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教育界有一个重磅“热点”在全社会引起了热议甚到轰动。那就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第一个聚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明确指出“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这句话虽然只有短短的15个字,但对中国教育的影响将注定是深远而持久的。
说到“教育惩戒”,这是一个让全社会多少人为之揪心和泪奔的话题……
一、看看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案例
2018年6 月,某小学一学生谎称自己被打,家长亲属等 9 人冲入教室恐吓学生,并暴打班主任。据悉,殴打老师的学生母亲和小姨行拘 15 日。涉事学校校长被免职,学生父亲被停职,纪监委对其立案调查。
此后不久,某地一所小学教师的辞职信让舆论哗然。一位来自内地某基层乡镇的四年级班主任,因为把学生在校默写古诗的成绩和照片发到了家长群里,引来部分家长不满。“没有考虑到个别差生及家长的感受与自尊,给个别家长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于是家长要求这位老师登门道歉,否则就告到县教体局。还不仅如此,“中午有家长在家长群里说当事学生受到了伤害,有自残的可能,我又感到深深的恐惧。”信中,这位老师带着强烈的感情色彩:“我为人师已第 15 年,误人子弟总是有的,但切切不敢伤人性命。”
“刚才我强忍心中情绪,给学生讲解第30课练习册,当纠正学生默写在黑板上的词语时,我冒出了一身冷汗,如果写错字的同学心灵受到了伤害,回家自杀了,或者若干年之后自杀了,说是因为我指出了他的错误才轻生的,我该如何面对自己?”因为“很惶恐,深感自己专业知识不足,不能胜任”,因此辞去班主任与一切职务。
南方某市一小学的一位英语老师为制止一位经常在课堂上无端大喊大叫的学生,把其赶到隔壁教师办公室以避免影响其他同学上课,结果这个“小霸王”打砸教师办公室,搞了一个天翻地覆。未料家长却在学校门口拉起了横幅,说老师殴打学生,要“还孩子公道”。还好的是,家长们及时揭露了这名家长与学生的谎言以及此前多次的敲诈恶行。
这些案例中,尽管说有些教师在教育学生的方式方面不尽妥当,但也不至于抓住一点,被拼命放大,揪住不放。毕竟,一是作为当事教师的出发点还是好的;二是如果这样不讲原则的揪老师的小辫子,那么作为老师的该如何对待孩子在成长中的缺点和错误呢?仅仅是赏识和表扬,恐怕真的难以能解决教育中和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所有问题!三是这些事件不能合理处理和解决,又该给孩子们的心理上传递一些什么样的信号呢?恐怕只会误导孩子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听听一线教师的真实心声
1、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许多教师和有识之士却心知肚明:近年来,面对学生的违规行为,教师敢于严厉批评、适度惩戒的越来越少了。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这些名言曾让无数教师引以为豪。但时代仿佛变了。当讲台上戒尺不在、手中教鞭不在,当教育行政部门再三告诫——慎重慎重,当自己一次一次忍住——“算了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失去惩戒权的教师们感叹:面对学生,我们只授知识,不教做人了!
不严管也就意味着无厚爱。失去教育惩戒权,伤害的仅仅是教师吗?
2、 “惩戒学生,我们怕!”
罚站不敢罚久,批评不敢说重,只要家长一来闹,学校多半处于弱势,弄得老师脸面全无,还要面对写检讨、扣工资,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后果。
“在家长面前学校还是怂的。”一名小学教师说,有一位同事因为布置的作业大半学生没做,便让没做的学生在教室后面罚站了十来分钟,接着家长就到学校闹事,最后同事在全校大会上做了检讨。
三、聊聊教师为何不再举“戒尺”
不能说老师现在一点惩戒权都没有,但实在“太弱了”。弱到了教能行业成为一个高危行业,教师群体成为一个弱势群体。
究竟是什么弱化了教师惩戒权?现在的教师为何不敢举“戒尺”、不想扬“教鞭”?
独生子女家庭教育缺乏正常引导是一重要原因。现在独生子女家庭普遍,尤其是一批独生子女已成为父母,他们在原生家庭中形成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在新生家庭孩子身上延续,认为孩子不能受到一丝伤害。
其实绝大部分老师的惩戒并不是一种伤害,而是出于关爱。把子女看得过重,娇生惯养对孩子的成长是很不利的。一些孩子从小过份娇惯,抗压能力弱,有的拿离家出走、跳楼当作对付家长的方法。
一些教师缺乏职业道德的案例被舆论片面放大,削弱了教师群体的权威感。不可否认,现实中存在一些素质不高、缺乏职业道德的教师:有的唯利是图,利用教师职位向学生销售商品以牟利,有的索取、收受家长的财物,有的课上不讲课外讲,牟取巨额补课费,还有的肆意对学生施以拳脚,甚至进行性侵害。
这些案例频频曝光后,在网络舆论的放大效应下,很容易让人们形成对教师群体的负面印象,一些教师因而感觉底气不足,难以行使惩戒权。
四、想想“不敢惩戒”的背后伤了谁
惩戒是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需要,是每位教师应有的权利。教师不敢管、不能管、不想管,教师只管教书,伤的只是老师的尊严吗?
无规矩不成方圆。成长过程中规矩意识缺乏,是现在孩子存在的普遍问题。规矩意识淡薄得不到及时教育,将来给孩子一巴掌的不是老师,而是社会。”
正如中国青年报所说,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教师纷纷将自保放在首位,放弃管教孩子,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是教育。
让教师的正当管教受到保护和鼓励,是学校与相关部门、家长和社会共同的责任!
五、说说国外一些国家的教育惩戒制度
1、美国
在美国,学生违反了规章制度后,分情节轻重可受到以下处罚:一般的纪律惩处、体罚、罚学生多少天不让上学、开除、勒令转校等。其中一般的纪律惩处包括:(1)给家长打电话;(2)罚站;(3)不让参加课外活动;(4)罚早到校或晚离校;(5)被勒令离开教室10分钟或是30分钟;(6)罚星期六来学校读书。
2、英国
政府教育部门虽然没有关于惩戒权的具体规定,但在教师体罚学生方面,一些地方教育部门规定了具体的要求。例:用鞭子或皮带必须是经过认可的标准,必须备有惩罚记录,年龄在8岁以下的儿童禁止体罚,打手心时每双手不得超过三下,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过六下等。
3、韩国
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公布了一项名为“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的方案,明文规定教师可在规定范围内对违反学校规范的学生进行体罚,方案对体罚的对象、原因、部位、程度做了详细规定和严格限制,如规定教师绝对不能用手直接对学生进行体罚,实施体罚要避开其他学生,要有其他教师在场等。实施体罚时程度以不在学生身上留下伤痕为准,受罚学生有权提出以其他方式代替体罚。
4、澳大利亚
在澳洲,有一些公立学校设立了警戒室,学生违反了校规校纪,就被请到了警戒室,由专门的教师依照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惩戒,赔礼道歉或写检查,最严重的是开除,如果再不起作用,就会被送到特殊学校。
5、台湾
台湾实行的《教师辅导及管教学生办法》对教师惩戒学生的目的、原则、方式作了详细规定。如第十六条是这样规定的:教师管教学生应依学生人格特质、身心健康、家庭因素、行为动机与平时表现等,采取下列措施:
(1)劝导改过、口头纠正;(2)取消参加课程表列以外之活动;(3)留置学生于课后辅导或矫正其行为;(4)调整座位;(5)适当增加额外作业或工作;(6)责令道歉或写悔过书;(7)扣减学生操行成绩;(8)责令赔偿所损害之公物或他人物品等;(9)其他适当措施。
第十七条规定如下:依前条所为之管教无效时,或违规情节重大者,教师得移请学校为下列措施:(1)警告;(2)小过;(3)大过;(4)假日辅导;(5)心理辅导;(6)留校察看;(7)转换班级或改变学习环境;(8)家长或监护人带回管教;(9)移送司法机关或相关单位处理;(10)其他适当措施。
教育本来就是融表扬与惩戒于一体的有机体,这是世界各国的共识。这就像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一样,德治与法治缺一不可。教育缺少了惩戒,就是畸形的教育、不完整的教育、失败的教育!新时期的惩戒教育制度建设势在必行!
六、谈谈我们今后该如何做
据国家教育部于2019年2月发布的数据,2018年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现有在校学生1.49亿人,专任教师973.09万人。“教育惩戒”涉及面大、人多为世界之最。那么,我们该如何去正确合理地用好“教育惩戒”呢?
首先,作为国家来讲,要在广大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科学立法,保障教师、学生甚至家长的合法权益,让惩戒的实施做到有法可依。
其次,作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制定教育惩戒的具体实施细则与办法,明确惩戒的形式和标准,让学校和教师在具体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
作为教师来讲,要全面科学深刻理解惩戒的内涵,涵养良好的师德师风,把握好政策、方向、标准和方法,用好“教育惩戒”这把尺子,为孩子的全面发展保驾护航。
另外,作为家长来讲,要正确对待教育惩戒政策,配合全社会、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提升教育合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蔚蓝的天空!
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孩子将会更加阳光健康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