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对外宣称早就忘掉的事情,其实也常记起。

当我坐上回家的车时,脑袋里不可置否的想起了以往的回忆。那些对外宣称早就忘掉的事情,其实也常记起。

夏夜的晚风,闷热又柔软,它们从我下车那一刻起就开始大方拥抱我。街道上亮起来的灯光在这个时候最好看,这是一天中最最可爱的过渡时刻,天空降低了好几个曝光度,同时也正在快速地变黑着。每次遇到车辆朝我转过来的时候,都需要重新体验一次人生中的日常微妙,到底要停下脚步,还是加快速度,我常常会在那些犹豫的时间里变得不再会走路了。所以我觉得从容的行人实在是太难当了,我大概会是所有匆忙赶路的人里面最笨的那一个吧。

这个时候耳机里面唱着了周杰伦的歌,唱到"跟多年前一样我们轻轻的唱"我的眼睛就立刻红了起来。

当我走上桥经过红烧云的时候,我会轻轻地把硬币放进老婆婆面前的碗里。尽管我正提着行李匆匆赶路,也还是会努力腾出一只手来接下许多的传单,帮助他们可以早一点结束工作。

我发现现在我打心底里想要变得更好更善良一些,也不打算在每一件事情开始之前,就先预设结果会变糟,我也不愿意去过多担心,自己到底会不会被骗,对方讲的话到底是不是谎言。这样真的太累啦,所有事情想通透太累啦,永远想赢太累啦,万事周全太累啦。

而这样的变化,除了有我对自己的考虑之外,我这么做也同样会有一个对你生活的妄想。我会妄想着这种陌生人的善意,在宇宙中是否会是等效平衡的。有没有可能在未来,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那些我曾经所做的一些事情,也可以为你多积累一点别人对你的善意。

从最开始我就认为你是我所见过最最特别的人,而我所说的这个特别,并不是人类生而拥有的作为独立个体的那种普遍的差异性。你的特别,是所有这些普遍中亿亿万分之一的惊奇。

你是鬼马小精灵,是紫色荷氏糖,是一切饮品中最恰到好处的甜度。

直到现在我仍然会说,认识你,真的是我太幸运的一件事情。因为我跟别人聊天的时候,是一个并非特别有趣的人。可是和你讲话就常常灵光一闪,很多个灵光一闪,任何话题都可以轻松转换到好笑的地方,真的就像是一个积极乐观又充满活力的人。一句话,我拆成无数个部分发送给你,煞有介事的停顿,也怕你久等。

我也常常会在想到底要怎样去做,才会让我们的关系变得更好一点,或者是说可以在更进一步的时候不至于笨手笨脚把一切弄糟。

因为我开始知道在关系真正变得亲密之前,表达会比情感本身更为重要,如何用你喜欢的方式去推进、如何把握好一个合适的节奏。都会是非常重要的事。我不想去讲怎么开心怎么来这种屁话,因为此前有过太多次这样去做而搞砸的关系。当然也更是因为我太在乎你了,所以我很怕,怕得要死了。

一想到我们两个也会像幼稚小孩一样给彼此分享傍晚黄昏,就会让我有一种我们有在共同抵抗糟糕世界的感觉。

所以尽管我确实是怕的,但也没有那么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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