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得其情 则哀矝而勿喜

2008年,陈水扁因贪腐弊案事发,被台北地方法院收押禁见。记者访问时任台湾最高领导人的马英九先生,对这件事情怎么看。马英九与陈水扁是政治上的对手,陈水扁任台湾地区最高领导人时,为了不让马参选“总统”,差点把他整进监狱。

如得其情 则哀矝而勿喜_第1张图片
马英九
一般人会想,对这样的鸟人,我即使不落井下石,也可幸灾乐祸,说几句风凉话。马英九却说,对于这件事,“哀矝勿喜,同时深自惕励。”

哀,哀其不幸也,矜,怜悯也。陈水扁落到这个下场,虽然咎由自取,但他从一个三级贫户之子,通过自己的奋斗成为台湾地区最高领导人,理应回报社会,却利令智昏,贪污受贿,沦为阶下之囚,不令人唏嘘感叹吗?

“哀矜勿喜”出自于《论语·子张》。

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于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孟孙氏乃鲁国世袭贵族,当时孟氏任命阳肤为士师,士师是掌管刑狱的官员。阳肤向曾子请教,我上任之后该怎样做呢?曾子回答,“上面失去道义,民心散失很久了。如果你查清了犯罪的事实真相,你应该悲哀怜悯而不要高兴。”

曾子可谓是悲天悯人,菩萨心肠。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国家的上层堕落了,下层百姓跟着胡作非为,但是,“刑不上大夫”,上层可以仗着权力强取豪夺,下层只能凭着气力偷鸡摸狗,庄子云:“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反映了那个时代混乱的局面。作为法官,碰到违反法律的事情不能不依法处理,但是曾子提醒,犯罪的人也有苦衷和隐情,作为法官,查清了犯罪事实,不要沾沾自喜,以为已功,而应该对犯罪的人抱持悲哀怜悯同情的态度。

我们也应注意,哀矜勿喜不是针对所有的犯罪行为,曾子这么说,是有所指的。他指的是由于政治不清明,百姓离心离德,为了利益不讲仁义,导致违反法律的行为。而且,曾子也没有说,这样的犯罪行为可以免除处罚,他只是提醒执法者,要有同情怜悯之心。有了同情怜悯之心,简单粗暴执法的现象就少了。

老子在谈到战争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莅之,战胜以丧礼处之。”(《道德经》三十一章)

战争会造成交战双方大量的人员伤亡,在中国古代,有“左阳右阴”的说法,阳代表生,阴代表杀。所以,老子说,左代表吉,右代表凶,但是偏将军居左位,上将军却居右位(文官相反,官阶高者居左,低者居右),这是表明要以丧礼的态度对等战争。杀了很多敌人,要以悲哀的心情来对待,因为被杀的人与我并无仇怨,只不过到了你死我活的战场,不得不如此,你有幸杀了对方,自己侥幸活命,要以悲哀的心情对待,不要沾沾自喜。战争胜利了,也要以丧礼来对待它。

曾子提醒对犯罪的人要“哀矜而勿喜”,老子言“杀人之众,以悲哀莅之,战胜以丧礼处之。”表明了中国传统文化很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以情为主的文化,不仅有亲情、爱情、友情,同窗之情、同乡之情、同事之情…而且对敌人,对犯罪的人,还有同情。亲情、爱情出于天然的情感;友情、同乡之情、同窗之情、同事之情源于共同的道义或长期相处的默契;而同情,是基于对人的起码的尊重。我们都是人,彼此同类,一个人沦落到一个悲惨的境地,不得不引发他人内心怜悯的情绪。

孟子说: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孟子·公孙丑上》)

每个人都有怜悯体恤别人的心。如果有人突然看见一个小孩要掉到井里去了,必然会产生恐惧同情的心理。这并不是因为想去和这个孩子的父母拉关系,不是因为想在乡邻朋友中博取声誉,也不是因为厌恶这个孩子的哭叫声,才产生这种心理的。

孟子接着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的心,每个人都有啊。但有人质疑为什么孟子所说“怵惕恻隐之心”怎么变成了“恻隐之心”,“怵惕”去哪里了?从而引出稀奇百怪的解释。

比如厚黑学大师李宗吾就说,“怵惕”是自己害怕,所以,在“恻隐”之前有个自我,我没有危险了,才会有恻隐之心。李先生说:“怵惕是为我的念头,恻隐是为人的念头”,“事变仓卒,顾不及也。必我心略为安定,始能顾及孺子,恻隐心乃能出现。”

李先生的说法简直是胡说八道,是为了证明人的自私之心居第一位而巧为假说。试想,小孩子才有掉到井里的危险,大人按概率来说,可能性微乎其微,基本上可以不考虑。一个大人,看见一个小孩子要落井了,第一反映是害怕自己会掉到井里去,这种思维匪夷所思。

“怵惕”,并不是害怕自己掉到井里,而是害怕小孩子掉到井里去了,这本来就是恻隐之心的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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