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法官、好律师的“好”字体现在哪儿?

作者|五花马


坐堂问案十年,律师职业四载,讲真,我倒没觉得有多少区别,一样的节奏,一样的状态,简单纯粹的心性与志愿,一样的一如既往。

法院的时光伴随着我的职业启蒙与成长。同事多益友,领导如良师,各色矛盾纠纷,世间万象之缩影。两造对抗,烈火烹油,居中裁判的难处在于这个庞大国家与复杂社会走在现代化制度改造之路上,那些难以绕开的坑洼沟壑。就在这琐碎又生猛的司法体验中,职业价值观渐趋雏形。

从事律师职业这几年,尤其感到欣慰与珍惜的是,在部分案件办理中,基于委托人的尊重和配合,得以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幸不辱使命,此其一。其二是有一部分客户,不管案件结果如何,他们对于我们的法律专业水平和敬业态度都表示认可,当他们的亲戚朋友遇到法律问题时,他们总是第一时间推荐我们,这让我深深感动,并不断反躬自省,如何做得更好一点。

我曾经代理过两件民事案件,一件败诉了,一件撤诉了。对于结果来说,应该说都没达到胜诉目的。但这两个案件的委托人对我们依然非常认可和尊重,通过他们介绍来的其他当事人也是基于这种尊重和期待开始接触,并在接触中逐渐印证评价,这对于建立充分信赖、积极配合的委托代理关系,最大程度的保障办案效果、实现委托目的来说都非常重要。

更令人意外的是,在一些案件中,对方当事人也表达了对我们专业能力的认可,提出让我们在其他案件中代理他这一方去处理。在另一些案件中,也遇到对方当事人说:“我相信王律师,我同意你们提出的调解方案。”……对方当事人因为相信我,而同意我们这一方提出的调解方案?华丽丽被震惊了,这样的“相信”,不就是胜败皆服吗?

所谓胜败皆服,不在结果,而在于过程,在于把应该做到的事做好,不偷工减料,不敷衍塞责,不自欺欺人。个人尊严与职业尊荣,不是任何人的恩赐,是自己以超越常人的努力,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在一件又一件普通琐碎的事务中磨砺出来的。

人们选择从事律师职业有着许多原因,一些人为了钱,一些人为了权力和名望,还有一些人甚至是为了实现政治理想诸如此类。无论选择律师职业源于什么动机愿望,大多数律师都渴望从法律工作本身获得成就感、满足感。

追求这种满足感的职业价值观的核心在于秉持这样一种信念:作为一名职业律师不单是一名专业娴熟的技术人员,而且还应该是一名审慎的有实践智慧的人士。这种智慧是一种只有成为良好判断力的人之后才能获得的品质。

事实上,一名优秀的律师必须经过长期的学习与亲身经历,形成丰富的生活阅历,才能通过经验积累,掌握世俗和成熟的惯例方法,逐步培养深思熟虑的能力,养成出色的审慎思维习惯。在处理案件时不仅依靠所掌握的专业知识,敏锐智力,还需要在思考过程中表现出的沉着冷静,综合考虑分析真实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在能正确分析所处环境的前提下,做到公允公正地平衡各方利益,以求得到最公平的结果。

若不能把法律精神熔铸为性格品质,法律的意义就会被抽空。把法律当成一项交易,过多关注个人私利,势必会影响这项职业本应赋予从业者的一种身份,一种有意义的位置。

律师这项职业非官非商非主流,不停学习,永远忙碌,终身受累,在全世界范围内来论,律师职业也是以出售个人的时间、精力转化成的知识、经验、技能为主要投入的行业。

案件的最终结果固然会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并非代理人全能掌控,但再大牌的律师不研究案情、法规和判例,凭经验得出的结论也是不可靠的。律师为了有效地维护委托人的权利履行职责,须有多方面的职业才能。就其主要的而论,一要善于透过五光十色足以惑人的现象,弄清其间或其中包含的法律关系,揭示待解决问题的实质;二要能纯熟地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律师办案是经验与细节的较量,而细节的发现与把控,人与人之间的差别非常大。

以本人具体为例,对于执业办案而言,当事人关心结果,我则更注重过程。之所以这么说,基于以下几个层面的考虑:

第一层面 :提供正确的法律意见为执业邦本。正如医生对诊疗过程负责一样,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我首要关注的是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事实的确定。委托人对事实负责,我对法律意见负责,法律意见错了,那就是医生的诊断意见错了。提供正确的法律意见为执业邦本,本固则邦宁。

第二层面:对客户讲真话保持独立,专注于解决真正的重大问题。与不同类型的客户沟通过这样的问题:当律师的意见与你的意见不一致时,你是希望律师听你的,还是你听律师的?客户回答是最希望律师能提出专业意见,并答疑解惑,不是听谁的,是听正确意见的。的确,法律服务是一种专业,而不是一种买卖,把客户的利益置于首位,时时遵循道德准则,仅仅接受自己确信可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正确意见。

正确意见从何而来?从专业与敬业中来,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认知,磨练技能,专业水平保持在全行业领先状态,相对来说,提出意见的正确率就比较高。所谓专家水平,在该领域具有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实际操作经验,积累了大量的“隐性知识”,对于该领域任何新出现的情况具备独立进行深度分析的能力。

全世界范围内,这个职业的应然标准基本都是靠从业者本人投入时间精力,掌握知识技能,建立流程标准,只有这样才称得上所谓的专业,任何程度的专业化,也都脱离不了这些执业之本。所以,窃以为,专业化至少应该包括:实话实说,严守正直,超越期望,做正确的事,做重要的事。

第三层面 :不只解决眼前的问题。对于当事人来说,一个案件结束了就全部结束了,但对于以此为业的从业者来说,个案只是节点,正确的意见不一定能体现在当下的裁判结果上,但通过个案积累和类案推动,就能够慢慢的影响司法,推动立法。因此,创设标准,改变规则是作为法律从业者的行业责任和社会价值。

更注重过程,不是不关心结果。将过程做到极致,结果总是超越期待。

法律是一项非常世俗、琐碎,并因此才神圣起来的社会事业。它努力以制度化,但又细致入微的方式来化解各种社会纠纷,规范社会生活;它追求实现公正与和谐,但这个公正与和谐不来自教科书的定义,而是由无数普通人长期的日常生活体现界定的。法律说到底是要恰当地处理各种人际关系,规制和解决大大小小的人际冲突。法律的知识和技能,在更大程度上依赖理解,然后是妥善应对人和事的能力。

在这个层面上而言,律师的工作可以通过一项项实务,点点滴滴地促人向善、推人向前,引人向上。要搞好律师事业,不能轻艺品,艺品高超,更应重人品,心要纯正。

所以,好法官、好律师的“好”字既不是文字的构建,也不全是个人的修行,它更多是在职责与规则中,逐渐磨练出来的那种敏锐和缜密,技能和品格。

改革全面纵深的时代,各类社会关系运行中发生的利益与冲突如在暗礁密布法律深海中航行,浅薄认知让我们殚精竭虑,如履薄冰。寻找简单之道,建立在能够理解复杂性之上,寻求共识,就要跳的一个更高的维度如实关照,而这也正是探索的乐趣和职业的价值。且,人近中年,最重要的是有自己的节奏,自己的旋律盖过了噪声,且舞且蹈,又有什么快乐能超过这点呢?

在技与艺沉潜,在术与道边缘,未来的路,还是会走在被光照亮的路途上,那是一项职业应有的荣光留给淡泊人生安身立命的底色,尽管有时看起来那是一条愚直艰辛的路。那么,请在自己的人生际遇中找到快乐,同时不忘责任吧,与所有同行者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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