕竟我不单是小说的作者,还是它的第一个读者。

剩下的几个技巧我将分享在下一篇文章:斯蒂芬·金教我的写作技巧--《写作这回事》「写作类主题阅读(6)」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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