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荡两千年》之官商经济、权贵经济的巅峰

前面我们讲到了在明朝中期,从之前的小农经济转为市镇经济,明朝工商业经济逐渐复苏,并出现了以从事盐业的徽商和从事边疆贸易的晋商。今天,让我们将历史的时间轴转向明朝的中后期,这一时期的明朝,官商经济和权贵经济达到了历史的顶峰,甚至已经发展到了令人疯狂的地步。

《浩荡两千年》之官商经济、权贵经济的巅峰_第1张图片
嘉靖皇帝

16世纪的嘉靖年间,当时一张列有17位最低拥有50万量白银的富豪榜,包括蜀王、黔公、贵州土司安萱慰、太监黄忠、锦衣卫官员张二等,在这张富豪榜中,有三个特点:

1:官员占了10位;

2:晋商、徽商和浙商占据7位;

3、财富分配主要来自于,官权、特权和土地。

由此可见当时官商经济和权贵经济已经将国家财富瓜分完毕,而明朝初年朱元璋颁布的《民律》中明确禁止官员经商,而且贪污60两以上就处于极刑,到了明朝中后期,已经完全失控。

无锡富豪邹望其中一位全国闻名的巨商,在许多历史记载中都提及了他的财富,曾拥有30万亩田地,粮仓里的米谷以百万计,家中的金银财宝数不胜数。

在嘉靖、万历年间的多位首辅大臣,如严高、徐阶、张居正、张思维等人都是因商而成为富极一时。张居正是明代知名度最高的首富,也是中国历史的名相之一,他推行的“一条鞭法”对土地制度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史称:张居正变法。而且张居正也是敛财高手,喜欢享乐,生活非常奢靡,去世后也被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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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皇帝

明代的官商经济不但历代罕见,最贪婪最不可思议的要数明代的皇帝,自汉代以来就清晰地划分了皇室和政府的收入分配,但是正德皇帝(1506-1521年)发明了皇店,万历皇帝(1563-1620)更是无所不用其极。公然开办皇店,开办妓院,其中最为严重的要数“矿税之祸”,将权贵经济发展到了极端。正德的模式延续了百年,规模越来越大,直到明朝覆灭。皇店模式一开,造成了三大恶果,包括与民争利、收敛暴利、太监当权。也为明朝中后期的腐败提供了土壤。

“矿税之祸”是一种对民间财富的赤裸裸的掠夺,这场浩劫持续了10年,导致了多场民变,是明朝后期权贵经济的一个重要缩影,也拉开了明朝覆灭的序幕。放眼当时全世界的政治、经济发展,我们可以发现,从14世纪开始,批准税后制度被英国议会和法国三级议会列为重要职能,它成为了限制王权的最大手段。在后来,欧洲逐渐形成了成文的宪法观念和权力分立的原则,

1644年,北京城被李自成、张献忠的北方农民起义军攻破,明朝就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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