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来辩·非儒篇】眉公曰:女子无才便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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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题:女子无才便是德

出处:明朝末年有个叫陈继儒的大师,在书、画、文学及处事哲学上面颇有造诣,喜欢收藏名画、名字及各种书籍,博闻强识。这个人爱看书,爱抄书,也爱编书,著名的《小窗幽记》就是他编写的,在另外一本《安得长者言》中,他引用老者说:“女子通文识字,而能明大义者,固为贤德,然不可多得;其它便喜看曲本小说,挑动邪心,甚至舞文弄法,做出无丑事,反不如不识字,守拙安分之为愈也。女子无才便是德。可谓至言。”这个时候是有这个观念,原话则出自清·张岱《公祭祁夫人文》:“眉公曰:丈夫有德便是才,女子无才便是德。此语殊为未确。”

背景:清朝张岱本意说的是这句话是不对的,但是经过某些人寻章摘句“女子无才便是德”居然成了天下共识,在封建王朝盛行也就罢了,奇怪的是当今还有人觉得这句话是值得奉行的真理,如今灯红酒绿各种约是因为女子有了“才”,种种论断真叫人拍案惊奇!

解析:这种观念的兴起不得不说明清时期的封建儒教,自宋朝把四书五经之类的儒家典籍列入科举必考题之后,天底下基本上只要是读书考功名的人都是“儒生”。明朝之后,更加奇葩,科举的内容基本上只剩下“四书五经”了,而且答题必须参考朱熹的《四书集注》,用“八股文”的形式作答。随着儒教的盛行,许多儒家的观点在国人脑海里根深蒂固。这里说的是“德重于才”这个观念。

当“本末”的观念遇上“德才”观念,一个神奇的价值观就出现了”德为本,才为末,君子务本”。这种价值观不仅影响着男子在提高技术能力和修养身心上的抉择,而且影响了他们对自己另一半的要求。才德不能兼备的时候,德是第一位的。宁舍“才”而有“德”,故谓“男子有德便是才”。

男权主义盛行的年代,女子在外面是没有什么事情的,就是在家围厨房寝室转。所以也不需要什么才,针织女工打小母亲就教了,洗衣做饭看看就会,生儿育女,那个时候女子只有生的权力,教育轮不到她。反观那些才女:卓文君跟司马相如私奔,这是封建礼教不能容忍的。蔡文姬文采斐然,却嫁了三次人,这是封建儒教所批判的。这两个是比较久远的,距离明朝近一点的宋朝,不说那些才华卓越的青楼佳丽,就李清照、朱淑真这两位女诗人在他们眼里也是不符合“妇道”的,因为她们有“闺怨”。再加上明朝文坛比较流行小黄书,这便有了”女子同文识字,做出丑事“的说辞,也就有了”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论断。

解析起来,感觉挺有道理的。细细推敲,却耐不住琢磨。更好事者,为了给陈眉公(就是陈继儒这位大师)正名,拆字强解为:男子与人争辩的时候能够显露出道德修养,女子不与人争辩是有道德修养的表现。还有说法:女子她有才,但她不显露自己的才能,尤其是在丈夫面前。丈夫啊,来显露,他是阳性的;女子呢,她是阴性的,她是谦卑。有德能,她不轻易地显露,看上去就像无才一样,那是她的德行。这是出自《隋唐演义》里的说辞。

孤鸿说:以上皆悖论,无一可取处。

首先,这句话逻辑是错误的。陈继儒书中的观点是因为识字,看了曲本小说,挑动邪心,做了丑事,是不道德的。他把个别女子做丑事的行为归结于识字读书,而不是女子本身,这个逻辑是不对的。我们都知道决定一件事情既有内在因素,也有外在的环境因素,内在因素是根本原因。也就是这件事情的发生是因为主观上的“能”,环境因素只是其发生的条件。陈氏书中,不从根本上思考问题,之从客观上提出建议,是舍本逐末。

其次,这句话的认知是片面的。这个观点建立在不完全的认知上面,以少数,个别的例子,分析多数守“妇德”的妇女。不管他们说的道德如何败坏,社会风气如何低下,在历朝历代都是个别现象,无论何时都是大多数的妇女劳作于耕亩,勤俭于农舍。

再次,这句话的流传是带目的性的。在禁锢男子思想的同时,剥削女子获取知识的权力。然读书人思维跳不出封建儒教画的圈圈,让女子的行为始终约束在封建礼教的指导之下。

最后,企图用所谓的”正解“来颠覆这句话本意的人,也是枉费心机。我们是误读了很多经典,也理解错了很多圣贤,但实在是没必要为了一句逻辑不通的话,再费唇舌。再者,这种逻辑也是不对的把”才“引申为”不争“,把“德”具体成“谦德”,先不说这么拆解的对不对,把不争当作谦德,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按照解者的思维往下走,女人是有才的,只是不争而已,尤其是不能跟丈夫争。如果他丈夫愿意跟妻子争论呢?不争还是德吗?如果是丈夫错了呢?还不争?说白了,这种解释还是男权主义单方面对女性的要求,要求女性即使有才要不要显露,即使有理也不要跟丈夫争辩,因为你是阴性的,是谦卑的,是要内敛的。这种道理也能讲的冠冕堂皇,笔者着实佩服。

否认了这么多,说点肯定的吧!首先说说道德的概念,当人类脱离蒙昧,告别牛鬼蛇神开始辩证的思考问题的时候,便有了道的概念,道法自然,人便开始“师法自然”的理性思考。顺应自然,顺从道理做事的行为,便是“德”。因为男人与女人生理上的差异,具体提出了“男德”和“女德”。儒家那套东西最具体了,吃喝拉撒睡都有相应的说法,但是以阴阳观念说男德女德,就出现问题了,说到最后发现全是男权主义者对女性的要求。真正的阴阳,是不确定的,而不是那些人说的“男为阳,女为阴”,就拿一个和谐家庭来说,如果女主强势,男主采取顺从的态度,那么这家就是女为阳,男为阴。阴阳观念是“和”状态一种思考分析的办法,而不是规定了谁必须为阳,谁必须为阴,在说了,本身阴阳也是会互相转化的,阴变阳,阳变阴。

扯远了,继续说男女之德的问题吧!但凡是一方要求另一方做出牺牲而达到某种道德水平的,基本上都是伪德,都是目的性的说教,所以之前那套“男德女德”观念可以全部抛弃的。抛弃之后,需要一种新的品德说辞,那边是建立在男女地位平等,彼此觉得合理的基础上,男人可以养家糊口,女人照样能够顶门立户。男人可以拈花惹草,就不要说人家不守妇道。大家都一样,公平合理,童叟无欺。

再说说,才的问题吧!很多时候,才是狭义的单指“文采”,到今天有了更广的定义“人才”,具有技术能力,可以解决问题,可以创造价值。在女人能顶半边天的号召之下,居然还有人说”女子无才便是德“是为了社会好,奇谈怪论也。

最后说点社会风气的问题,许多事情真的不想自己想的那么卑微。那些花边新闻也就是抓住很多人内心的龌蹉,故意含糊其辞,某某与某某清晨从酒店同出,某某和某某相约去了某地,后面的事情都是看官脑补的,实事是什么?天晓得。只是很多人主观臆断,定义为道德沦陷,败坏风气罢了!即使是真有个别人,行为不检,敢问败坏风气的是肇事者?还是刻意传播者?人家都是自愿的,而且是个人隐私问题,好事者管得着吗?

为了七个字,说了很多废话。能看到这里的读者,是真正的支持笔者了。

总结一下:

1、凡事自己做到了,才有资格要求别人。

2、如果人家不接受你的要求,你同样是没资格。

3、如果不能客观公正的对人对事,那么评价说辞还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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