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熟社会需要理性的社会良心

        程序员跳楼事件发生之后,网络舆论似乎找到了一个大谈特讲的好话题,不断蔓延。我们这些人的心似乎被一直看不见的手拨弄过来拨弄过去。从一开始,翟欣欣、泰安、骗婚等等字眼,把所有人似乎都要变成当事人。我的心情从惊讶,怀疑,痛心,渐生出一种担心和愤怒。

        随着舆情的发展,关心这件事情的真实与否似乎不是大家的兴奋点,在程序员同学家人发出宣战高扬正义之旗的呼声下,翟欣欣已经被扣上了施害者的帽子,这件事的始作俑者被做了事先的安排。安排各种角色的是谁?背后有一个“看不见的手”。这只手有谁操控?一个成熟的社会应该交给社会良心,体现公平正义。但是,不加边际约束地挖掘某一个人的社会背景,因为求证就可以肆无禁掸地使用非常手段地爆料作为事实依据,这样的方式不是出于“良心”,而是助长那种貌似出于公心正义的利益制造者。

        得理且要饶人,这是一种与人为善的社会良心。翟欣欣事件的发生发展,有其当事人,以法律为准绳,自认为苦主的可以去诉诸法律,以合法手段获取证据寻求真理。使用自己熟悉的网络渠道,绑架社会关注的焦点,利用社会公众的心理导向,贴上受害者的标签,使用浑水摸鱼的手段,只能证明有些人技术高明,而居心叵测。虽然,这样的方式可能使作恶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损害了理性社会应有的“良心”。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不禁自问:如果我是翟欣欣的家人亲人同学朋友,我的权利是否同样可以任意损害?因为一个人的作为伤害了某个人,那么与她(他)相关的所有都要背负还债的责任?

        许多有关联的人以及他们作为公民的隐私不被尊重,甚至被肆意践踏。翟欣欣的家人,他曾经的同学,还有或许有过所谓“婚姻经历”刘某、李某、神秘2014、2015等等,这些人所作所为需要谁来评判?如果不幸发生新的悲剧,社会公众是否会承担责任?“众人作恶,个人之责不可泯。”在所谓道德审判洪流的强大裹挟下,致使多数人都自觉选择同情弱者,不愿去冷静思考独立判断。如此,是否有一天,记者会采访翟欣欣曾经的小学班主任:她小学时候撒过谎吗?您教育她了吗?您觉得她今天的所作所为与小学表现有关系吗?……我想想都觉得心惊,在一个不成熟的社会中,一切都像是戏剧,悲剧的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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