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小姐终于去世了。这个盛夏的季节里,她那个常年不开门的屋子窜出的恶臭像一群旺盛的蟑螂,在这栋高层商品楼中肆意繁殖。终于有人忍无可忍了,叫来了管理员。“听着,我一年交一万的物业费不是为了闻这该死的味道的。”一个抱着泰迪的小姐说“打开门,看看那个巫婆到底在干什么。”
“ 可是您知道,上次敲门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她禁止我们再踏入房子。” ”水费呢?电费呢?暖气费?她都不交吗?”
“所有费用包括物业费她大概都交到2015年了。”
“混蛋”抱着泰迪的小姐用手拨了拨额发“我不管这些,赶紧让她把这味道弄没了,要不然就让爸爸来和你谈。”
当管理员时隔十年再敲那扇门时,才觉得情况不如想象的妙。这味道难闻的诡异。修锁工在一个晴朗的上午麻利地打开屋子,几个管理员探头探脑地走进去,浓重的臭味熏得他们睁不开眼。一只老狗,天呐,它的毛都掉光了,脸上的皮肉像是要化掉滴在地板上,气喘吁吁地叫着,挡在一间卧室前。
谁都不会想到将以这种方式再踏入这间房子,就像谁也没想到,茉小姐能住进这栋房子。
人们犹记得她刚搬来时的模样,那时她30岁左右,皮肤是被太阳亲吻过的健康的红褐色,黑色的大衣裹着她矮小的身材,又直又细的小腿也透露着一种风味。
她显然没见过穿着banana public 时装;拿MJ包包;蹬着“吉米•周”设计的鞋子的贵妇。人们也同样好奇,这种装扮的人如何住进这寸土寸金的楼盘。 富人,呃,和他们的老婆女儿不屑于却急于知道茉小姐到底有什么本事。女人啊,所有研究学科都应该让女人来担任,如果她们感兴趣,没准儿连茉小姐用什么牌子卫生巾都能打听到。
“其实,我就觉得她是狐狸精,可看她那样子又不像。”兰太太边做水疗边对秦太说。秦太用一种置身事外的口气“我不在乎她,只要她不占我的花园,无所谓她住在哪。”茉小姐买的是一楼,阳台外有一个二十多平米的花园,但如同秦太所说,那花园洗心革面要姓秦了。
“我听卢太太说,她中乐透了。哼,一夜暴富来买这楼盘的房子。”兰太神秘地说。
“唔,真的是拿奖金来买房子?”
“不过几百万罢了。”
“我的话就去巴黎慰劳一下自己。”
“哈哈,看她穿的那个褂子。”
当然,让人们惊异的不只是她的穿衣风格,还有她的无所畏惧。
她还没正式入住就意气风发地敲开秦太家的门。
“你好,我是茉莉莉,我想在花园种树,那您的花可不可以移下驾。” 她的目光冷冽,口气却温和。立领的格子衬衫像是饭店洗碗工的制服,但干净的洗衣粉的味道给秦太一种压迫感。 “可那些花已经在那…。” ”好的,如果你同意了,我就拔了。” 她转身走开,茉小姐就这样打败秦太?赤手空拳?秦太当然不会善罢甘休。 “你敢,老秦,老秦…阿梅,出来,这个疯子要拔我的花。” 已经秃顶的秦公和保姆阿梅被召唤出来,吃惊地望着茉小姐和秦太。
“ 怎么,她要干什么? ” 秦公说,像是不屑于与茉小姐直接对话。 “ 疯子,她是疯子”秦太尖叫,她要拔我的花。” “小姐,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这花已经在那里开了有些年头了。”阿梅保持了一个很中立的态度。 茉小姐没有回应,只是微笑地看着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如此说了十分钟,茉小姐依然笑地春光灿烂,她的牙齿整洁,泛着陶瓷的光泽,眼睛眯得像只猫,她像是瞬间断路了,画面定格在那里。 “喂,茉小姐”阿梅喊“这人怎么这样。”茉小姐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微笑。 秦公有些犹豫了,问秦太“你真想要那个花园,给她些钱买回来得了。” 秦太皱皱眉,她不在乎那几个钱,但如果给了茉小姐钱就证明她的花真种错了地方,这可不是一个好想法。 ''茉小姐,如果给你三万,卖给我花园。”秦太看看指尖,但是,令人可怕的是,茉小姐依旧那么笑着。 “天呐,她这样十多分钟了,”阿梅道“别是有病吧。” “什么?有病?她?”秦公扶眼镜。 “怎么会,刚才还…”秦太说“茉小姐你没事吧?” “别是咱们…”阿梅住了嘴,秦太一瞥她,对“咱们”很敏感。 “算了,装聋卖哑,我明天就把花移走,谁稀罕你那地方,给我还嫌风水不好呢,别存心来这儿给人晦气了。” 秦太率先进屋,然后是秦公,阿梅用手碰碰茉小姐,最后也甩上门。几分钟后,阿梅从猫眼去看,发现茉小姐依然定在那里,连嘴角的弧度都没变。她咽了咽口水,这事与她无关,不要声张。等她洗完碗再来看茉小姐时,她已经不在了。当然,第二天,秦太去把花园的花都移回自己的园子。
这件事由阿梅穿到张姐耳中,张姐告诉了珮姐,珮姐也把这骇人听闻的故事传递给自己的麻友,再由麻友们传递给下一批麻友。甚至后来有人说,茉小姐拿着钣手敲了半天秦太家的门,逼迫秦太把花移出花园,作为这件事的另一个主人公,秦太则以一种委屈之至的表现出现在人们面前时,别人更加坚定了这种说法。
茉小姐正式搬入新房那天,她乘着一辆出租车来到楼前,并和驾驶座上的男人手拉手走进新房。 马太问兰太“她结婚没?” “我也不清楚,真不知羞耻。” “唔,真不知羞耻。” 于是那些闲来无事的贵妇们终于在各种比较中,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真不知羞耻。” 似乎有那么一两年是相安无事的,除非秦太家的爬山虎或珮姐家的吊兰无意光临茉小姐家,结果惨遭截肢,其他时候,茉小姐还是…怎么说呢…不惹事生非的。
她每天早晨与那男人一起乘出租车出门,门口的保安说“为了挣几个钱比公鸡起的都早。”保安有点气愤他们的早出晚归,“这里全是富人,如果没有他们,我能睡到8点,他当然知道钱有多难挣,但他不愿谅解。 茉小姐一天都在饭店打工,她的男人送走她后会回来睡个回笼觉,大约十点他就醒了。茉小姐给他每日定了牛奶,由送奶工从厨房窗子放在厨台上。当然这台子不是很高,他只要伸直胳膊踮起脚尖就能将瓶子放上去。但他想看到屋内发生什么就难了。除非他站在车子上,这样他就会看到男人如何度过这安详的晨光。十点吃牛奶麦片,然后洗澡,接着从液晶电视和苍老师打打招呼,意淫一番。 意淫也是很消耗体力的,因为刚满十二点他又饿了。冰箱里满满的水果蔬菜鱼肉。生的熟的应有尽有,虽不名贵,但很新鲜。 接着一个甜美的午觉,下午他会出门,这时送奶工就算站在车子上也看不到了。当然送奶工不是偷窥狂,他应该不会那么做。
至于男人下午去哪谁也不清楚,谁会在乎呢?晚上这个尽职的丈夫会接茉小姐回家,在车上讲述他一天出租车工作的辛苦。
女人们不再把茉小姐当话题,只是偶尔说“蠢货,有了钱还去当清洁工。” “啧啧,那个男人丑极了,像头驴一样。”
当又有一天茉小姐重新坐上话题女王的宝座时,快乐平静的时光刚过了两年。 那时茉小姐的女儿刚走了三个月,事实上,孩子在她腹中呆了不足五个月,而茉小姐是在五个半月时才得知女儿已经去世了。她疯狂地被抬出那栋楼,打了两支镇定剂,但血液留在走廊里,为此,秦太郁闷了很久。
“她还跟医生说能感觉到胎动,当然那只是幻觉罢了,怀了一个死孩子半个月,唔,命不好呐。”秦太对秦公说。“你少管这种事。” “每当过妈你当然不会懂。”说到底秦太是善良的人,只要是怀过孩子的女人心里都有一种共通的柔软。“唉,她怀了孩子五个月还继续干清洁工。”阿梅道“可怜” “嗯。”秦太说“可怜。” 小区的女人都觉得她可怜,当了母亲的,准备当母亲的,当了祖母的,或要丁克的,只要是女人都或多或少能感受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楚,就连未成年的小女孩走到她家门口,都觉得失去一个小妹妹是多么另人不愉快的消息。
秦太首先送鸡蛋牛奶鲜花给茉小姐,那个驴一样的男人穿着脏兮兮的绒衣,手里夹着烟,脸上有种深切的哀愁,眼睛红肿,眯地看着秦太“哦…她…她很好,只是她…她需要时间。” 秦太抹抹眼睛:“请传递我的歉意与祝福。” “我会的,她会高兴的。” 当珮姐和冯姨带着麻友的礼物来时, “她很好'她会好起来的。”男人熟练地接过礼物,并表示对茉小姐很有信心。 “她在哪里呢?”女人们想看望那个可怜的同胞 ”她在休息,请改天再来,鄙下定当登门拜访。”男人说的很诚恳,向她们鞠了一躬。
直到三月后,差不多人们的送的东西被吃完不久的一个下午,尖叫穿出一楼,这声音带着歇斯底里,带着悲愤,带着痛苦,连池塘中的鱼听见了都重新钻回水里。秦太想知道发生什么事了,让阿梅去看看,阿梅敲门但没人应,她接着听到砸东西的声音,听到男人的吼声,女人的尖叫声,阿梅不敢细听,回到家里对秦太摇摇头,这一下午一晚上都能听到旁边的争吵声从厚厚的墙壁传来,最终以重重的摔门声,汽车发动声结束,一切就悄无声息了。
第二天,保安看见茉小姐五点走出小区,面色像倒了一层死灰,最可怕的是,在十月的晨光中,保安发现她的头发已经灰白了。 茉小姐流产后的三个月后,她又开始重新工作,人们和她打招呼,她也不理。好吧,尽管从前也没怎么热情,但毕竟大家是一个小区的,而且女人们也给她送了好些补品,她怎么能这样?
这年她大概三十五岁了,但头发已近灰白,又大又黑的眼袋像装了不可告人的秘密,脸上的苹果肌完全松弛,像只哈巴狗,那个原本可以撑满的黑褂子如今像只水桶一样套在她身上,小腿更细的吓人了,都要怀疑她是怎么用那两根竹签站起来的。 人们惊异地望着她,比小区清洁工都要落魄,悲惨。他们有些不解了,“流产怎么会这样?” “天呐,补品都吃在哪里去了,怎么像饿了两个月?”人们很疑惑地看着她走着出去,晚上再走着回来,这时,出租车一个星期也呆不了两三天了。
超市阿姨对冯姨说“那个茉莉莉,昨天说要来超市打工。” “是吗?她要来打工?” “唔,我看她在外面找不到工作的。” ”怎么会?为什么?” “她的眼睛花了,耳朵也背了,手也不停地抖,真不明白,好好一个女人为什么这么折磨自己。“ ”以后又不是生不成…等等,她不会生不成了吧?” “嗯,我看有可能的” “可怜,真可怜。”
茉小姐在找工作时,珮姐家来了两个擦玻璃工,她俩聊的热火朝天,正当珮姐要指责她们时,却意外听到茉小姐的名字。 “…就是,我丈母娘和茉莉莉婆家住的近着呢,怎么会错。” “那她是跟那男的私奔到这儿的?” “私奔?私奔是没结婚吧,人家是结婚了的只是茉莉莉她家不喜欢王伟罢了。” “为什么?” “好吃懒坐呗,什么也不干。听说茉莉莉就在饭店呀超市之类的打工,把那些别人吃剩下的,过期了的东西一次吃饱,再把所有的工资给王伟。” “为什么,那种男人,跟着他干什么?” “我也纳闷呀,家里劝也不行,骂也不听,铁了心跟王伟了。” “真是笨呐,谁不是为自己活呀,怎么多出这么个人来。” “听说她是瞒着家人来这儿的,狠心呦。” ''真狠心,不怕家人担心吗? ”
“ 哼,肯定担心死了,为了这么个人。王伟家倒是觉得媳妇挺好的。” “那还不好,这么疼着他们家儿子,那孩子呢?” “哼,算命的说,王伟这辈子不会有小孩。” “诶呦喂,真是老天有眼呐,可怜了茉莉莉了…” 珮姐一只耳朵听着电视讲保养指甲,一直耳朵听着俩女人絮絮叨叨,最后一句话惊的她把两只耳朵都转向了擦玻璃工。 那倆人是老手,以为主人家嫌她俩吵,便闭着口一句话也不肯多说了。珮姐失望地转向电视,心里狠不能明目张胆地把她俩的嘴撬开,一面洋洋得意,觉得自己看透茉小姐了。
当她把这话告诉秦太时,秦太有些意外也并不意外地说“我就知道她命苦,真没想到,唔,没想到。”她摇摇头“我说呢,前几日我在街上看见那个男人开着车,旁边坐的女人给他喂葡萄吃。” “不是茉小姐?” “当然不是了,是她的话我就不奇怪了。” “天呐,他的孩子去世还没半年?” “算命的为什么说王伟不会有孩子?” “谁知道呢,没准茉小姐怀的不是他的孩子。” 秦太沉思“没准算命的错了呢?” “哼,骗子也不一定。”
于是茉小姐找不到工作了,她的手成了酱紫色,指关节粗大的如同男人,身上的线衣不再干干净净,有洗衣粉味,而是一种混合的刺鼻的烟灰煤炭味,闻一下能呛出泪的味道。她仍早出晚归,但雇过她的老板都用她不超过两星期。
小区门口的潮菜馆的老板娘是冯姨的麻友,“雇人也不顺心。“ “怎么,你还想挣多少?” “本来那种小职员轮不到我管,可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冯姨道“八筒,谁呀,这么惹老板娘生气?” “一个叫茉什么的,九万。” “茉莉莉?…一条。”马太说 “对哦…她干活烦倒是认真。就是干不好,跟头牛一样,说她错了,她就是虚心接受,死活不改。我看她是有病,跟一个设定好的程序一样。”老板娘愤愤“吃” “这个茉小姐可是名人呦…”曹太说“她…”
于是老板娘不愿再雇她了,无关她吓人的面孔,蓬乱的头发,以及程序一样的性格,只是不想雇她了。
连老天似乎也不想再眷顾茉小姐了,当她孩子去世一年后,没人相信她比真实年龄老了至少十岁。而她的男人,已经把外面那个女人带回家多次了,如果有人去拜访,就会发现那其实比猪窝也强不了多少,脏衣服到处都是,腐烂的水果食物光明正大地摆在茶几上,更别说空气中那股油烟闻,白色的真皮沙发都被熏黄了。
茉小姐现在似乎连洗衣粉也不愿买了,整天耷拉着脑袋,没人愿意雇她,可怜的茉小姐像是小丑一样,被人指责一番再毫不留情地踢出门去。
这个世界悲惨的人太多,再多几个地球也不会超载,如果挨个去同情,地球毁灭那天也同情不完。再说,别人会像你同情别人一样同情你吗?显然不会,所以同情心有什么用啊?同情心值几个钱啊?良心会痛首先要有才行吧。最后一句话当然并不是他们说的。
茉小姐无视男人的放肆,无视别人的嘲笑,依旧早出晚归地找工作。看上去,她并没有意识到什么是背叛,什么是嘲讽,她一直在她的世界中,在这里的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而男人给这具行尸走肉的眼睛重新点起生气时,他正收拾好行李准备走。茉小姐这次没有哭喊,她已经很久没有说话了。男人拉着行李打开车门,她跪着抱住男人的腿,像懒熊紧紧抱着树干一样,抬头看着男人。 男人眼神有一丝慌乱,但一只手抓住女人的头发,另一只手拽着茉小姐抱着他腿的手。茉小姐劲很大,王伟如何拉也没拉开。只是满地花白的头发像秦太的心一样乱如麻。她在阳台上看到了所有画面,但她觉得出去有失身份,那毕竟是人家的事情。
这时三个小区清洁工跑来拉开王伟和茉小姐,一个女清洁工似乎要用扫帚打王伟的头。茉小姐终于声嘶力竭地哭喊,眼珠都快突出来了,头上的青荆像是一只只张牙舞爪的手,想尽力抓到些什么,男人犹豫地看看女人,放下钱包,又拿起来放下几张票子。 秦太看清洁工嘴里一张一合,,义愤填膺,像是在指责男人,女清洁工真拿起手中的扫帚打在男人腰上。那个白胖的王伟呀,又放下几张票子,转身上车了。 茉小姐此时都不是在哭喊了,而是在咆哮,一种摄人心魄的咆哮。 在窗子后的秦太看着都快落泪了。然而茉小姐突然收声,微笑着整理了衣服头发,走回家里。嘴角的弧度如刻在脸上一动不动。秦太和三个清洁工吃惊地看着她的背影,默默地叹了口气。 见证这一幕的太太小姐们不在少数,第二天她们却如约好一样,闭口不谈这事,她们曾为嘲笑茉小姐而愧疚,担心会有报应将在她们身上。可笑的是这种愧疚并不会持续多久。
自从男人走后,就没再回来,至少所有人都没见过王伟回来,真是个狠心的男人。 第二天,茉小姐买了一桶油漆,把房子重新刷了一遍。家里的烂水果衣物包了几大包扔了出来,真皮沙发套也扔掉了。'她一声不吭地干了整整三天,就连取牛奶时手里也拿着抹布。 “咯吱咯吱 ”的声音甚至 还有磨东西的声音像是一个悲哀的魔咒,要把茉小姐凄惨的命运一扫而光。第四天早晨,茉小姐家的门被敲开了。
是两个警察。
“请问是茉莉莉家吗?” 茉小姐的脸像是石雕一样,带着标准的冷漠,她穿着夏天地摊上卖的粉红色半袖。双手因拿着冷水洗过的抹布冻的通红。 茉小姐看见警察却没有慌乱,侧身站在门口答道“是的。” “王伟先生是您的丈夫?” “是的。” “他失踪三天了。” “哦?如果你找到他请告诉他我也在找他。”这是她说过的最长的句子了。 “小姐” ”怎么?” “他最后来的是这里。” “他走了” “去哪了?” “和那个女人。” “女人?” “嗯” “外遇?” “哦” “您确定他没留下任何线索?” “我不知道”
卢警官那时很奇怪这个女人的淡定冷漠,但他调查了王伟的背景,的确是他抛弃了茉小姐,小区其他人也作证,是王伟的离开,而且谁也没再见过他,就连王伟的母亲报警时也说不相信茉小姐与此事有关,只是儿子与野狐狸跑了,要找人而已。
既然如此,卢警官便早早收工,此案没过多久就不新鲜了,人们无非把它当做话题点心,茶余饭后时就猜猜王伟带着那只野狐狸去哪里风流了,女人们则更愿意总结经验“外遇要从喂葡萄抓起,防患于未然,嫁妆里就应该带条搓衣板” 虽然茉小姐似乎表现的一切正常,不过从那时起,茉小姐就有些变了。
尽管她从前就很古怪,但现在,她完全成了神经质,看见一家三口时,她会尖叫,在开始时人们对她的怜悯,逐渐被她疯狂偏执的举动改变成厌恶。可茉小姐身上没有什么是长久的,连这厌恶也不例外。没多久,大家便没心情再厌恶这个偏执狂,因为小区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这要从一个曾是马太叫波波的狗说起。
那天,马太带波波出去转,到了小花园就松开波波脖子上的项圈。波波那时刚满一岁,顽皮得一刻也停不下来,窜来窜去,像一股咖色的小旋风在花园肆虐,不巧的事发生了,它撞到了茉小姐的小腿上,茉小姐正一个人坐在椅子上自言自语,不知说些什么,突然腿上有异物,就条件反射地一踢。可怜那只波波被当场踢的昏死过去。
马太急得抓耳挠腮,抱着波波泼妇一样骂街。若此时茉小姐能道个歉,情况或许还不会太糟,但事实上,茉小姐冷眼旁观着一切,甚至连屁股也没动地方。 “我喂它的东西比你吃的东西都好,你敢踢它?”
马太虽说五十多了,但一米七的个头又高又壮,像头母狮,把不满一米六的茉小姐一个巴掌拍下椅子,旁边的人看到都过来拦住马太扶起茉小姐,茉小姐又用那种标准的微笑看着马太和众人,笑得人直起鸡皮疙瘩。
马太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都说狗贱,你还不如狗,自家男人看不住,孩子保不住,我要是你,早就找堵墙撞死算了。”
茉小姐的脸顿时凝固了,嘴角瞬间坍塌下来,众人赶紧劝住马太离开,有一个还帮忙带着波波去看兽医。其实大家都觉得马太的话过分了,但是对人不对事。过分的话让不过分的人说出来,也不那么过分了。
大概两周后,波波拖着条残腿被马太领进花园,它显然对这里印象不太好,哆哆嗦嗦也不敢往远走。突然,它像是对什么来了兴趣,窜进一个树丛中,当马太再召唤它时才发现,波波失踪了。马太急得嘴都发白了,到处问人见没见波波,人们都说没有。小区花园没有监视器,而花园后门连接着外面的市场,一旦波波跑出去,它回来的希望就渺茫了。
马太为波波担心的一晚没睡,就希望第二天一醒来能发现波波在门口追尾巴。可当她打开门时,却只看见波波小小而蓬松的脑袋,这把马太直接吓进了医院.邻居珮姐和楼下的秦太同马太聊了很久,马太哭的像个小女孩,也不知是谁这么变态下的了手。
马太搬了家,但谁都不知道,她给精神病院打了电话,说茉小姐是疯子,她虐杀动物。当然,她只是怀疑,更多的是对茉小姐的厌恶罢了。而精神病院的人完全看不出这个举止正常穿着简朴的女人是疯子,无功而返。说也奇怪,茉小姐总在关键的时候展露自己不为人知的一面。
小区的狗开始频繁的失踪,接着是市场上的野狗。当然了,那都是无家可归的杂种狗。之所以知道它们少了很多,是因为原来清晨在小区浩浩荡荡如城管一样的野狗军团,如今只剩下稀稀拉拉几只残兵败将。 珮姐上次买菜时甚至听说在一堆烂菜叶中一夜之间出现十几个狗头,和几袋散落的骨头,一个个眼睛睁的铜铃一般大,舌头外伸,吊死鬼的样子。 “呦呦,那个吓人呐…把老王头吓得尿了裤子。居然有人捉狗吃!”买菜的大妈拍着胸脯。 珮姐听着也是胃里直反酸水,她想起不久前在马太门前的波波,珮姐不喜欢狗,因为狗总让她打喷嚏。但波波的友善机灵,真的很找人喜欢。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变态才能对小狗下如此狠手。
秦太最后一次见茉小姐,是在王伟走后的两年零三个月,2002年的春季,那时养狗的家里正惶惶不可终日。宁愿把狗圈在家里以至它们大小便失禁,也不肯放它们出去。 秦太见茉小姐时,发现她丰满了不少,面色不再是土灰,这回是泛着紫红。冬日的寒冷还没褪尽,茉小姐却穿着夏季的单褂子。秦太很奇怪,她也没再找到工作,怎么会一个人支撑这么长时间,而且还胖了不少。难道茉小姐也回家乡过年了?
茉小姐漠然地走过秦太身旁,她虽然胖了,但再不同往日的神采,反而臃肿得像个老太。从单褂子可以看出她的身材已然完全走样,连葫芦都不像,反倒像个水缸。只剩下细细的小腿,穿着黑色厚底运动鞋,在二月的寒风中晃荡。
秦太本还想打个招呼,然而她发现茉小姐的眼神似乎有些异常,那是一种了无生气,毫无感情的目光,就如同死人的眼睛没有一丝波澜。她的眼角下垂,透漏着一种冷漠式的悲凉,这时亲秦太才发现,茉小姐的额头很窄,发际线几乎要与眉毛连成一片。她佝偻着背,双手插在兜中,兜子鼓鼓的,不知装着什么,反正绝对不仅仅是她的手。
秦太心中顿时一种凄凉之感油然而生,尽管她看不起这个凄惨的女人,她身上的狐臭令秦太想吐,她的衣服甚至可能是垃圾堆里拣来的。但毋庸置疑的是她们一样是女人。只不过她嫁了一个厅长,而茉小姐嫁了一个司机。转念一想,即使茉小姐真嫁了一个厅长,她那不可言喻的性格终会使她融不进这个小区,这个社会,这个人间。只能说性格使然。
秦太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的同情,她甚至不能表现出这种感情,因为大家都没有表现出同情,她不想因此被小区的女人们排斥。所以她也与茉小姐一同冷漠的擦肩而过。
其实这种同情心所有小区女人都有,只是她们的地位身份和生活不允许她们去同情一个可悲又凄惨的同胞。她们只能硬着头皮拿茉小姐打趣,以显示她们的家庭是如此幸福令人羡慕。
那天晚上,大概十二点时,秦太原本早早睡下,却因思念女儿出国在外而思女心切辗转难眠。由远而进传来一阵狗叫声。那种令人心烦的狂吠仿佛被人掐着脖子一样。一会儿狗叫声没了,秦太生气地吃了片安眠药。这时传来楼道门的闭合声,接着是茉小姐家门的关闭声。 “真是火大,大半夜乱跑。” 秦太气恼地钻进被窝,她梦见女儿居然穿着茉小姐的衣服。天呐,这是有史以来最可怕的噩梦了。
第二天,水电局的工作人员来查水表时,敲开茉小姐的家门,这是长久以来第一次茉小姐开门。 “您好,我查一下水表。” “我交过钱了。”茉小姐的眼睛盯着年轻的查表员。他被看的有些慌乱。所以说查表这种技术活还得女人干。男人干不了是因为他们放不下面子,还有就是不愿和女人争论。 “但是…”查表员想进屋内,却被矮他一头多的茉小姐死死拦住,她寸步不移。查表员更加不知所措,只能向里张望,可能有什人不方便让他进?但是什么人也没有,除了爬在沙发上那只气息奄奄怀了孕的母狗。 茉小姐见查表员不说话,便一把把门关住。他被不幸地拍了一鼻子灰。
据所有人回忆,那是茉小姐最后一次出现在外人面前,她从此变得悄无声息。门虽被敲过,但再没被打开。厚厚的窗帘一年四季拉的严严实实。查表员后来再来过几次,却没再被接待过。他回水电局一查,发现茉小姐买房后的水费电费按她现在每月的用量,能撑到2015年,便没有再去。只是奇怪,一个人为何一次交那么多水电费,这些足花了一百万。
秦太也没再见过茉小姐,甚至秦太家的爬山虎侵略了茉小姐的花园,也没再被截肢。茉小姐家的灯也没有再亮。秦太一度怀疑茉小姐走了,放弃了这间痛苦的房子回了故乡。可看见牛奶工仍每日来送牛奶,而隔日空奶瓶稳稳妥妥地摆在窗前,便知她大概一直都在。
之后的十年发生了很多事情:王伟的母亲至死也没再见过王伟,不知他去哪里快活了;杀狗事件渐渐平息,那个吃狗的人没被逮住;秦太把女儿接回国内;珮姐与丈夫离了婚;小区的超市拆了重盖。人们淡忘了茉小姐,但每次经过茉小姐家,总觉得那是一根恶心的刺,不痛不痒地插在小区人的心里。
警察终于在发现茉小姐尸体的三日后,从茉小姐的婆家打听到了茉小姐的故乡—新疆,石河子。他们打电话给当地的警方联系茉小姐的家人。隔天,两个女人便来到警察局,泣不成声。
李警官仍记得初进茉小姐家的情景。那间屋子密不透风,连惹人心烦的虫声也打扰不到这里的清净,但带着腐臭的热浪着实令他差点吐出来。这个时候报警的小区管理员已在外面吐的不省人事了。
这本是个简单的事:四十多岁的妇人可能因心脏病突发而死在家里,不巧的是隔了五天才被发现。蛆虫已经把茉小姐的脸啃得剩了一半,她的肚子快涨破了,估计内脏都已经发酵了,皮肤已和床单、冬季盖的被子融为一体。如果不是盖着这么厚的被子,她可能腐烂的不会那么快。
而如果该死的送奶工没有把没喝的牛奶倒掉就交工,可能在茉小姐去世的第二天就能发现尸体,也就不会有如此顽固的尸臭—正如茉小姐一样。
两个姐姐听了李警官调查的茉小姐的资料,得知她流产,遭背叛,被人打,最后十年每日和狗喝二斤牛奶居然活了下来。那个看上去稍微老一点的女人几次哭的昏死过去。
“母亲为她伤透了心,那个傻瓜为何不回来?王伟那个杀千刀的。别说莉莉中了五百万,却把所有的钱都花在给王伟买房子,交了二十年的水电煤气费和物业费,订了二十年的牛奶,连剩下的钱都给了王伟,就算她中了五亿也会都花在王伟身上。而那个王八蛋,我就知道王伟会背叛她,咒他下地狱吧…天呐”另一个女人气愤得脸色惨白。
“她…她小时候发烧坏了脑子,我常说她…但我真的很爱她…我的妹妹啊…”大姐缓过气来断断续续地说。
“那你们为什么不来找她?”李警官问道。 “怎么没来过,那个王伟他妈就不说她在哪里,…混蛋…我们找过警察,他们就会一拖再拖,怎么也找不到。”
“我们现在有了王的线索。”李警官说。
“他在哪里?我真想杀了他…我的妹妹,天呐”稍年轻的女人立刻站了起来。“根据小区的摄像头显示,王伟和那个女人走的那晚,他们又回到茉小姐…是王先生的家里,因为房本上的户主是王伟…这个楼盘的开发商希望有件事能不被…公开。” “什么事?什么事不能被公开?” “相信我,你们不会希望这件事公开的。” “到底什么事?王伟和那个贱人在哪里?” “事实上,王伟在他家的地下室坐了十五年。这是我们发现他的时候。”他把一张照片推到两个女人面前。
一个男人的头上插着一把水果刀,呲牙咧嘴地坐在一张椅子上。从身上的灰尘可以看出,他显然已经在那里坐了十几年了。他怀里抱这一个破旧的娃娃,那个娃娃眼睛和手各掉了一个,头发只剩下几缕,笑容渗人。但比起坐在椅子上的王伟,它还是好看了很多。王伟的脚旁有个篮子,里面有三只小狗的尸骸,它们那么小,大概刚出生就死了。 两个姐姐目瞪口呆地看着照片,紫青的嘴半天说不出话来。 “当然,如果您想公开也可以…”李警官信心满满。 “那个女人呢?不是和他一起回来的吗?” “没有找到她,不过生存的可能性应该很小。”李警官试探“那还公开吗?” “不要…她自然恨死了王伟。”年轻点的女人说。 年老点的女人问“那王伟家?” “我们经过考虑,打算不和他们联系了,王伟的尸体请你们处理吧。”
于是事情没有被公开,唔,是好事情。这个世界悲惨的人太多了。如何去顾及那么多,少一件是一件。总而言之就是—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