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能吃到一起去了,咱们就一起到白头吧

突然发现跟H君一直是异地恋啊。不,是异地婚姻才对,也是俗称的周末夫妻。

因为工作原因,本来说好订婚之后就去他的城市,结果从订婚拖到领证,再拖到领证后三个月。

心疼H君。没有我在他身边,就没人给他做酸菜鱼可乐鸡翅石槲花瘦肉汤炒花甲和蚝油生菜了。他又要吃自己炒的发硬的青菜跟瘦肉了。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家里做饭,那一次,我是崩溃的。

我掌勺他淘米。结果,当我们俩欢欢喜喜地对着一桌菜,下一秒看到电饭锅却呆了。因为,那货忘了放水。电饭锅里只有干干的米。

那天起,我就知道,下厨这项家庭大任只能我扛了。而我:厨艺是个什么鬼?

那天做的几个菜就是我唯一会做的家常菜了。已经使出浑身解数了,以后怎么办啊,摔!学呗。于是,兴冲冲地去书城买菜谱书,去百度他喜欢的菜的做法,下载学做菜的app。为他下厨,我的内心的欢喜的。而在我没遇到他的时候,完全不懂什么叫“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

那时候的我是骄傲的。踩着9厘米高的细跟高跟鞋,昂首阔步,气场两米八。常常想是什么样的男人才能让我心甘情愿为他抛下自由,为他洗手作羹汤。却没想到这么快就让我遇到了他。那个他爱我,我也爱他的那个男人。

我热爱一种食物。准确来说是一种争议性非常大的水果。爱它的人奉它为王,恨它的人闻到它的味道都想死。

从第一次见面到订婚,我们只用了三个月。我仔细想了想,这三个月里,我们一共吃了三次榴莲披萨,两次榴莲雪糕,一整个榴莲。如果不是上次发生的那件事,我还以为他和我一样热爱榴莲。

我们在小区里散步到了水果店,我闻到了榴莲独特的味道,眼睛都亮了,然后抬头问他:“老公,我们买个榴莲吃,好不好?”他皱了皱眉,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定,扳过我的肩膀,把我的眼光从榴莲上挪走,非常严肃说:“老婆,其实我不喜欢吃榴莲。”

怎么可能!第一次吃榴莲披萨的时候我就很有礼貌地问过他:“你喜欢吃榴莲吗?”他笑眯眯地说:“吃啊。”难道是我眼里的渴望太明显了吗?

我问他:“那我们之前吃榴莲披萨的时候,你为什么说你吃呢?”“因为你喜欢呀。”果然……

后来,我还是对榴莲热情不改。而H君,海鲜才是他的真爱。

能吃到一起并不是说我爱的你必须也爱才行,而是我喜欢吃鸡腿你喜欢吃鸡翅,这样多好,不会抢吃的。这才叫能吃到一起去。我们一起去吃过鲜虾云吞面鸭血粉丝汤麻辣烫跟喝早茶,彼此都享受得不得了。我的下一步计划,就是把这些美食从我手上做出来。

因为,我爱死了我围着围裙做饭,他从背后抱我的样子。

在这个寂寞的人世间彼此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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