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峰&刘鑫:拿什么拯救你,没有忏悔的人生!

文|Kirsten微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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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留学日本女学生江歌被害案发生至今,已经过去一年多的时间, 12月11日起,案件在日本东京开庭审理,今天已经进入庭审第4天。

先梳理一下几天的庭审进展:

12月11日,庭审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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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陈世峰主张他并非故意杀人,连过失杀人都不算,因为江歌曾做出捅人的动作,他最终让江歌一刀毙命是正当防卫;

所以,陈世峰是多么“孝顺”,因担心家里承担不起重伤江歌的医药费,所以又连续捅了她十余刀,以确保她死的透透的。

即便如此,他仍然不是蓄意杀人,因为真正致命的第一刀刺入江歌的颈动脉时,他并无杀意,补之后的几刀时,江歌已经死了,顶多算是杀一具尸体,也不算杀人。

什么强盗逻辑?

12月13日,庭审第三天(证人刘鑫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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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的关键点集中在两个问题:

1.刘鑫究竟是否锁门

2.刀是陈世峰带去的还是刘鑫递给江歌的

陈世峰主张刘鑫锁门,并且把刀递给江歌,他是处于正当防卫,在抢刀的过程中不慎将江歌刺死。

刘鑫则称她并未锁门,也没有递刀给江歌,家里只有两把菜刀,没有水果刀。

锁门与否,对于陈世峰的判决并没有决定性的影响,而刀属于谁则直接判定陈世峰是否蓄谋杀人。

陈世峰的辩护律师把“锁门”和“递刀”两件并没有太大关联性的事情同时提出,可以说是非常精明的,用意深远:如果在是否锁门的事情上,刘鑫说谎,那么显然她的证词可信度值得怀疑,则她说出的刀的归属问题也会被法官和陪审团质疑,对陈世峰的辩护更有利。

真心希望刘鑫没有说谎,因为只有她的证词被采信,判定陈世峰蓄谋杀人的可能性才更大。

12月14日,庭审第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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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第四天,已经进入全面互相撕咬的状态,陈刘双方各执一词,唯一能够公正辩驳的江歌已经不能说话。

案件越发扑朔迷离,越进入后期,陈世峰被判死刑甚至重刑的希望感觉越发渺茫,我们只有继续等待法庭的裁决。




我们来谈谈人性。

大约一个月前,一直在协助江歌妈妈,看过日本警方和检察院提供的案件卷宗,包括凶手陈世峰的供词、刘鑫的证词及警方保留的相关证据,并陪同江歌妈妈出庭的在日媒体人徐静波先生,在喜马拉雅FM专栏《静说日本》中做过一期音频节目《我们从江歌遇害案中看到了什么?》,以下是部分节选:

江歌也只不过是一个24岁的女孩,但在刘鑫和陈世峰的关系中,充当了一个调解员和保护者的角色。

11月2号下午,陈世峰通过跟踪等手段得知刘鑫和江歌位于东京都中野的公寓,并要求与刘鑫见面,当时刘鑫在家,她知道上门找她的是陈世峰,因此躲在家中不敢出门,打电话给江歌请江歌帮忙解围,江歌从打工地赶回家,劝走了陈世峰。

当天深夜,刘鑫打工回家前已经感觉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因此请江歌到车站接她。凌晨12点前,两人一起回到家,刘鑫先进屋,江歌紧跟之后,一只脚已经跨进家门,潜伏在附近的陈世峰突然从背后用胳膊扣住江歌的脖子,并且捂住她的嘴将她拖出门外,江歌在门外与陈世峰搏斗许久,终于敌不过陈世峰的凶残,被刺十刀,倒在了血泊中。

刘鑫因为锁了门躲在家中,得以躲过一劫。

江歌妈妈得知女儿在医院的消息,打电话给刘鑫父母,刘鑫父母赶到江歌家附近,接到刘鑫电话,得知女儿安然无恙,说了句:“女儿没事”,就离开了,从此再未与江歌妈妈联系,甚至屏蔽了江歌妈妈的电话。

江歌遇害后一年多,一直保持低调保持缄默,悄悄高额聘请了律师团队的陈世峰及其家人;一直撒谎、狡辩,也一直在承受着铺天盖地口诛笔伐的刘鑫及其家人,完美的诠释了“无耻”二字。

江歌妈妈与刘鑫见面的视频里,她捶着胸口痛哭,说着:“十刀啊,该有多疼”,这种非正常死亡最可怕之处是它的突发性,是没有给家人任何心理准备的天降横祸。

我想起我曾经认识的一个姐姐,多年前的一天凌晨2点多,被残忍杀害在家中,身中20多刀,手脚筋被挑断,到最终咽下最后一口气,经历了四个多小时惨绝人寰的折磨。

而她可怜的6岁儿子,被捂住嘴绑在衣柜中,透过衣柜门缝,亲眼目睹了妈妈被残杀的经过……听到她的家人流泪说出这一切的时候,我全身颤抖嚎啕大哭。

她于我非亲非故,我都如此难受,更何况对于江歌妈妈而言,失去的是她寄予一切希望、独自抚养长大的女儿,失去的是她生存至今的曙光、已经长成彼此根基的相依为命的女儿,她该有多痛?

1963年金庸先生写完《倚天屠龙记》,于1977年3月发行单行本。在单行本出版之前的 1976年,他的长子,时年19岁的查传侠在哥伦比亚大学自缢身亡。

金庸先生为单行本写了800字左右的后记,以这样的一句话结尾:“然而,张三丰见到张翠山自刎时的悲痛,谢逊听到张无忌死讯时的伤心,书中写得太也肤浅了,真实人生中不是这样的。因为那时候我还不明白。”

儿子自杀后的金庸先生悲痛欲绝,甚至有跟着自杀的想法,他在书中用这样的方式表述自己的丧子之痛——只有亲历者才懂得的痛

有人质疑江歌妈妈煽动民众签名判处陈世峰死刑的行为干扰司法公正,认为她没有权利决定别人的生死。

那么请问,陈世峰有决定别人生死的权利吗?同样没有,可他却因为自己和刘鑫的狗血纠缠,亲手判处了无辜江歌的死刑。

公正的底线,至少杀人者应该为他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至少应该一命抵一命。

面对永远回不来的江歌,她可怜的妈妈绝对有权利去恨、去谴责。


刘鑫妈妈:
“你女儿的死与我们无关,是她自己命短。”

事后江歌妈妈打电话问刘鑫只有她知道的江歌被害经过,刘鑫却采取避而不见、屏蔽手机号、拉黑微信的行为。她说是日本警方不允许她和受害人家属接触,而有关人士咨询过日本律师,日本法律并没有这样的规定。

我们无法原谅刘鑫,是因为我们从小被教育要知恩图报,她的所作所为却在向我们诠释着忘恩负义,何况江歌妈妈要求的并非报恩,而只是渴望得到应有的善意与尊重。

谴责刘鑫,是因为对于江歌而言,她是闺蜜,是寄托着江歌友情的人,更难以接受她事后的冷漠与背叛。人们痛恨穷凶极恶的陈世峰,更痛恨忘恩负义的刘鑫,因为她违背了人们对被施恩者寄予的情感上的期待。

杀死江歌的陈世峰,也曾差点杀死另一个女孩。

据陈世峰的前女友回忆:“在半个月左右的时候就觉得这个人有点偏激想分手”。而当她提出分手的之后,被陈世峰拖到树荫下,脚踹肚子、狠狠扇脸,只得趁着有人经过,高喊救命夺命狂奔回宿舍,之后一直耳鸣,半个月内吃饭时脸都是疼的。

刘鑫在采访中说:“他喜欢抱怨,他觉得所有的事情都是别人的错,他憎恶所有人”。

他们争吵时,他一定要占上风,否则就是谩骂和殴打,刘鑫提出分手后,他恶语相向、威胁恐吓。

陈世峰拥有难以克制的愤怒和暴力倾向。

著名心理学家阿尔伯特·埃利斯在《控制愤怒》一书中说到愤怒的几种危害:

愤怒破坏人际关系,愤怒使人不能专注于真正重要的事,愤怒时往往会做出错误判断、错误选择,愤怒容易导致攻击行为,愤怒也会给自己生理、心理带来痛苦。

陈世峰的父亲在今年7月10日向日本法院递交了一份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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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忏悔成本也太低了吧?如果是真心忏悔,从去年案件发生之后,他们有大把的时间,亲自向江歌妈妈忏悔谢罪,递交给法院的信,只是想让法庭相信他有忏悔之意从轻而判吧,呵呵。

最近几天庭审中,全程平静的不像是自己杀了人的陈世峰,不断刷新我们对“无耻”的认知。

他仍在奋力为自己脱罪:江歌持刀攻击,他是自卫杀人;他不具备蓄意杀人动机,是杀人未遂;反正判刑越轻越好,你只是没了一条命,别毁掉我的人生啊!

根本没有忏悔。



我原本相信,即便法律无法制裁他们,至少他们会接受自己良知的拷问。

然而,他们中的一个在双手沾满鲜血后,仍能在庭审时厚颜无耻地平静面对被自己夺走生命的人的母亲,并且从未表露出忏悔之意;

另一个除了逃避、撒谎、推脱、虚情假意,什么都没有。

我知道,他们根本不可能有良心,因为他们连对生命最起码的敬畏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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