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那端

小城那端_第1张图片
图片发自App


小店开业三年多来运营得一直不错。

王菲的金属音漫在整间屋子里,听起来只有那句“匆匆那年”最清晰入耳。

其实柜台上下并不脏乱,甚至可以说很洁净,但是已经习惯了每天的清洁工作,不擦拭一下似乎就不知道今天从哪个环节开始。

早上,七点半,隆鑫手机专营店。

1、门外是一条地下通道。

来自四面八方的人涌进这个小城,涌进这个小城的人又从四面八方路过这条地下通道去往不同的目的地。这个地下通道有三个出口,分别代表了这个小城的三个最为繁华的地段:华星商厦,淄城一中,城里金街。

先说华星商厦吧——无论论资还是排辈似乎都应该先从这座大厦说起。二十多年前,这座大厦是这个小城唯一的标志性建筑,矗立在华博路边上,似乎可以用壮观来形容。那时还不叫华星商厦,大厦的迎面是在那个时代无论从视觉还是听觉都算是极为时尚的四个烫金字:“东方大厦”。可惜的是这座位于小城西方的商业大厦开业不足两年就表现得极不景气,被后起之秀华星集团收购的时候已经是奄奄一息了。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华星又算是东方的一根救命稻草。尽管这根稻草是源于抛稻草的人先开闸放水后实施搭救。但是商场如战场,在战场上投降者的命运都是悬于受降者的,这似乎没什么道理可讲。在这个小城,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华星。其实这家民营企业,最初只是这个小城的一个供销社,至于后来如何在短短的几年间异军突起,成为小城家喻户晓的商业巨霸,个中艰辛曲折酸甜苦辣怕是外人不得其详罢。

点开淄城第一中学的网页可以了解到,这是一所具有深厚精神传统和文化底蕴的名牌老校,前身竟然是始建于民国18年的一所县立初级中学,自从1980年被定为市属重点中学和省级规范化学校后,淄城一中的名衔越发响亮起来,无论从师资队伍建设还是教育教学设备的配备,都走在了这个小城的前列。每年的六七八九月份,都是全区几十个乡镇的几万名初中生和他们的父母们翘首期盼甚至惶惶不可终日的日子,每个家长每名学生都削尖了脑袋以能进入这个中学为中考的最终目标,他们会为达到此目标而倾心竭力。每年的入学分数线在全区来看都是淄城一中最高,也可以说小城其他中学的学生在起点上已经远远地落下了一大截。

接下来该说说城里金街了。贯穿这个小城东西向的主大街有三条,原名为“进士坊街,十字街和城隍庙街,俗称南街,中街和北街,中街指的就是这城里金街。所以说,这条大街堪称小城最为繁华的一条街道。南行不足一里便是小城的区委所在地,北行二百米即能看到淄城一中的后门,西与华博路交汇,不用翘首便可看到华星商厦的主楼。正因为这城里金街交通便利四通八达,所以一直是众商家齐聚之地。大街南北的各种门店向东绵延数里,高低错落五花八门,美食有南京的盐水鸭天津的狗不理云南的过桥米线西安的羊肉泡馍,其他诸如外贸服饰婚纱影楼美发沙龙箱包饰品健身美容台球网吧也是应有尽有,不一而足,难怪引得各乡镇的男男女女们竞相前来,天天熙来攘往,日日车水马龙。因而,这城里金街又被称为淄城的步行街。

2、略带嘶哑的god  is  agirl不合时宜地响起来。当然这略略的嘶哑并非来自Groove  Coverage,舞动精灵乐团,而是最近我的手机音质出了状况。我不喜欢大多数的中文歌曲,有些是因为歌词太烂,汪峰的歌都有人调侃“太单调”,更何况其他诸如“星星还是那颗星星月亮也还是那个月亮山也还是那座山梁也还是那道梁”之类。也有些是曲调听不来,这大概是那些所谓的神曲之类,虽然歌者极尽激情但是很抱歉,我真的听不来。

电话显示的是爱军,我蛰居在家时的密友。她的老家不在本地,十几岁时才被父母从滨州地区接过来,后来经人介绍嫁到了我们村里,成了我的一个远房弟媳,年龄却比我大一岁,而且巧合的是我们俩竟然是同一天生日,而且时辰也不错,都是早上天麻麻亮时。不同的是我出生那天飘着小雪,她出生那天下的是鹅毛大雪。也就是说,她比我大了整整一年,好像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让我们俩比起其他的姊妹们又亲密了一层。这有点像我的另一个密友,她应该算是我的侄媳妇,大概是因为我和她同名不同姓的缘故吧,所以我们二人也是极投缘,而且性格也颇为相像。这相像不是我们两人自诩的,而是众多的旁观者们大都如是说我们俩才不得不信以为真,然后更加臭味相投了。所以人和人之间如果有那么一两处共性,交往起来似乎更容易彼此相知。同性也好,异性也罢,大抵如此。

对于上述这两人,我和她们之间都是彼此直呼名姓,不论辈分,也不论年龄。虽然在农村这是不常有的,但是我们还是在这不常有中占了个中比例。

她们两人常常会和我煲电话粥,一聊起来十几二十几分钟算是少的,最长的一回是和爱军,那天我躺在被窝里,她坐在火炉边,我们竟然聊了一个多小时。要不是她那边有人打扰,怕是我们俩谁也不会停下来。所以,只要是她俩的电话,我都要做好长聊的准备。

我接起电话,顺手把门打开,一阵初冬的冷风灌进来,使得我在“喂”的同时,轻轻打了个寒噤。

不得不承认,在这个小城,早起的人还是很多的。比如现在,还不到八点,已经有很多包裹严实的妇女和缩手缩脑的男子们从西边的桥上走下来,去往步行街或者华博大路了。我一面和爱军不痛不痒地凑着趣儿一面从门里走出去时竟然看到在桥上练剑的人群中多了个红衣少年身影,看上去顶多十五六岁的样子,一身运动装扮,应该是随了某位爷爷来的。

我这才意识到今天是周末。

周末可以是很多人最忙的时候,也可以是更多人最闲的时候。爱军无所谓,她给一家小工厂里的几十号职工做中饭,起先是老板给她发薪水,她只负责做饭,现在是她自己采购,自己做饭,额外加收饭菜钱,通俗一点也就是承包。而且爱军是在自己家里做,做好了,赶好饭点骑车送过去。爱军做饭很有一手,从十七八岁就开始在饭店里跟着大厨顺菜,红白案都是好手。嫁过来以后和老公一起在镇上开过餐馆,干了五六年,攒下了些积蓄后,就又回到了村里。

东边门上的广告画该更换了,不只页面显出了几分陈旧,那彩色的笔迹也褪得淡了些。

随着我这边一声极清脆的“哧啦”的响声,爱军在那头打了个喷嚏,很响,我知道她的下一步动作必定是捏几下鼻子,再摸摸额头,便顺口问了一句冻着啦?

那边吸溜了一声,还是一副懒散的腔调:没事,开了下窗子,今天有风。我看一眼桥上练剑人的彩绢随风飘的方向接口说,还是北风呢。又问,大早上的屋里又不是不通风你开窗干嘛?

爱军从镇子上撤回来后在村子的要道边上搭了两间小窝棚,很简易,里外两间不足二十平米,南北两个小窗户都不怎么严实,一年四季都有不大不小的风灌进来,有年冬天爱军两口子还把窗户用塑料布钉住了,后来听说邻村的一户人家因为屋里不通风煤气中毒死了一大一小,他们才不再钉塑料布了。

爱军说,我听着外面有动静,玻璃上有水雾看不清,想看看谁在外边。边说边又吸溜了一下鼻子继续道,今年咱村里很邪气,从过秋开始到现在连老带少的走了好几个啦,昨晚又一个。

摆书摊的夏大哥准时来到通道口,通道的灯还没有打开,从外面看过去黑咕隆咚的,不过到了里面再适应几分钟眼睛就能变过来,老夏也习惯了。通道的所有照明都由租用地下商场的一个家具城控制着,这家三千多平米的家具城也是由华星集团下属的一个小单位经营的,主要经营板式家具,也有一部分实木品牌,据说刚开业那几年做得风生水起,为集团创益不少。不过那时我还和爱军她们一起扎在村子里,开了这个门店以后才断续地听说了这些。只是现如今随了房产行情的不景气,家居建材市场也随之经营惨淡,不过,靠着华星的这杆大旗,这个家具广场在小城的同行业中仍是领头军。

我一面笑着和老夏打个招呼,一面不惊不乍地应了爱军一句:哪个又走了?

我已经对自己这几年表现出来的有些过度的平心静气渐渐适应了。初时,我甚至不能容忍我的这种近乎麻木的态度,一度纠结于昔时与今日。来到这个小城之前,我像是一个疾恶如仇的愤青,我的一个朋友甚至说我是刘胡兰式的人物,我也相信,如果生在乱世,我难保不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女侠客。但是,来到这里的短短几年,我竟然能对一些不公和不平做到波澜不惊了,这样的改变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是好还是坏,总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有些不像是我了。

刘振波。停了停,接下来是往杯子里倒水的声音,我冲了正宗日照绿,过来喝一杯?

爱军爱喝茶,这在我们的圈子里都知道。在她的小窝棚里,一张小方桌上常年摆着一个茶壶,几个水杯,坐下来,不渴也要喝几杯似乎已成每个人的惯例,那时我是常客,已经能修练得从早喝到晚夜里照样呼呼大睡的境界了,来到小城的这几年,竟又将这本事忘干净了,偶尔记起来时白天喝上几杯茶,夜里便开始翻来覆去地失眠。有一次从小城回到村里说起这事我便和爱军调侃说你这妇人是不是学那开黑店的孙二娘在茶里放了蒙汗药,怎么在你店里喝茶晚上能睡得下我自己在家喝茶却失眠呢?爱军就哈哈一乐说,真被你说中了,一会请你吃人肉包子。想想那些时候真是温馨,对了脸,促着膝,说着些不着边际的话,简单得只剩了快乐。

行啊,给我倒上一杯吧。我在这边打趣,不过要是加了苦丁我就不喝了,没你那口福。

行啊,你要是真过来,我重新给你沏一壶。她在那端喝得啧咋有声,惹得我也将手机夹在耳肩之间,从柜台下取出那套上水壶,准备等会也泡上杯花茶。

刘振波怎么死的?他比我大不了几岁呢。我一边刷水杯一边问。

刚才还以为你没听到呢,爱军说,等下,有人进来了。是六婶,一会儿再跟你说,我先挂了啊。

我把手机从耳边上拿下来,没有了那端咝溜咝溜喝水的声音,我这边刷杯子的兴头也减了几分。侧身望出去,老夏的书摊已经摆了近半,看着他稀疏的头顶,我记起了那昨晚走了的刘振波好像也是半秃的脑壳,年纪应该比老夏还小了几岁,最多五十?没错,绝对不会超过五十岁。我想起了他的亲生女儿刘苗,曾经是我的学生,现在大约二十几岁了吧,不知嫁到哪个庄上了。

旁边的几家门店陆续开门了,甲乙丙丁饰品店的于娜打开自家的卷帘门后照例过来隔了玻璃门瞄了一眼里面的我。

这小女人又换了一身和昨日不一样的妆扮。

我举举手里的杯子,做了个等会过来喝茶的动作,她打个ok的手势,在我面前消失了。

桥上锻炼的人陆续走下了桥面,红衣少年追随着一个手持长剑的老者路过我的店门,少年很不经意地向这边扫了一眼,接着,做了一个跳跃的动作,然后,那老者似乎侧目轻斥了他一句什么。我猜应该是提醒他要当心几处略滑的路面罢。

通道里渐渐热闹了起来。

3、电话再次响起来的时候我正在看一本小说,英国作家S.J.沃森的处女作《别相信任何人》。

    其实,一直以来,我并不喜欢此类带有惊悚恐怖色彩的文字,可这次似乎是个例外。大约是因为有评论说这部小说的阅读量一度超越了《追风筝的人》的缘故吧,而后一部应该算是我比较钟爱的外国作品。

    小说里的克丽丝真是个不幸的女人,我不能想象因为失忆而活在欺骗里是一种什么样的人生,仅仅靠阅读每天记下的日志来穿起自己的记忆是一件既荒唐又无可奈何的事情,而克丽丝必须这样做才能知道自己究竟是谁,在她失忆的二十多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现在我已经在心惊肉跳的阅读里知道了每天和她生活在一起的男人不是她的丈夫本,而是二十多年前她的情人。至此,我也猜到了那个在布莱顿酒店房间里袭击了她并让她最终失忆的人应该就是这个迈克。虽然我很想为我的猜测做进一步证实,但是,我还是更想知道刘振波的死因,毕竟这是一个活在现实中而且和我有过数面之缘的乡人。

但是,电话不是爱军打来的。

儿子,又要钱啊?

自从浩男进了大学,每次打电话都是话费网费生活费,几乎很少有其他的事。

那端停顿了下,接着是哈哈一乐:老妈,我真是除了要钱就没因为别的事给你打过电话吗?

我把目光重又移到了书页上:“‘别难过,克丽丝。我爱你,你也爱我,对吗?。’他蹲了下来,向我伸出了双手。他在微笑,仿佛我是一只动物,他正试着把我哄出藏身的洞。”

可怜的克丽丝,噩运从二十多年前的咖啡馆开始,即将结束于第二次来到的这个位于伦敦的城市布莱顿吗?我不能再猜测了,我急切地想知道这个伤害了克丽丝的男人接下来将会怎么做。

要是给我惹了事还不如直接要钱呢。我像是呓语般的回了儿子一句。

哪能呢,你儿子现在的表现可不是一般的好……浩男继续着:老妈,毛杰今天给我来电话了,这小子当了兵,还是特种兵。

谁?毛杰!哦……

我记起了他是儿子中学时的同学,到家里来过几次,是个很重义气的孩子,好像有一次为了保护浩男和几个同学打架还受了伤,这样的年轻人到了部队上一定也是好样的。

我的视线暂时离开了书页,一边听儿子在那边转述毛杰在部队上的苦,一边走到门边。气温虽然已经很低,但孝妇河的水还没有结冰,一阵阵清冷的北风把水的腥冷带进店里。

我关上了店门。

儿子的声音更清晰了些。

天气干燥,多喝点水啊。我呷了一口茶,顺嘴插了一句。儿子在那头应了一声,随即竟挂了电话。我忽然意识到这小子应该还没有把毛杰的事情讲述完,只是被我一打岔没了兴致了。毛杰,那个浓眉大眼的孩子,穿上军装应该很威风吧。可是脑子里出现的还是当年那个虎头虎脑的少年样子。

4、一对年轻人来到门口,店门有点紧,小伙子很怜香惜玉地推着门让一个戴着粉色口罩耳帽脖子上堆满了围巾的瓷人儿先进来。我看不到女孩儿的鼻口,眼睛上下画了细黑的眼线,长长的睫毛向上翘着,很动人的样子。

小姑娘左挑右选拿不定主意,小伙子却只顾搂着她的脖颈哼哼哈哈,脸上的表情很淡定:随你选,我只负责掏人民币。终于,女孩儿看中了一款oppo7007,近两千块钱。目前来说,这是一个最新款式,至于再过上三五月又会有什么新机型谁也说不准。小男孩眼都没眨地只问了句能刷卡吗,而小姑娘却已经很利落地从一个联想手机里取出SIM卡装到了白色的oppo上。

整个过程也就十几分钟,从男孩子那张清纯的面孔不难看出两人都不会超过二十岁,我猜应该都还是纯粹的消费者。旋即,我想到了我的儿子,前前后后也谈过几个女朋友,虽然都不那么正式,却也花费了不少,都是拿着老爸老妈的辛苦钱讨小女友的欢心,一个德行。

我有些恨恨地目送着他们一前一后走出店门,在门被关上的瞬间,我又忍不住莞尔释怀:羡慕嫉妒恨?兼而有之吧,一个时代生成一代人,世道本如此,你却奈我何?

“他走到我的面前,”沃森继续写道,“用双臂圈着我,仿佛要拥抱我,开始抚摸我的头发。‘克丽丝,亲爱的。’他低声喃喃地说,‘不要这么说,不要去想它,它只会让你难过。他们离开你了,克丽丝,他们两个人,你的丈夫和儿子。我是唯一一个一直爱着你的人,即使是在你离开我的时候。’”

我合上了书,心底感到了一阵很强烈的压抑,这压抑来自本的放弃,迈克的伤害,当然还有可怜的克丽丝,她先是伤害了本,接着是迈克,最终,是她自己,而这一切的伤害,无一不是以爱的名义。

于娜就是在这个时候跨进来的,我脸上的混合表情吓到了她:你怎么啦孙姐?一面惊愕地询问一面试图触摸我的额头。

没事。我笑着握住那只美了甲的手:看了本书,被情绪化了。你的手怎么这么凉啊,这还抱着暖宝呢!我记起了我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样,每到冬天就会手脚冰冷,而现在反而不怎么怕冷了,这应该是更年期唯一的正面效应吧。

我给于娜倒了杯茶,她却不喝,只问我有没有听到通道里的吵骂声。

我说只顾看书了,还真没听见。

于娜就逗我:孙姐,你这么爱看书当初应该开书店才对。

我说,一会儿我就和老夏换摊去。

于娜哈哈一笑:老夏巴不得呢。

又说,老杨媳妇和小李又骂上了。这俩人老这么吵好没意思,还不如干脆打一架,分个你输我赢,总强过这样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搅得大家都不安生。

见我一副懒得理睬的样子,便一把拉起我:走吧,出去看看。

我提醒她把杯里的茶喝掉,等会该凉了,她却提醒我别忘了把手机拿上。

5、这个通道不算太宽,可也能容得下十几个人并排而行。只是因为中间有几根两三个人合抱的支撑立柱,所以空间显得狭小了许多。老夏他们的小摊就摆在这些立柱的两旁,后来立柱中间也支起了各种各样的桌椅板凳,上面铺盖些喷绘布,再摆上形形色色的商品,俨然就是一条浓缩的步行街了。当然这样一来,方便了路人,也繁华了许多,可通道就显得很有些狭窄了。

晌午的十点多钟正是冬日里大街上最为热闹的时候,又赶上周末,通道里的人比平常多出了好几倍。

听着两个女人不堪入耳的骂语,很多路人都皱眉摇头不置一词,也有些爱凑热闹的偏要挨挨挤挤地挪到跟前指点说笑,那情状倒似是在看一部无厘头短片。

小李是个四十来岁的女人,平日里打扮很时尚,五十多岁的老杨和她的摊位紧邻。小李卖饰品,老杨主打袜子,也兼营鞋垫手套之类。本来两家互不干涉,可后来不知是老杨先上了饰品,还是小李先摆上了袜子,总之,有了相同的商品就有些同行是冤家的意思了,于是老杨的女人和小李就常常为了争生意骂得脸红耳赤,反倒是小李的丈夫和老杨这两个大男人面对俩女人的战争不闻不问,好像和他们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一拨一拨的行人来了又散了,两个女人也吵吵停停渐渐没了动静,通道里又恢复了正常的喧嚣。太阳光照在北墙面大幅家具广告上,看上去很温暖。一个高个子男人踱进手机店,我对了于娜呶呶嘴跟了进去。

还是屋里暖和。听起来男人的音质还不错。

是啊。我附和了一句。喝杯水吧?边问边就手拿了个纸杯。

不用不用。男人客气着瞄了我一眼,又低下头继续看手机。

男人穿了一件蓝白拼色的盗版kappa,左肩上的线头无精打采地垂着,看上去和他戴的眼镜很不搭的感觉。

    这个手机还能便宜吗?他问的是一款联想 S850T。

我笑笑:这个价比天猫上的还便宜呢。要不然你看看这一款华为的,5.0大屏,800万像素,卖的还不错,比你看的那款便宜近五百块。

G660,高个子男人低声嘟哝了一句,要不我再看看吧。说完又看了一遍型号,估计应该能记下来了。我冲他笑笑,把两款手机重新摆回柜台里面。

爱军这个点应该开始忙起来了,六婶不知什么时候走掉的,或者一直没走,留在小棚里给爱军帮忙也未可知。算了,还是不给她打电话了。我有多久没回家了?上次回去好像是小姨生日,那时的气温还可以,我应该穿的那件牛仔风衣吧。真快,又一个多月了,难怪老妈每次在电话里都抱怨我整天忙,军叔的晓霞,还有秀大爷家的三个闺女,三五天就轮番回村里看一看老的小的,没一个像我这么三两月不着家的。

平日里没事真的很少回去,总觉得爹娘的身板都还硬朗,店里也确实走不开,虽说几天一个电话,总不比面对面说话亲近些。

我拨上老妈的电话,另一只手却习惯性地重新翻开了《别相信任何人》。粗略地扫了几行:迈克死了,克丽丝被布莱尔他们救了,还有亚当,本——克丽丝的儿子和丈夫也赶来了,竟然是很狗血的结尾。我合上书,让那只惊恐的眼睛朝下,不再看它。

电话自动挂掉了,没人接。这老太太不知哪儿溜达去了,都快上午了也不回家,要命的是不管去哪儿手机从来不带上,移动手机还是相当于一部座机电话。

6、来到这个小城快五年了,有时觉得真快,往后想想又觉得日子很慢。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再过几年老公从厂子里退下来,我也把店面盘出去,然后两个人或随团四季旅游,或开车到处钓鱼,等到哪天儿子和某一个女孩给我们造出个小人来,我们就天天带着这小人儿去游乐场去公园去超市。这种欲望越来越强烈的时候,我就想,当然是很异想天开地想能否把这中间的几年抽掉,直接到达那一年的那一天。

虽然我现在已经很适应了在城里的生活,可是,我骗不了自己,我的所有梦境和回忆都在这个城市的那一端,尽管那个小镇依然很脏很乱,生我养我的那个小山村也一样的很穷很小,最要紧的是没有路灯的夜晚很静很黑,但是我每次要回家的时候心里还是很兴奋,也许还掺杂着某种感动,若见到村里的人,哪怕他是我以前在家里时很少打招呼的一个,在那个时候随便聊上几句心里也会有几分莫名地亲切。

我又想起了那个半秃的打小腿就有点跛而刚刚才听说已经去世的男人。

刘振波,怎么就死了呢。

我忽然觉得我应该出去透透气。我穿上外套,锁上店门,走到隔壁的饰品店前冲里面的于娜摆摆手,没等她发问就往桥上走去。

本就不宽的桥的两侧摆了些手机贴膜的卖发财竹的看手相面相的,一副热闹景象。而到了腊月,这里的人又会多出好几倍,那时便不是简单的热闹,而是拥挤了。

桥下的水有些浑浊,夏天里青色的芦苇此时已是枯黄一片,有凄冽的北风吹来,更显萧疏。极目南望,是华博路大桥,比我脚下的这座较为古老的西关桥高大了许多,大小车辆混杂穿梭,堵车的事情时有发生。两座桥都架在孝妇河上,一座驶车,一座行人,高低错落,倒也相得益彰。

到处都是喧嚣的人流,这个小城不大,人却不少。忽然就记起了孟子的那句“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自知与这热闹很不搭调,可是这没来由的念头任谁能阻得住呢。

不知不觉间,我已来到华星商厦。

广场上空三面红旗随风招展着,地面上随手扔掉的各样垃圾被保洁人员以最快的速度清理到可回收或不可回收的桶内。保安们拿着呼机指挥着无序的车辆驶进有序的停车位,迎宾美女们步态优雅地把从超市里推出的购物车再推回到超市入口处,那精致的领花和暗红的毛呢外套映着一张张始终挂着微笑的面庞,似乎可以让人暂时忘了那句微笑只是一种表情的说辞。

我不想买什么,也不想再看什么。一个中年妇女硬塞给我一张宣传单页,紧接着又递给我前面的一个人一张,动作很麻利。前面的人看也没看顺手就把画页扔到了地上,中年妇女便咕囔了一句什么,很低的声音。我不好再扔掉,瞄了一眼,是一份售房的广告,打出的价格似乎很动人。

7、嘶哑的手机铃声又响了,是老妈。

刚才你打电话了?我去你云祥嫂子家了。她儿媳妇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八斤多呢,盼了这么多年,可真不容易,全村人都为他们家高兴呢。

娘在那边一面说一面笑,笑得很大声,我插不上嘴,只是拿着话筒听。我忽然想到如果刚才那个电话接通了,娘一定会很难过地告诉我刘振波是怎么死的,甚至还会继续伤心地跟我说起他的前妻以及他们那个离开村子十几年的女儿刘苗。而现在,一个新生命的诞生冲淡了这一切,那个结过两次婚的可怜男人是怎么死的似乎已经不重要了,这世上不幸的人和事的确很多,可是幸福的事和人也不少。就好像在这个城市的那端,有着我丝丝缕缕的牵绊,而我也在那端的牵绊中一样。

我一面分享着娘在电话里传来的快乐,一面重新回到小桥上。人似乎又多了些。孝妇河的水依然不疾不徐地在桥下缓缓流淌着。两个年轻人坐在桥下的一段台阶上,女孩子忽然很大声地笑了起来,男孩子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回身望一望桥上来往的路人,没有发现有人停下来刻意地朝他们这边驻足观望,便也随着女孩低低地笑了。

娘还在絮叨,尽管周遭很吵,但是我听得很清楚,娘告诉我她一会儿吃完饭还要再过去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又说云祥哥好像一下子年轻了好几岁,当爷爷的人了出门进门还唱起了小曲,云祥嫂子也顾不上戳他的脑门儿了。说到这里娘咳了一声,我便插话问咋了,没犯哮喘病吧。娘说没事,可能是说得着急了。我让娘在小孩子第九天送祝米的时候给我随上一份礼,人不回去心意要捎回去。

我想象着云祥嫂子在送祝米那天忙乱的样子,因肥胖和忙碌而涨红的脸孔在这里一闪在那里一现,哈哈哈的爽朗笑声不时地从她的大嘴巴里传出来,惹得那些爱闹腾的小叔子们忘了他们已是爷爷奶奶辈,偶尔几句荤话让腼腆的儿媳们红着脸别过头装作没听见。这样的场合当然少不了从小便患有癫痫和智障的虎叔,五六十的人了还是一步三跳,满嘴叽哩哇啦却没人听得懂他说的什么。任凭三奶奶踮着小脚在后面虎啊回家虎啊回家地哄个不停他还是要凑到每个桌上去,等几个口袋里装满喜糖瓜子后,再用手紧捂着跑跳着走开。

一阵铁板鱿鱼的香味从桥头上漫过来,浓浓地冲撞着口鼻。周围站了几个年轻男女,叽喳笑闹着,等的是份心情,吃的是种感觉。

远远望去,从步行街和一中涌下来的人群与来自商厦的人流一道聚集在地下通道入口处,人头攒动,就像是老家里的集市那么热闹。

我忽然觉得我也许应该回家一趟,除了看看爹娘,凑凑云祥嫂子家的热闹,好像还要和我的侄媳密友好好讨论一下孩子的去留问题。她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坚持要留在杭州,可是她也有她的坚持,上回我没有把她说服,电话上也是各执己见,这回我们还是要继续这个话题。当然,还有爱军的烫面蒸饺,冬瓜肉馅的,咬一口,汤汁烫得个个喊热,却没有一个人等凉下来再吃,任由爱军笑骂着“没出息!”似乎还有很多要见的人要办的事,怕是要因时间而定了。

路过摆在桥中央的冰糖葫芦小摊,憨憨的年轻女人正在给一串串山楂裹上一层熬好的糖稀,那神情专注得像是在摆弄一件一件的艺术品。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在她的身边绕来绕去,手里拿着一根棒棒糖,绕一圈便吮一口,偶尔还会把糖伸到忙碌的女人嘴边,看到妈妈象征性地滤一下就很大声地咯咯笑着继续围着她绕圈圈。

周末,让更多的孩子加入到了这个城市的闲暇中来,增了些拥挤,也添了些朝气。

冬天里,正午的太阳不再直射,斜斜地暖照着,给人感觉竟像是将要回暖的春日。

回到隆鑫手机专营店,看看表,已是十二点多。

掀开壶盖,重新续上热水,那浓浓的茉莉花香氤氲在店里,伴着天后“不怪每一个人没能完整爱一遍,是岁月善意落下残缺的悬念……”的音律,走进一位依旧裹得严严实实的年轻女孩。

又一阵初冬的北风跟进来,温暖了屋里的温度…… 


作者简介:

薛华,原名孙俊华,淄博市作家协会会员。欣赏“吃茶读闲书,听雨看花落”的情境,更崇尚“心中若有美,处处莲花开”的心态。希冀把素常的日子写进快乐中,已在省市级报纸期刊中发表文字逾10万,曾做过教师、幼师等职,现供职于山东新星集团。

你可能感兴趣的:(小城那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