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不眠的夜

       月光下的夜,总会想起许多的第一次,总会有许多的事,许多的人不约而至。第一次戴很时髦的帽子是大姐从内蒙古大草原给我邮寄回来的,鹅黄色,纯羊毛,我摸着它总像是抚摸着毛茸茸的小油鸡,还时不时的把它捧到手里在脸上感受小油鸡的可爱;第一次穿的毛衣是二姐在北大荒一针一线织成的;第一次近距离观察,并在掌中把玩鲜活的小生命,是哥哥在自家门前的柳树上粘得的小蜻蜓。

看的第一本书是大姐从单位借来的《桐柏英雄》,成年后,第一次感受男人的背,是我亲哥的背。七月的盛夏,午后下了很大的雨,虽说时间并不长,可那个雨量足以让六七十年代平房的院落难以招架。我深一脚浅一脚跳跃势的走到中院(我家住的是大杂院,院落很大,人们自定义的,把院子分成了前院、中院和后院),后院的洼地已是汪洋一片。这时,踌躇中的我,看到哥穿着雨鞋从排口出来(我们的房子是一排一排的),手里还拿着一个铁钩子,显然是要疏通堵塞的下水管道。那时我们的房子是一排一排的。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哥,哥哥,回家给我拿雨鞋呀!”哥一句话没说,直着朝我走来,而后,转身,哈腰,“上,哥背你。”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哥把我背回了家,那年我十五。有段时间,我在二姐家住,外甥女,烦我,我会吼她,二姐也会吼我们俩。在二姐眼里我们俩是同等的,外甥女第一,我就是第二,她自己永远是老末。

秋天,走在路上,我跟大姐说:我喜欢那样的裙子。待到春天,大姐就让我穿上那样的裙子。每每想到这些,心中的幸福就像高中时做过的一道数学题,答案是:9到无穷大……

小学,第一次挨同学欺负,哥就拿着石块嗨了那同学的肩。那小子抱着双肩左右察看却找不到袭击他的人。哥站在墙头仗义的喊:孙子,你爷爷在这儿那!看你还敢欺负我妹。那以后,再也没人敢惹我了,因为,我有一个仗义的哥。

大姐是我身后随时可以依靠的大树,哥是我头上一片蔚蓝的天,二姐则是我随手可以抓握住的仙草。二姐,裤腿长了,给我裁点;二姐,领子不合适给我改改;二姐,给我到杯水……二姐好像永远不知道累。

其实,不管大树,蓝天,还是仙草和我,老眼昏花已是我们共通的财富,好像生命已到立秋的年龄。不过,我知道,我们会唱着秋歌共同前行,谁也不许丢下其他人,不可以!记住,不可以,就是说什么也不行。

无论遇到什么事,不管走到哪,我们心中不忘的是:337855六个简单的数字,因为,那是家的密电码(那个年代家家都没有电话,337855是我们几个院落的公用电话)。晚辈们,不要笑小姑,小姨肤浅,没有水准。那个时代,国不富,民不强,唯一敢说的是:我们很温暖。

记忆的洪水冲刷记忆的魔板一次次刷屏,洇湿了所有的时间和空间的距离……

年龄越大,人,活的就越简单,简单,就是历练过复杂之后的九九归一。我们且行且珍惜…

你可能感兴趣的:(至不眠的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