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夜二首(其一)》

陈与义《除夜二首(其一)》原诗、注释、翻译、赏析


【原文】:

除夜二首(其一)①

陈与义


城中爆竹已残更,朔吹翻江意未平。

多事鬓毛随节换,尽情灯火向人明。

比量旧岁聊堪喜,流转殊方又可惊。

明日岳阳楼上去,岛烟湖雾看春生。

【注释】: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现在属河南)。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风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

①这首诗写于北宋灭亡、诗人从洛阳南渡后第二年的除夕。

【翻译】:城中的爆竹已经放完了,北风翻腾着江水久久不能消停。经历坎坷双鬓年复一年已经斑白,灯火通明尽情的照亮人们。自己和上一年相比可喜的地方聊聊无几,只是四处流转。明天在登上岳阳楼,遥看小岛上烟雾缭绕寻求春色。

【赏析】:这诗往往充满感慨和伤离、讽寓和寄托之情,是属于清新丽质的作品,进发出对现实强烈不满的呼声。语言浅近而不平淡,构词讲究而不生涩,娓娓动听地表达出了作者深层的蕴藉之情。《四库全书提要曾评论他说:“(陈)与义在南渡诗人之中,最为显达,然皆非其杰构。至于湖南流落之余,汴京板荡以后,感时抚事,慷慨激越,寄托遥意,乃往往突过古人。”他确是鹤立一代的大手笔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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