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五年》,值得思考

周末,偶翻书橱,发现一本旧书《万历十五年》,黄仁宇著。一口气读完,感觉作者选取1587年,万历十五年这个基点,就很有意思,代表了作者对于明史的看法。

第一章万历皇帝,描写了明神宗自9岁即位登基,倚靠首辅张居正理政,多是首辅张居正和内宦冯保的傀儡。第二章首辅申时行,接任暴病而死的张居正,张居正死后死后得到皇帝和反对派的清算。申时行在皇帝和文官清流集团之间左右逢源,试图缓和矛盾。第三章世间已无张居正,来反思张居正革新对于帝国实际实则为必须,而必然出动小农社会的传统体制,必然遭致强大反对。而张居正死后尸骨未寒即遭到清算,即看出反对势力的强大,也让人对皇上的兢兢求治产生疑问。对于功臣的毫不留情,应该也让廷臣对朝廷寒心。能干如张居正不免如此下场,才干不如者何必多言呢?第四章活着的祖宗,用已经遭到贬黜的申时行的言行,来看待朝政。第五章描写海瑞-古怪的模范官僚。第六章抗倭英雄戚继光的是与非-孤独的将领。第七章李贽-孤独的哲学家,从宋明理学主流的环境下,李贽的哲学与传统的冲突和悲剧。


为什么选取万历十五年,1587年作为历史基点来看明史?

1587年是作者选取的一个特点历史基点。因为1587年之前与之后,皇上对于朝政的态度大相径庭。

1587年之前,自从9岁登基,一直是在张居正和冯保的监督下,每天做为傀儡必须完成朝廷的功课。由于张居正的才干,使得朝廷的革新有了新的气象。

张居正暴病而死之后,申时行接任首辅,作为皇帝的经筵讲师,申时行以其中庸之道和无为而治的想法,力求在朝廷之中维持一种平衡。其时,万历皇帝虽不时和廷臣有争执,但还可以维持。

到了1587年,皇帝想立郑贵妃所生之子而不欲立长子朱常洛,引发朝廷危机。群臣因为皇上废长立幼不合礼仪而冒死进谏,当万历意识到自己贵为皇帝,却不能在立哪个皇子问题上实现自己的意愿,必须按照朝臣眼中的礼仪框架来做的时候,对于履行皇上这个职务也意兴索然。索性采取了更为极端的办法,你不让我立朱常洵,我也不立朱常洛。更为甚者,索性不理朝政了。其时,世界正处于航海大发现,英国、法国同西班牙、葡萄牙争夺世界航海霸权之际;而内忧则是北方的努尔哈赤正在崛起,需要皇上和群臣兢兢求治的时候。这个时候,作为帝国首脑的万历皇帝,不理朝政了,对朝政失去了兴趣,和自己的大臣群体处于对抗的状态,这样的帝国,不是处于消亡崩溃的边缘了吗?


在1587年,张居正等五个明朝典型人物的遭遇宣示了大明王朝的在劫难逃

张居正固有其缺点,但不能否认是明朝治世之奇才。假之以时日,能够延长10年首辅任期,或许张居正的一些富民强国的措施能够见到实效。张居正不是道德模范,在借用皇权行施首辅生杀大权的时候,得罪了利益既得集团;同时自己又有传统道德缺憾,授人以柄。包括张居正的飞扬跋扈,任用亲信,也触动了清流的底线。而张居正只管做事,不会团结同僚,争取自己同盟的做法,也把自己阵线的一些人给推向敌对面。在一心做事,不惜用皇权来打压不同政见者,也不惜得罪整个知识分子清流名誉集团的做法下,张居正的悲剧从担任首辅的开始就已经注定。不可离职为亲守孝,虽然是皇帝下旨夺情,但仍不免成为攻击的靶子。也许,张居正的缺点正在于偏执,只知道自强不息,不知道厚德载物。而自强不息是本,厚德载物却是自强不息能够终得善果的保证。


张居正的继任者申时行是另一种类型,道德模范的典型,就是不做事,竭力维持中庸平衡。他在张居正死后被打倒之后,并没有落井下石,而是一方面承认他有错,但绝不夸大错误。他把大量的心思放在了维持朝廷之中的平衡上,在皇帝和朝臣之间,大臣之间,竭力保持中庸。在对外上,保持无为而治。有成功的例子,也埋下大患。

在处理与蒙古互市问题上成功。因为一名明朝军官在与蒙古小股队伍的冲突中被杀死,朝廷有人议论要取消互市,或者用兵。而取消互市的结果可能招致蒙古游牧各族的不满,而聚集滋事。而一旦用兵,可能让本来已经散落的蒙古各族聚合一起来,重新成为明朝边关大患。这时,申时行采取的继续互市,不用兵,静观其变的政策是对的。

而对于处于内部的辽东半岛,努尔哈赤的攻击明朝官兵的行为,不去严格追究,让其多年来在建州[今沈阳]坐大,任其收买朝廷官员,吞并周边部落,则是纵虎为患。

申时行在离职赋闲的20多年里,也曾反思为自己辩解,自己维持了朝廷的平衡就是最大的功绩。实际上,他是老奸巨猾的官僚,他看到了张居正的结果,选择明哲保身。如果现在以时论的话,就是官员不作为。也可以追究玩忽职守。申时行在后来,也后悔自己没有利用在清算完张居正后,郑贵妃的儿子未出生之时,万历也曾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想做一个兢兢求治的勤勉皇上。但是可惜,灵光一现,仅仅一瞬间,短暂的平衡之后,就又陷入了皇上与朝臣的冷战之中。


海瑞,是古怪的模范官僚。做县官时,因为耿直和廉政立下清名;因为一篇向嘉靖皇帝的冒死进言书,被打入大牢也因此而名扬天下。1569年任职南直隶巡抚,而仅仅任职8个月就得到苏州上下一致反对,得到“志大才疏”的吏部评语而被迫去职。在赋闲15年之后,被起任南京任职闲职,旋又在南京引起波澜,最后由皇帝硃批留用。

1587年,海瑞病死的消息传到朝堂,居然举朝为之轻松。海瑞是另一种做官的模范,为民,清廉;但是缺乏同盟军,是孤军奋战。很难找到海瑞的缺点,所以政敌无法在道德方面对他进行攻击。但他明显是整个朝廷制度的不合群者,很难想象,这样一种孤军奋战能够做出什么样的业绩。这也是后来李贽在评价清官和贪官的时候,甚至有极端的说法,清官误民误事。可以说,让海瑞这样的官员,只是作为清廉的模范在朝廷作为一个幌子,是明朝的悲哀。


抗倭英雄戚继光的遭遇

明朝最有天赋的一代将星戚继光在贫病交加的阳历1588年1月17日去世,阴历是万历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戚继光因为练就戚家军抗击倭寇而捍卫东南沿海边防,使便民免于倭寇骚扰之患。后来又长期担任蓟辽总兵15年,用戚家军的训练方法,练就一只特殊常备军。

戚继光是靠送礼得到张居正在朝廷的支持。戚继光与张居正和兵部尚书谭纶关系过密,其实是戚继光的军事才能得到二位伯乐的赏识。也正因为这层关系,在宋代以来文官治国防范武官的整体封建朝廷制度下,戚继光能够放手练兵,并且卓有成就,也是得缘于此。在张居正死后,戚继光也随后被参去职。以至于在戚继光去世的1587年,有官吏因为军事才干举荐启用戚继光的时候,还惹来万历皇帝的气愤,因为戚继光是张居正的人。

在此时,西班牙无敌战舰正奔赴英吉利海峡,与英格兰舰队决一雌雄,争夺海上霸权。而内部努尔哈赤正在迅速崛起,没有戚继光训练的军队的纪律和战斗力,明军以200万常备军,屡战屡败,终于被5万清军、60万人口的满清给打得溃不成军。

实际上,无论戚继光是不是张居正的人,戚继光训练的军队是大明朝在内忧外患中急需的。


李贽是明朝一位著名思想家,哲学家。

1587年,李贽剃发出家,宣示自己厌倦了滚滚红尘。只是,出家之后,并未脱俗。仍然热心参与各类活动,发表在当时看来是怪说的理论,以其特立独行继续引起争论。终不免获罪入狱,在狱中自杀。

李贽在1587年出家,从其著作中可以看出是在追求个人独立的他,在世俗间无处可逃的情况下选择的一种被动方式。宋明理学在当时已经形成一种统治哲学,对于传统儒学和宋明理学的质疑反对,甚至再思考,都要遇到很大的阻力。就是连贵为皇帝的万历,也在群臣卫道士废长立幼不合礼仪的反对声中败下阵来,何况一个疯疯癫癫的特立独行者?

其时,欧洲已经开启大航海时代,开启文艺复兴,而明王朝仍在宋明理学“理”和“气”当中自我周旋,在自以为宇宙中心中自我欣赏。李贽这样的思考者,反思者,不能见容于当世,也确实是一件可悲的事情。

1587年,万历十五年,万历皇帝不理朝政的分水岭,张居正得到彻底清算,申时行尸位素餐,海瑞病死,戚继光年底病死,李贽剃发出家。大明朝此时已经埋下崩溃的底子。

反思明朝消亡的文章很多,我想从制度方面来看看这五个人物在万历十五年的另外可能的结局。

万历十五年与英国大宪章及光荣革命的权利法案-道德与制度

万历十五年关于皇储之位立长立幼的万历皇帝和号称尊重传统礼仪的大臣们之争,让万历皇帝彻底知道了群臣所说的“理”的重要性,即使贵为皇帝也不能逾越。这是用传统的道德规范来约束当代人的行为。张居正生前死后备受攻击,也是让攻击者站在道德高地上,自己授人以柄。在这里,一直延续到清代,古代中国传统社会最高的是道德礼仪,是不可逾越的。至于道德规范在哪里,在孔孟圣人书里,在古代典范里,在本朝或者前朝的经典里。所以,道德规范礼仪浩如烟海,一个人如果不中庸,很容易成为靶子。

英国1215年的大宪章,是为了从法律上约束和限制国王的权利。以及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的权利法案,更是让议会成为了国家行政权力的主宰,决定着国家诸多民事权力的定夺。从这里看,英国新贵和权力阶层在同王权的斗争中采取了不同的道路。就是用法律来形成定性的规范,来形成条文来约束王权。

中国历代王朝的权力斗争不一样。张居正用向皇帝告密的方式,联合宦官冯保,扳倒首辅高拱,然后自己成为首辅;张居正死后,也是高拱的著作成为张居正定罪的重要依据;这里面,皇上永远没有错,生杀大权始终在皇上。而即使权力大者如张居正,即使面对乳臭未干的几岁龄童,也必须三跪九叩,尊为天人,不敢逾越半步。即使权臣如魏王曹操,也永远在奸臣贼子的道德耻辱碑上。这样沉重的道德负担,让皇帝和皇权成为中心,人人只想得到皇权的半点欢颜而分一杯羹,哪里敢想到用制度来约束皇权。这样的传统思维,遇上明君就叫幸运;遇上昏君,就算倒霉,只好等待下一位明君出世。

即使到了现在,在当代中国,仍然处在人情社会,还没有到达法治社会。即使官员,时不时仍会拿出道德治国的口号,而不去反思我们传统社会的积弊,用法治社会,用法律制度来约束社会人群的行为。

用道德高地来约束要求众生,其规则是不确定的,是不成文的,也就是不稳定的。因为大众心理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化,所谓人心易变。而用法律来约束作为基本出发点,则是条文的,稳定的。

以德治国要求人人必须以圣人的道德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是“取法乎上,得乎中”,希望至少得到好人;实际上,由于缺乏违法道德以后的惩处机制,和预先约束机制,往往一人破坏而众人无法制止;由于犯错得利得不到惩处,众人效仿,因此道德亦大坏。

而依法治国,则是由于先设置法律底线,只要不违法,就是好公民,是一个最低标准。只要违法,必得严惩。因此执行规范之后,得到的往往是符合法律底线的公民。久而久之,社会的道德标准,亦不断提高。

两种思路,两种制度设计,导致了几百年以来不同的发展轨迹。英国新贵和新兴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长期利益,用限制王权的思路,用法律来约束王权。明朝的大臣和文臣集团,想到的仍然是高擎道德旗帜,来捍卫社会的正统。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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