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的后座的女子

我突然觉得你长得很像金志文”,我按下“Ctrl+Alt+z”组合键后这句话弹到电脑屏幕上。

这是时隔两年后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一直以为金氏要么是贵族后裔或是像李敏镐金贤重那样的韩国花样美男,顿时心生欢喜。我打开百度,在输入栏中飞快敲下“金志文”三个字。原来是中国好声音的成员,长得也还可以,心里又是一阵窃喜。接着我将页面往下拉,出现了一组能让我产生归属感的数字,身高:165cm。

我承认身高一直以来都是我的硬伤。

初中的时候在男生之间明里暗地都在攀比身高。初一时我的身高是134cm,初二完时已经长到了165cm,这种良好的趋势让我沾沾自喜,我怀着以后肯定能长到183cm的信心每天下午在篮球场上拼命跳跃,谁知道最后卯足了劲在初三快毕业时身高还是165cm。眼看着班上其他男生个个像野草般猛窜,心里又着急又羡慕。像极了在长跑比赛上原本遥遥领先后来因体力透支被甩在其他人屁股后面的参赛运动员。

但这不影响我追随她的脚步。在我看来,踮起脚尖能亲得到她额头就行。

她比我小一屇,我们都是学校吉他社的社员。当年我在草坪上用我朋友送给我的一个破吉他在她面前弹了一首简单得连一个大横按都没有的脑残版<菊花台>后她就深深被我迷住了。弹唱完毕她双手托腮两眼泛光地问我,你长得真像周杰伦,但是头发太贴了,如果能烫蓬松点就更好了。

这句话在她夺走我的初吻后又重复了一遍。

第二天晚上她把我约到了学校的小树林,说是让我帮她补习微积分。正当我将书面对着月亮呈45度角摆在她面前准备给她讲习题的时候趁我不注意猛然地将我的嘴唇牢牢贴住,像墨鱼的大吸盘一样强韧有力,我力不能支,招架不住只能任其蹂躏。我依然记得那天晚上的月光干净冷冽,整个小树林万赖俱静,美好得只剩彼此的心跳声。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惊恐的发现嘴里结了血痂,我发短信问她,你昨晚是不是亲得过猛力把我嘴唇都咬破了?她半天才回了句:我戴了牙套。

经过了这个血的教训,我私底下给她起了个绰号:钢牙妹。

2012年毕业那年,我以为世界末日真的要来临,因为我觉得广大的人类在玛雅人面前无论是智商还是情商简直愚蠢至极。但是我从未因此苦恼过,因为我渴望见证人类自私的大爆炸时刻。如果我有幸活下来而所有的商店超市都还没被摧毁的话那样我就可以一个人肆无忌惮的胡吃胡喝,这也总算实现了我小时候的愿望。我就这点出息。

<2012>上映的那天我拉着她一起去了电影院。看完电影,她拉着我的手放进她怀里一脸苦瓜相问我“如果世界末日真的来临了,你的第一通电话会打给谁?”“当然是你了。”,她听完后感动得一塌糊涂,二话不说就拉着我往电影院外面走,“去哪啊?”我问。“请你吃鸭脖。”到了学校门口外的周黑鸭店前她突然转身对我,“我只能给你买一根了,我今天带的钱不多,只有五块钱,还要留着一块钱明天早上买个鸡蛋。”

大学的日子平淡无奇,没有什么记忆亮点,所以时间流逝得很快。

随着毕业的临近,我们两个人的争吵越来越多,越来越莫名其妙。从刚开始的面红耳赤到最后的冷战沉默。

和千千万万对大学情侣一样,我们选择和平分手,这是一种很诡异的分手方式,只存在于人类中。

人类总归是种趋利避害的智能动物,明明是玩腻了或是有了更好的下一步打算,还要在对方还处在于毕业的惆怅和工作的焦虑以及即将步入社会的惊恐中时乘胜追击,使对方措手不及败下阵来。最后再来个大大的拥抱,还美名曰:和平分手,多有默契。

“现在过得怎么样?”QQ提示音将我的思绪打断。

我把刚从楼下买回来的热气腾腾的鸭脖叼在嘴里,想着怎么回她。

毕业后每次想她,我都会下楼买根鸭脖,三块钱一根。

“很好啊,在银行工作,住在公司的高档别墅里,过些时间打算买辆车了,天籁。”

其实毕业后我进了一家保险公司,我的工作和许多刚毕业出来的年轻人一样-跑业务,公司给我配了一辆二手的电动车。我每天七点起来洗脸刷牙吃早餐,八点开始跑一直到下午六点,午餐晚餐跑到哪就在哪吃,就这样跑了两个多月,最后业绩还是没有起色。

那是南方骄阳似火的七月,我手臂和脖颈上的皮被晒脱落得就像是女生敷完脸后被撕下的蚕丝面膜。为了对抗毒日,我在淘宝上花了39块钱买了一件白色衬衫,包邮。我披着白色的衬衫又跑了半个多月,业绩还是原地打圈,经理已经向我放狠话,要是还出不来成绩就做好卷起铺盖走人的准备,心底的信心瞬间土崩瓦解。

第二天早上一觉醒来我又原地复活了。我给自己打气,今天非得拉上一单,我又披着白色披风意气风发上路了。结果还是没有任何收获,望着被夕阳烫红的天际,我心灰意冷准备向往回的路骑去。

这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阵呼喊:“小伙子,北京大厦去吗?”我向着声源看去,一个白领模样的中年男子正焦头烂额的看着我,额头上渗满了汗珠。

显然是把我当成载客的摩的小哥了。

“啊,这...”我一下子被这突然而来的情况噎到说不出话来。

“啊什么啊,问你话呢,多少钱?不走我叫别人了。”

“3块!”我故做镇定斩钉截铁的说.反正也是顺路,既可以解他人燃眉之急,回去还可以买根鸭脖,我心想。

那哥们起初对我疑心重重,因为他说他从没坐过这么便宜的摩的。后来见我上知天文地理下知番薯玉米后便开始对我开怀畅聊,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blablabla...一大堆,我一心想着骑快点早点回去,或许还能买到根热气腾腾的鸭脖。最后他给了我五块钱,说不用找了,下次看到你还要坐你的车,但是白色衬衫味确实太大了,需要洗洗了。

第二天我就向经理交了辞职报告,没等他开口说什么我便转身离开,转身的一刹那我斜了斜眼分明看到了他那张得像永远打着哈欠的河马的嘴巴。没错,我找到了人生的新的方向-当一名专业的职业化的摩的小哥。

因为跑了几个月的业务,所以对城市的大街小巷我已经熟稔于心,所以载起客来轻车熟路,大大节约了时间,干这一行时间就意味着金钱。

但我和别的摩的小哥不一样,我永远只会在保证百分之百安全的情况下才会启动高速行驶模式,没错,百分之百-我从不闯红灯,人生从来就不缺这几分钟。而且,我觉得连等待绿灯的耐心都没有的男人,是永远都等不到自己心爱的女人的。我也从来不戴安全帽,因为我要保持发型蓬松些。

做为一名合格职业化的摩的小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我每天都要时时刻刻保持警惕,以免被隐藏在路边树林灌木丛中的交警们抓获,很多时候还得想法设法拼命挣脱他们的围追堵截。我虽然不会闯红灯,但我会逆行。 不仅如此,我还得做好随时和同行们生死肉搏的准备,因为我开的价格比他们低,他们说我已经严重扰乱了市场的秩序,必须得铲除我这个败类。

还不到一个星期,我的车就已经爆了7次胎,补了我将近7根鸭脖的钱。有的小街小巷的路况实在太差了,很多时候隔夜饭都会被颠出来,肠子都可以被颠成一个中国结。

其实最最要命的还是生理问题-去哪解手。

干我们这行的,很多时候我们都迫不得已对着路边的小角落或是墙面喷洒出一泡滚烫的尿液,就算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就像是小区大妈每天吃完晚饭后溜出来的狗一样,就差抬起左腿还有一根电线杆。

马拉松超级爱好者村上叔叔,在跑步的时候写出了<当我跑步时,我谈些什么>,文艺气息浓郁扑鼻。

而我在载客的时候我却在想,我去哪尿尿,乡土气息嗤之以鼻。

在一个雨后的黄昏,我载完最后一个客人准备在一个废弃工厂后门的小角落里小完便就回去吃饭。正当我抖完小鸡鸡想要回过身拉上拉链时,我看到了她。这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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