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哥伦比亚的倒影
《夜孔雀》,一部饱受争议的爱情文艺片。
大部分观众吐槽它故事狗血,剧情脱离现实:一个女人先后与三个有血缘关系的男人发生爱情纠葛。
专业人士吐槽电影的拍摄技术太花哨,过度使用闪回手法,导致叙事破碎。
但也有人透过表层故事,发现了细节寓意,挖掘出更深刻的主题,对它赞赏有加。
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同样适用于电影。
每部电影都无法使所有观众完全领会导演意图,所以不同人会做出不同评判,而这没有对错可言。
《夜孔雀》是没法一次看懂的,它的拍摄手法和情节发展都不符合常规。
再仔细看一遍,会发现简单地把它看作披着文艺外衣的乱伦烂片,也许过于草率。
它可以理解为一个揭示“爱”的故事:爱的生发是荒谬的,爱的选择是合理的,寻找爱是一种天赋。
一、爱的荒谬
观众吐槽得最多的一点,是主角的感情发展突兀且不合情理。
其实这三段爱情的发生,都可用影片中艾尔莎的台词解释:
爱永远是突然降临的,只有从来没有爱过的人,才以为爱是一个感情逐渐渐变的过程。
白色蚕蛹铺满水泥石台,马荣跪坐中央,闭目吹奏尺八。这个男人沉稳,柔情,仿佛从旧时代里走出来,带着传统气息。
艾尔莎对他一眼倾心。也许是突然爱上那双按在尺八上的手,也许是爱上这曲调和声音。
游泳池中,艾尔莎穿着黑色泳衣,曲线毕露,长发湿胸,匀称白皙的小腿在蓝色水波里轻晃。一双轮廓极美的脚,让小林着了迷。
小林对艾尔莎是一见钟情的。为了接近她,小林鬼使神差地一路跟踪。
建民对艾尔莎也是一见钟情,但电影表达得很隐晦。
帮艾尔莎纹完脚上图案后,建民去倒颜料,此时出现了特写镜头:大红和深蓝颜料混合在水池中。
之后,建民大胆地表白:我想在你背上纹一只夜孔雀,因为你的皮肤是纹身最好的材料,是所有纹身师的梦想。
特写镜头的寓意很明显了,因为艾尔莎曾是自己哥哥的女朋友,所以当建民意识到自己动情后,复杂的混合心理出现。水池中的蓝色颜料象征着理性克制,红色颜料代表爱意萌生。
世上所有的一见钟情,都证明着爱的荒谬。但导演设定的人物身份,对这种荒谬做出了合理性解释。
艾尔莎是长笛手,会被吹奏尺八的马荣轻易触动。小林热爱川剧走步,于是他对艾尔莎的双脚着迷。建民是纹身师,所以他爱上了皮肤极适合纹身的艾尔莎。
可见,他们都是感性成份居多的艺术家,个性中存有潜在的疯狂,而他们的一见钟情,都是钟情于一个与己有关的特质。
二、爱的选择
马荣、马小林、马建民,分别代表三个年龄段的男人,三种不同类型的爱。
在爱情里,人性暴露无遗。追寻爱的路途上,只有经历过,才会懂得什么是正确的选择。
马荣代表老男人。
老男人早已体验过爱情,历经诸多世事,变得理智沉稳。他不再是为爱无所顾忌的年少,只会有所保留地付出。
妻子去世后,马荣独自生活。长久单身的人,内心都保有一种坚持。这种坚持在某些时候是固执。
马荣第一次送艾尔莎回学校,因为害怕被儿子看到便在半路让她下车。尽管知道这是个丧失绅士风度的行为。
与艾尔莎在一起后,他还是半路停车。艾尔莎不可置信地问:你还把我放下?马荣依旧重复:下吧。脸上是一副无奈歉疚的表情。
马荣在爱情里懦弱而自私,爱得克制保守,做不到为爱冒险。一旦面临考验,他只会偏向自己。
而艾尔莎一直是这段感情中的主动者。
为了接近马荣,她费尽心思:录下他的吹奏视频,去乐器店托人定制尺八,在寺庙秉烛夜游,陪他下乡找臭椿树。包括两场情欲戏,性暗示的人都是艾尔莎。
其实,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不对等的。
艾尔莎在一楼抬头与二楼的马荣说话的镜头出现了几次,就隐喻着她一直在仰望马荣,为爱隐忍牺牲。
小林代表青春期的男孩。
年少的心动,始于对异性身体的朦胧向往。他处在轻易为爱痴狂的年纪,爱得幼稚却真诚、疯狂却空洞,付出的行动往往没有太大实际意义。
小林对艾尔莎的动心,是一种对美好肉体的向往,为此他疯狂地一路跟踪。小林享受着为艾尔莎所做的一切:在宿舍当清洁工,为她揉脚做足疗、修脚趾甲、做水晶鞋。
可艾尔莎需要清洁工或者足疗师吗?并不是的,她需要的是爱人。
而小林除了为一双脚反复折腾外,没有实际意义的付出。
与其说艾尔莎是他的梦中情人,不如说他把艾尔莎当成了美的象征,所以他从未真正明确地表达爱,只陶醉在臆想中,以此自我感动。
这段感情,是小林一个人的单恋。单恋无疑是一种不对等。
很多镜头都暗示着这种不对等。他在游泳池水中为坐在岸上的艾尔莎按摩脚,拍摄角度是俯拍和仰拍交替。在宿舍帮艾尔莎修脚,艾尔莎躺在床上,他蹲在床下。
建民代表的成熟男人,才是合适的爱人。
因为曾经爱过,所以懂得如何去爱。他把爱意落在实际行动上,敢于表达,勇于承担,以适宜方式给所爱之人带来最需要的东西。这是成熟而真切的爱。
艾尔莎把蚕养在纸箱里,建民就买来大鱼缸,一步步扛上楼送到她家门口。
我不养鱼,艾尔莎笑着说。
我上网查过了,这个鱼缸可以用来养蚕,建民回答得一本正经。
他是细心的,所付出的都是艾尔莎正好需要的。
艾尔莎的蚕只吃臭椿树叶,但她在巴黎找不到臭椿树。
我的蚕宝宝恐怕就要死去了,艾尔莎说。
我一定会在巴黎帮你找到臭椿树的,建民回答。
于是建民真的带着艾尔莎来到臭椿树下,帮她把树叶摘下装好。他说到做到,用实际行动表达爱,能让人依靠和安心。
艾尔莎在墓园挖土。
你干什么?建民问。
把家里几只死了的蚕埋了。艾尔莎说。
建民静静看着她埋蚕,在一旁轻唱挽歌。他的爱里有理解和默默支持。
很多人吐槽镜头毫无预兆地在巴黎和成都之间交错,认为导演故作高深,刻意使用意识流拍摄手法,导致艾尔莎和建民的感情发展过程破碎而抽象。
其实,镜头的交替是为了说明成都的那段过去,一直扎根在艾尔莎心里。
现在和过去仿佛平行。身在巴黎,却忘不了成都的一切:马荣和马小林同时爱上她,结果一个自杀,一个精神病复发。
她心理的阴影一直挥之不去,是建民的爱和陪伴,让她终于获得了救赎。
所以,在建民即将被驱逐出法国时,艾尔莎义无反顾地宣布:
“我愿意与马建民结为夫妇。法律只能驱逐一个非法移民,但不能驱逐一个法国女人的丈夫。”
电影本来就是以最戏剧化的方式体现矛盾的艺术。导演戴思杰选择用这样的人物关系展示爱的主题,有他自己的道理。
夜孔雀,又称孔雀蛾。法布尔在《昆虫记》中写道:
“孔雀蛾一生的唯一目的,是寻找配偶,若三个夜晚还没找到,它的生命就将结束。无论路途是遥远黑暗还是障碍布满,它们都永不停止追寻,这种追寻仿佛天赋。”
毫无疑问,电影取名“夜孔雀”,是寓意艾尔莎一路寻爱的过程。
经过了马荣和马小林,最终,艾尔莎还有能力接受马建民的感情,还能毫不避嫌地选择与马建民在一起,只因为她确认了这是真爱。
也许爱的发生是荒谬的,但爱的选择是合理的。爱是一种永不消失的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