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一点斗争思维,多一些豁达与法治精神!

     

        1949年以后的教育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所谓的“教学生与坏人坏事作斗争”,至于什么是坏人坏事,全由当事人主观认定,学生根据自己的主观认定去挑他人语言、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毛病,并与之做斗争,轻则公开指责、批驳,重则检举、告密,到今天很多学校仍然存在这样的问题。合乎文明的教育方式应该是教学生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并且在法治的精神下尊重他人的表达自由和行为方式,只要表达和行为没有妨碍他人。

        受这种“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斗争思维影响,除非在体制内往上爬,按这种思维方式在体制外做事是很难取得成功的,因为这种人不尊重人,不善于团结人,为人刻薄且自以为是。

        每当我在微信群里看到有人这样做时,基本上可以推导出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一定是一个失败者,或者他们本来应该取得更大的成就而没有取得,因为他们已自觉不自觉的流露出好斗的文化基因,并且自我辩解为这是质疑和批判落后的思想,一幅拿着打火机到处找汽油的架势。

        李清振  201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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