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的力量(故事)

人真的很奇怪,有时明明知道是错的路,但还是很白痴地走过去。为什么这样?因为已经成为“习惯”。

现在我们用的打字键盘,上面英文字母的排列很不合理。因为它既不照ABCD的顺序排,还把常用的字母距离拉远分开,使用起来很不方便,但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来,1860年打字机刚发明时,是照字母顺序排列,但一使用就出现问题。因为当时打字机用“按键连杆”来打字,就是你按下字母键,它会连着一根刻有字母的杆子,沾上油墨,杆子跳出来,打在白纸上印出字母。

真的是“打”字机。但只要你打字速度稍快,杆子弹回来和下一个杆子弹上去,交错间很容易卡住。发现这个问题后,打字机的原发明人克里斯托弗·肖尔斯便加以改良,把最常用的字母故意尽可能排开,这样打字速度再快,这些常用字母杆也不致近距离交错发生卡键。

1868年6月23日,肖尔斯设计的打字机在美国获得专利,从此打字机的字母就如此排列,一直沿用到今天。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种排列很不科学。首先,它把英文最常用的十个字母中的八个放在边上,让手指增加移动的距离。其次,一般人惯用右手,而键盘上要用左手打的常用字母排放过多。

从后来的电动打字机,到今天的电脑打字,根本没有字母杆交错卡住的问题,所以应该改变字母的排列才对。有没有人想到去做?有。1930年,奥古斯特·德沃夏克曾将九个最常用的字母放在中间列。老式排列的熟练打字员可以一分钟打五十至八十字,新设计最高纪录可以打二百一十二个字。效果很明显,为什么不用?不知道,可能唯一的原因是它跟原来的不一样。

再比如,电脑要按Alt、Ctrl加Delete三个键来终结电脑的异常状态,比尔·盖茨承认这是个白痴的设计,可以改。可是呢?

我们现在还是白痴地三个键一起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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