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选择了北京,死也要死在这里

1.

从记事起就知道北京是一个离我非常远的地方,遥不可及。这不仅是指地理上的远,更是指想要在北京生存下去并融入其中的难度与条件是很多人渴望不可及的。

第一次见到北京是在2012年8月,和父亲做了一晚的汽车才抵达北京,第一眼就看见了随处可见各色塑料袋,与之比邻的,是裹着厚厚的灰黑色大衣睡在尿素袋子上的乡下人,偶有西装革履装束精干者绕过,看着地上一滩滩被莫名占领的区域,充满厌恶地斜视一眼,匆匆上桥,离开。

我回头,看着如镀金漆的硕大的北京站,告诉自己:北京,我来了。

父亲拖着行李箱,挤进了长队中,队伍最前是地铁票售票窗口。我背着鼓当当的书包在队尾等着。

“爸,北京看着咋还没有我们家干净呢?”

父亲看了一眼远近地面的垃圾状况,递过一瓶矿泉水,“喝了,检查一下东西,你爸快排到了。”

地铁长得像火车,不过比火车新一些,小一些,我们仨一身土气地钻进去,打量着,寻找空座,看着指示灯下的地铁站一站一站地以语音的方式出现,又消失。我的耳朵轰地陷入了一种置身事外的情景中,仿佛站在车头,望着深邃幽暗的隧道,被风逼得睁不开眼。

经由北京站,到建国门,换乘1号线,向四惠东方向进发,接着换乘八通线,在传媒大学站停,B出口,下天桥,天亮了。天桥下买了三个加肠的肉夹饼,我们仨吃完后,走到了梆子井学生公寓,这就是我在北京将要住四年的地方。

2.

北京,我一直渴望的地方:离家近,八小时普通火车车程;有好大学;有最多的艺术家、作家、文化人、明星;还有无数的文化传媒公司、电影院、书店,以及时尚漂亮的女孩子。

我还未领略大城市的夜景和裙摆退到大腿根处的女子,就被一辆大巴车拉到了斋堂,北京门头沟区永定河畔的一处深山区,进行我人生路上最严格的一次军训。

不负军训的我用失恋、瘸腿、晒黑、一丝不苟的床铺与每日三餐不见肉的生活证明,这一趟真值。艰苦卓绝的十五天后,我载着一身疲惫和汗臭回到了陌生的宿舍,正式迎接北京的国庆。

那年国庆,去欢乐谷玩,熙熙攘攘的人群推搡着前进,为一个“ X战警”,排队2小时,玩完下来,我就翻江倒海地吐,再不能触手其他项目了。第二天,又去后海划船,吃棉花糖,川菜,唱歌,一路浩浩荡荡,仿佛青春的模样俱在,往事已矣。

正式开课后,我由三五伙伴同去教室,渐渐变成孤身一人。晚上夜路归寝,脚踩天桥,看着桥下不息的车流,整齐地闪着车尾的红灯,再抬头看看天上总是很稀松的星,我问自己,什么时候我会变成一辆车,融进洪流?什么时候我会在北京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内有宽阔的书墙,塞满文学历史和哲学精装书,不要电视,不要茶几,一个咖啡色的地毯上放一个与我等长的靠枕,窗外星光点点,路人与小车并行,窗内有一位干净的女子,总会轻唤我“老公”。

3.

人们说,北京是中国唯一一座在公共场合谈梦想不会被人嘲笑的城市。我信,我努力,还未想过放弃。我对家人说:

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在北京,我不信我在北京混不下去。

后来,我改口了:

三十岁前,没有任何事情可以改变我留在北京的决心。如果上了三十,我还是一事无成,也许我会考虑去别的城市,或是回家乡。

我想成为原创歌手,我去学吉他,作曲,写词,在校歌手大赛上演唱原创曲目,也选择了部分投递到一些公司。经朋友介绍,去国贸的一家小型音乐公司面试,结果,他们只是承包制作,要我出钱,要我宣传自己,最后把成曲挂在音频播放器上,仅此而已。我不干。后来,公司的一位歌手要我帮他改一首歌词,拿了200元,无署名,也无后续。

我的音乐梦就这样断了,只是因为我不够热爱,所以我把目光放回老本行——写字。我要成为一名小说家,像村上春树、东野圭吾那样的职业小说家,我开始疯狂写字,写小说,写诗歌,写散文,写信。

几乎所有的文学大家都说,写作只有两条捷径,那就是不断地读书,不断地写。我便去读,拼命地读,做笔记,思考,摘抄句子。点燃的文学梦还未燃尽,也未添油加薪,至今,没什么值得称道的成绩:写的小说愿意读的不足百人,投稿无一能中,偶然认识了出版社的编辑都说没有人气的写作者出严肃小说约等于找死。

但,能轻易实现的梦想,也就配不上“梦想”这两个字了。

4.

每逢过年回家,家乡的一些老人会问我,大城市怎么样啊?

我回:也就那样,就是楼多一些,高一些,路宽一些,长一些,车贵一些,路上塞得满满的。但凡是个节假日,出门就塞车,到处都是人,前胸贴后背地挤,尤其是一些著名景点长城一类的,黑压压的就只能看见一群后脑勺,哪还有心情看风景。

但我心里的想法却是:这里到处都是精英,一些高档消费区的人群,光看人家那行头,就知道,阶级这个东西还是存在的。不管是先天,抑或后天,有些人立在云端,摘星星摸月亮无所不能,从不会为下顿饭忧心,从不缺下一个床伴;而我这类阶层,吃个肉夹馍都舍不得加肉,抽根烟都只能十元以下的,看电影得团购还舍不得买爆米花和可乐,距离在北京落户生根至少十年,几乎无法产生认同和皈依感。

这就是大城市。

生在农村的我,第一罐德国黑啤,第一杯苏格兰威士忌,第一顿海底捞,第一场话剧,第一部3D电影,第一次精英人士参与的大会,第一个认识的拥有百万家财的前辈,都在撕扯我的认知边界,外面的世界的确异彩纷呈,我做井底之蛙二十年,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地大物博,什么叫云泥之别。我亲身验证了自己之前的猜测:十年内,我很难彻底融入这座城市。

5.

2016年7月,我和两位朋友合租在朝阳区定福庄一个八十五平米的二居室里,吃得起肉,打得起车,能看几场电影,偶尔也会去吃自助火锅或烤肉,去星巴克喝杯咖啡,各自有工作,各自安好且奋斗着,为的是能在北京踏踏实实地生存下去。

北京是一个残酷的地方,房价高,物价高,出一趟门单程平均耗费一小时,上下班高峰期地铁公交里的人会被挤压变形,春有沙尘暴冬有雾霾。可是,它纵使有太多缺点,却还是最适合年轻人追梦,这里凝聚了最核心的文化和政治资源,这里有无数和你一样默默无闻却暗自坚持的人,这里有无数的工作机会和缔造各种可能的土壤,这里可能有属于你的伯乐和舞台。在这里,也许你是孤独的,但你绝非没有同类。

我有幸,在大学毕业后从事与文字相关的职业,与梦想的间距短于一般人,这是自己的努力与运气所换来的,但这份运气能否一如既往,就要看你的进步与成长能否配得上你所拥有的一切。如果十年,我没能在北京扎稳脚跟,那就再来十年,再来十年;投稿一篇不中,那就再投,十篇,百篇;存款余额四位数太少,那就努力到五位,六位,乃至七位。

既然选择了北京,那就死也要死在这里,不论悲壮还是辉煌,我都不希望我的墓志铭上刻一些与“遗憾”和“软弱”相关的词语。

北京,你好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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