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简爱》有感

      《简爱》是一直留在心底的一本书,它是我读的第一本世界名著。在青春萌芽的时期,简.爱倔强而顽强的性格,成了我崇拜的第一个人。钦佩她不屈服于悲惨的命运,倔强顽强的生存能力,羡慕她有海伦那样引领前行给她榜样力量的朋友,让她由一个内心充满仇恨,顽固,爱憎分明而又脆弱的小女孩,向着更崇高,更深厚更丰富的精神世界探寻,朝着美好,宽容的方向成长;还有她同样美丽又富有魅力的老师,即使是独自坐在老师与海伦身边旁听,随着她们的谈话把思绪引向更深沉,更丰富更美妙的另外一个世界,一个非物质的世界,一个给人力量和热情的精神的世界,那份熏陶也是美好的;还有那系统的教育,六年的学生生活加两年的教师生活,除了尝尽饥饿与病痛,贫瘠的物质生活并没有影响她丰富的精神给养,而这,应该是那些伟大的了不起的同样贫困交加的教师给予给她的,至少是带领她去寻找到的。严格的禁欲生活,让她无比坚毅,拥有了良好的习惯和比较优秀的学识,能够胜任有名望的富裕家庭的家庭教师的职务。这就是当初这本书留给我的绝大部分印象,也是我所向往的世界。剩下的大概就是她绝对的自立精神,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也留给我深刻的印象,曾反复咀嚼过她为什么非要离开的心理活动。还有就是心理描写这种手法让我着迷,这也一度成了我最喜欢的表达方式,甚至成了辨别一篇文章好坏的标准。那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微妙心理,被刻画得清晰而富有感染力,仿佛感同身受经历一遍,常常享受于这种沉浸在大海里任由它滋养的惬意和松快。我是无法准确地表达出内心的情感,哪怕是最强烈的,也只能形成寥寥数语的枯干概述。所以写出细微感受的全过程,真实得如同亲身感受的文笔就成了我很久以来一直推崇喜欢甚而着迷的了。

        为了教学虽然后来也读过,不过仅仅是别人的解读或者评论性文章,再次捧起既偶然也很自然,没有任何先兆,也没有任何提前的想望跟暗示。

        这一次,起初的感觉仍然同以往一样。她倔强顽强地跟不幸的命运抗争。我佩服她的勇气和那永不知疲惫的顽强的生命力。可是,当盖茨黑德府的舅妈在临终前,捎信给简爱,想见她一面。这次的见面显然简爱已不再是当年那个顽固的小孩,她的心里没有那么多仇恨,虽然依然与这个家庭的人格格不入,但已经平静了很多,是非常大的改变,她和舅妈家的两个姐妹可以和平相处,不,是可以包容地让她们觉得舒服的相处,很明显,妹妹懒惰而娇奢,脆弱而没有责任心,面临病危的母亲,她想的是快点回巴黎回复到享乐的日子中去,和以往一样沉浸在男人们对她美貌的赞美和追求的虚伪的欲望中。姐姐冷漠,无情,清教徒似的生活方式和娇艳奢侈又脆弱自私的妹妹水火不容,姐姐更为现实,操持着家庭生活的开支,可是她的愿望是独自生活,进入教会,去拯救更广大的疾苦。(这里我实在无法理解,她们教徒所谓的拯救世界和拯救身边的人怎么那么水火不容,格格不入呢?)亲姊妹反目,却同时把简爱当作知己,当作依靠,简爱包容了一切,原谅了舅妈,并送走了两个姐姐。她的胸怀无疑是博大包容地。和小时候的爱憎分明截然不同。她善于静心聆听的美德给了两姊妹最宽厚的慰藉,她的包容与忍耐给了两姊妹安宁舒心的港湾。她俩轻松而愉快地度过了母亲临危的伤心日子,妥善安排好了自己今后的行程,打发走了两位姐姐,简爱才与童年彻底告别,与童年坚硬,倔强,爱憎分明,顽强抗争的简相比,她成熟而温和,坚韧而独立。

        第二个印象是简爱与罗切斯特的关系。她是在婚礼时突然知道罗切斯特还有一个妻子,一个发了疯的妻子。面对不合道德的身份,让她选择了抛弃灵魂相契合的伴侣,而悄悄逃离,要准备用永不再见的方式来结束这刻骨铭心的感情。(这是震惊过每一位读这本书的读者的主要情节,很多人为它而感动落泪,而伤心难过,也许,曾经的我也如此这般过。)不过这次阅读,把罗切斯特追求孤独,贫穷的简爱的过程和简爱继承遗产后,在温暖友好的亲情影响下,继承大笔遗产后富裕且更加自信,独立,拥有更多人生选择的简爱,在一次奇异的臆想发生后再次去寻找罗切斯特进行对比(这一件奇异的事件是,她听到了罗切斯特对她的呼唤,几乎在同时,罗切斯特也听到了简爱的答复。就在这样的近乎于通灵的事件过后,简爱回去寻找罗切斯特,路不算太远,却小心翼翼,胆怯卑微。她没有去寻找罗切斯特的理由,他是一个有妻子的别人的丈夫,可不可以这样理解,作者也找不到一个理由,找不到一个可以改变这个理性禁欲的主人公去遵循内心愿望的理由,才杜撰了这样一个奇异的近似于通灵臆想的情节,给她去寻找罗切斯特,寻找心灵所爱一个理由呢?)一个是超乎寻常的追求爱恋,一个是舍弃一切,义无反顾的追寻。更难以置信的是,相守之后的两个人,在平凡日子里依然是对方最甜蜜的爱恋,最不可或缺的支撑。
        首先来分析一下两个人的追求过程,两人的年龄差距一个是37-38,一个是19岁,差了近20岁,对于一个受过教育,有学识,家境优渥,又经常游走于世界各地,出入各种高等级的社交场合,甚至还是一个悦女无数的成熟的,活跃,精力旺盛的男人,真的被简爱吸引到忘我的程度了吗?那么咱们的女主人公身上都有些什么特点呢?1.  独立,有自己不同于别人人云亦云的独立的思想,比如,她是按照思想,胸襟,品格和能力为标准客观识别人的能力,而非仅仅以外在的身份和地位,金钱和物质来识别人。2.  自立自强,有追求。她成功地赢得了罗切斯特的尊重,而不仅仅是爱,当她一无所有的时候,当她知道罗切斯特有一个妻子的时候,她对待感情的态度是理性的,即使把自己逼入死亡的绝境,即使身体和心灵都没有任何退路的情况下,没有钱,没有工作,没有亲人,连认识的人也没有,她选择了离开,保存了她卑微又高贵的自尊。她人离开了,留下的爱却可以让人怀念。3. 她善于聆听的美德,以及感同身受而又客观冷静的体会。这是最吸引罗切斯特先生的了吧。罗切斯特先生最大最隐秘的痛苦,是不能为人所知,又终身无法改变的(在那个时代,在那样的信仰下),他由积极到消极的转变,他游戏人生的态度,都是因为想努力摆脱那个将一生一世跟随他的痛苦。我反复地在想,难道一个孤女,一个没有见过大世面的,没有接受过优良教育的相貌平平的有些禁欲主义的孤女,她有那么大的能量,有那么大的魅力可以让世上那么多的占据更加优越条件的接受更好教育,见过更多世面的,更加美好的姑娘都黯然失色了吗?也许并不是那样的,还有更深更贴切的理由。罗切斯特不受宠,生在富裕的大家庭,却只是父亲和哥哥用来交易的工具。母亲早逝让他没有地方倾吐心声,更重要的是,天真单纯,不谙世事的他被色欲冲昏头脑之时,正受着来自周围一切力量,包括亲人父亲和哥哥,和所有朋友的蛊惑。后来他为自己的浅薄而一直感到羞耻,而这个错误又是父亲与哥哥的圈套得来的,他只能忍受着,这样日日面对,遥遥无期的痛苦他是没有地方可以倾诉的。从他后来游戏人生的人生经历来看,他是一个失足的人,脱离了人世永久纯真的幸福,无论走多远,无论认识什么人,他只能伪装,即使遇上可以交付真心的人,他也不敢倾吐。门第和道德紧紧束缚着人们的思想,冲破这两层是艰难的,甚至不可能的。还有一点,非常重要的一点,他不敢裸露心声,甚至不敢暴露自己内心的缺陷,他在某种程度上说,心里生了病。好了,遇上了咱们的简爱,这个姑娘和他一样经历过漫长的孤独,他们一样坚毅,一样做事执着。这些是他们的共同点,也是他们彼此理解的平台。可是重要的不同在于,简接受的教育,影响让她宽容,心胸博大,开阔,虽然他们一样倔强跟固执,但是简的理解和倾听,还有倾听时冷静理性的感同身受是给罗切斯特最大的慰藉,他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理解,安慰,而没有一点点可怜的同情。因为两个人都有过同样类似心理历程,简爱是在治愈罗切斯特心灵的创伤,让他重新回到20几岁的年龄,重新去体验过早被生生剥夺的特权。所以他爱简就是热爱从孤寂,冷漠,绝望,的处境走向光明,温暖,热情和爱的阳光地带,简可以带着他轻松迈过,这是他自己个花费15年时间想尽各种办法,倾付无数钱财都没有办法得到的。所以他爱简。(亲爱的朋友,你看,爱情最后也都是爱自己的需求)
    那么简呢?为什么在她富裕了,独立了,有了温暖和更多迎接未知力量的时候不去迎接未来,而奔赴到一个她当初为了道德也为了独立自尊毅然离开的有妇之夫呢?此时的简不再害怕生活,也不再惧怕未来的不幸,应该说,无论什么时候,她都敢于直面那些未知的不幸,只是为了内心的追求。从盖茨黑德府出来去上学的时候,前路不也是一片黑暗吗?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一无所知。只有十岁的那么小小的简,她是渴望离开舅妈的,离开盖茨黑德府的,仅仅因为她讨厌被不公平地对待,讨厌忍气吞声。当她做了所有自己觉得讨好人的努力却一如既往被讨厌被欺负时,她愿意离开,选择前路茫然的未来,哪怕第二天会死去,她也没有继续忍耐,像苦刑僧一样的继续苟且偷生。因为她要接受教育,小小的她希望自己接受了教育就可以靠自己决定命运。
      在盖茨黑德府呢?苦刑僧一般的禁欲生活,臭水臭饭甚至常常挨饿,病了没有药的生活,这些加上她坚毅的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既锻炼了她忍耐的能力,宽容的心态(有利于让自己在悲惨的环境中平静生活和学习的能力)这两种经历,长达十八年的时间,让她习惯了面对困境,坚毅而平和宽容地去面对,这一点在她教乡村孩子时也可以体现出来。她有这些美好的品德,那么她需要什么呢?需要精神和灵魂的养料。我不由得去想,如果那个表哥不是专注于一贫如洗的教徒的工作,如果他是一个中产阶级,一个和两个表姐一样性情的人会怎么样呢?简被两个姐姐的人格,思想所吸引,如果表哥也一样,她是不是就不会再回去寻找罗切斯特了呢?
然而表哥虽然博学,虽然聪明,但是是典型的清教徒的心性,他一心只想做耶稣在人间受苦受难的囚徒——他口里的圣徒,去做一切救苦救难的事情,唯一受不了自己和简享受生活,享受亲情的快乐,只有面对苦难,他才会觉得活得有价值观。这样的价值观显然对走过苦难,初尝情感(亲情和志趣相投的友情)快乐的简来说是残忍的,她只能离开这个固执的怪人。虽然简崇拜他,这个哥哥。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对罗切斯特的思念,对曾经体会过的心心相通的理解,信任和爱就显得弥足珍贵又绝世难得了,思念也就与日俱增起来了。
      好了,今天就到此为止吧。对于两个人在一起之后,所写的长久的爱恋和彼此不可或缺的情感,我是无法理解的。七年,或者更短,人们常常会改变原来的想法,把当初追求的当做负担。那样一直相依相偎,不离不弃又不可或缺,还彼此爱恋的情感,恕我无法理解,文章也没有深写,大概只是为了一个美满的结局,和所有故事的结局一样,他们最终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难道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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