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武汉个斑马

不喜欢武汉。

不喜欢,自然有不喜欢的理由。

当然,不喜欢并不代表我与武汉没有交集。就像现在,我已然悄然融入这属于别人的城市。

一个人对一个地方的感情,取决于在那个时候你遇到了怎样的人或者是事,我想,我之所以不喜欢武汉,一定是因为我遇到了不喜欢的人或者是事的。我常常挂在口里的一句话是:喜欢的也许会变的不喜欢,而不喜欢的终究还是不会喜欢。其实,也许,这只能用在人与人之间吧!

池莉在《生活秀》《小姐你早》《烦恼人生》《致无尽岁月》等等里面写尽武汉或武汉周边的生活。第一次读池莉的书,是99年,那一年,我在北方张家口,第一次离家很远很远,在北方捧着夜市里十元一本淘来的盗版书,在离家千里之外的孤独寂寞里我看的津津有味。我甚至在瞬间觉得了武汉的可爱。满大街的个斑马个婊子瞬间似乎温馨起来。而我所熟悉的万恶的油皮凌在池莉的笔下变的生动有趣,被直接解释成是指那种冷的要命滑的要命的冰凌。身临其境般感受二十岁的她穿着棉衣棉裤靠在单位大门口以看路人骑了自行车在油皮凌上摔跤为乐。。。。。。。人的感情就是这么奇怪,一直憎恶的这个地方,却因了池莉的文字而变的温馨而亲切起来。

而,关于武汉的回忆,满满当当皆是那么遥远那么清晰。

不喜欢武汉,也许是十五岁离家踏进纷繁武汉,农村娃在城市被歧视过。

不喜欢武汉,也许是十五岁那年在傅家坡车站拿了一把零钱买车票回家,被售票员不耐烦的扔出窗口,让我羞愤难当以泪洗面。

不喜欢武汉,也许是走在路上着走着就会有一个娃娃乞丐咕咚一声跪在面前抱了腿生出脏兮兮的手讨要钱,不给绝对是走不了的。

不喜欢武汉,更是当年汉正街进货时小偷猖狂扁担挑夫黑心,麻木司机的欺生,一块钱就是十块钱的无赖,大街小巷满藏隐晦和黑暗,总之,在武汉走路都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但是,这些个不喜欢,现在只能说成是曾经的经历。现在武汉的整体素质已经不能同日而语,虽个斑马个婊子依然浪迹于大街小巷,但傅家坡车站是断然不会有把乘客买票的一把零钱扔出窗外的行为了。

我对武汉有爱,我怀念着一个叫周玲的武汉的阿姨。

十五岁,我随了三爸他们去以前的武汉重型机床厂食堂帮忙做豆腐,那时候的豆腐坊和面包房还有米粉房,都在食堂的二楼,一楼是各类风味小吃。送货到一楼是要将推车推进货物电梯,按下下楼的按钮后,再从楼梯跑下去,拉出推车,然后一家家风味挨着送。眼看开饭时间已到,我急急将推车推进电梯,车进去一半,轱辘却拧住不动了,使劲拽了回来,再使劲一推,车是进去了,左手的中指却被车把撞在了电梯的铁架上,按下下楼的电梯,看了看血肉模糊的手,忍着没哭,跑下楼。周玲阿姨看见我下楼,喊:小丫头,快点,豆腐拿来,马上工人要下班了!回头,突然看到我满手的血,还在往下滴答,一下扔了手里的饭勺跑过来抓了我的手问:怎么搞滴沙?走,赶紧上医院。说完拉了我就往医务室跑。到了医务室,两个用武汉话天南海北聊天的一点也不温柔的女人帮我洗净了血迹,才知道我的中指指甲与手指只有一层皮相连了,那一挤,竟然生生挤掉了我的指甲,伤口还在冒血,于是打针输液,周玲阿姨忙前忙后,安顿好我,看我躺在病床上输液了,说:你在这里打针,我回去跟你叔叔他们说一声,让他们来接你。。。。。。

医院开了十天的药,第二天去换药,两个谈笑风生的女人继续谈笑风生,顾自解了我手指上的纱布,扯了下来,注意,是扯啊,我那连着皮的指甲直接扯掉下来。该死的女人,吓到我了,我再也不敢去换药打针了,还剩八天的药也顾不上了,好恐怖!那个周玲阿姨,我似乎甚至没有懂得说一声谢谢就离开了武汉。

两年后,爸爸带着我们一家到傅家坡丁字桥路谋生,在马路上居然意外邂逅周玲阿姨,那天她骑着自行车路过我们身边,突然刹车下来呼我:小丫头!

简单寒暄几句,居然就这样又一次分别。周玲阿姨,现在算来应该有六十多岁了吧!想起她,依然温暖!

武汉,终究因为留存有我太多的记忆而不愿憎恶它。

如此,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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