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给婚姻设定一个期限

昨天看一档叫《奇葩说》的节目,其中的一个辩题是:火星出台新的婚姻政策,规定婚姻的有效期为七年,你是否同意。辩论的正反方都曾是优秀的辩手,唇枪舌战、各执一词,观众也因为双方给出的理由不同而意见摇摆。辩论刚开始的时候,支持与不支持的比例是49:51,期间最极端的两次比例为23:77和75:25.

其实这个辩题并非空穴来风,这是源于一位专栏作家的提议,他认为这个政策可以解决中国当下单身男女太多的问题,同时还有诸多好处,比如 可以尝试多段感情、解决单身问题、拉动经济增长、促进女性经济独立、降低离婚率、孩子可以受到更多父母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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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好处在节目中都被正方一一采用,他们认为婚姻关系上一种契约关系,几乎所有的契约都是有期限的,如果婚约也有期限的话,就会使离婚的人没有道德的压力,同时人们的婚姻因为七年,就会更容易珍惜,这样前三年是新鲜感、后四年是珍惜感,人们会像对待生命的最后一天一样,对待婚姻,这样更容易增强婚姻的幸福感,而人从本质来讲就是为了获得幸福的。

尽管言辞凿凿,但是我还是难以苟同,除了反方陈述的理由之外,我个人认为还有以下的几点原因:

  • 我承认婚姻本质上是一种契约关系,但是婚姻中的契约关系和其他的企业关系是完全一样的吗?答案是否定的。没有那种契约像婚约那样受到保护,没有一种契约关系需要彼此的忠诚与专一、没有哪一种契约的签订能得到像婚约那种的关注与祝福、没有哪一种契约双方当事人期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些不同说明婚约尽管是一种契约关系,但是这种契约关系不能与其他契约关系进行简单类比,说其他契约关系有期限,我们也给婚约加上一个期限。同时没有哪一种契约关系,能够像婚约一样,给双方当事人带来如此深刻的影响,比如社会关系的重新构建、下一代的出生于抚养等等方面。

  • 契约关系本质是一种博弈关系,也就是说人们更容易在这种关系中最大限度获得好处,而不愿意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因为需要考虑7年之后自身能够增值,而不是贬损,这样就没有人会乐意在家庭生活中付出,这样原本可能幸福的婚姻也因为大家不愿意付出,要获得下一次博弈的主动权而分崩离析,连一个七年也难以为继。

  • 从国家层面来说,婚姻关系构建的是一种新的家庭关系,而家庭是这个庞大社会的最小单位,可以说在一个,国家的大厦最底层家庭,如果我们给婚姻设定一个7年的期限的话,就意味着每个7年就可能重组,那想象一下你庞大的大厦,建筑师告诉你还没7年我们要对下面的这种体系重新排列组合一下你,那这个国家会稳定吗?个人会有安全感吗?没有安全感何来幸福感?

  • 婚姻关系还有非常重要的副产品,就是孩子,已经有无数的证据证明孩子成长需要一个健康和谐的环境,这种环境对孩子而言是安全的、稳定的,孩子才有可能健康成长起来。如果七年换一下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孩子他该听谁的呢?他有一种不安全感,因为对大人来说可以理解,但对孩子来说。他不明白其中的变化,会无所适从。无数的故事已经说明孩子没有得到很好的监护的时候,很容易成为问题儿童,如果自己的孩子成为了问题儿童,对一个正常的父母来说,不管他们在生活、事业方面取得了多么大的成就,就难以抵消孩子带来的痛心和失望,如果这样还谈何幸福?

  • 另外婚姻关系还牵扯财产、房屋等分割的一系列问题,正如有网友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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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没有以上的相应政策,七年的婚约期限只会让社会处于完全的混乱之中,这应该是那些鼓吹七年制婚姻的人也不愿意看到的。

  • 好的制度能够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让好人变坏,如果我们给一个婚姻七年年限的话,就会断了人们对婚姻从一而终、百年好合的美好期待,更多地去暗示人们不要在婚姻中付出,因为你付出了,你就傻了,因为你付出的过程就是价值折旧的过程,等待你的只会是苦涩的果实,那个时候,这个世界会是一副什么样的景象,各位看官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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