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论》:自杀or杀人?失范症者爱的悲歌

我们没有充足的数据,这是事实。而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任何一个社会不会发生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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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启,连续看了几本余华的小说。正当我瞧着文字热闹、无限欢喜时,一扭头,莫名看起了涂尔干的《自杀论》。这本在折扣书店淘来已久的社科名著,忽然就临到了开看的时候了。它不仅是论文式的社会学报告,还有翻译文风的倒装句式,我耐着性子从头看到尾花费了整十一日。尽管时间有些长,可收获却是喜人的。

涂尔干先将导致自杀的因素大体分为“非社会因素”和“社会因素”两大方面。再将每一因素通过欧洲19世纪末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性别和自杀方式等等的数据进行多维度推演,最终得出影响自杀率和导致自杀的相关结论。因此可以说,涂尔干对数据的因果推演,其实是展示给我们一个较为宏观的视角——个人自杀属于个人事件,群体自杀率却属于社会现象,将社会事实作为我们的研究对象,或许能为个人事件找到本质答案。

不久前的WePhone开发者苏享茂自杀引起网络一片热议。使得正在看《自杀论》的我更有了些使命感。我带着不少困惑继续阅读此书,直到我在后半部分找到了“失范型自杀”——失范症会让人产生一种恼怒和厌烦的厌倦状态,根据不同的环境,这种状态可能会转而针对自己或者别人。这就是自杀和杀人的抉择了。我忽然联想起网络上不少人很是气愤地说:“反正都不怕死了,应该先杀了那女的才对。”我很庆幸能见证心灵高尚的善良,它阻止了血腥犯罪。

正因如此,“自杀与杀人”的关系究竟是什么?这很困扰我。从本书里我得到的答案是这样的:自杀与杀人有时同时存在,有时则相互排斥。利己主义自杀的人沮丧而冷漠全然与杀人的激情状态相反;利他主义的人自杀与杀人则可能同时发展,因为它们都轻视自我与他人的生命,只是程度上有些差别。而失范型自杀如前所述,往往取决于个人道德水平。如此看来,自杀似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杀人的可能。倘若要继续深究两者关系,或许要往犯罪心理学上靠拢了,确实脱离了《自杀论》的范畴了。

而我想要说的是,当我们在探讨某一领域并开始涉及更为宽广的领域时,我们观察与思索的角度势必由单一的、微观的、片面的一隅去发展,以求更宏观的、全面的、理性的去探究物质的和精神的世界。或许,这便是看社会科学类书籍,最令人说不清道不明的好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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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读书总结

首先,来说一说第一方面的“非社会因素”。

1.涂尔干将相当多的笔墨放在了开篇关于“精神错乱”导致的自杀的描述上。他借鉴了《医学和实践外科学辞典》,将其分为:狂躁性自杀(躲避想象的危险和羞辱或是幻想接到了神秘指令而自杀);忧郁型自杀(长时间的压抑与悲伤);强制型自杀(没有足够理由死,却无法摆脱自杀的欲望);冲动性/不自主自杀(自杀的冲动积蓄,采取急速的自杀方式)。这些类型的自杀暗含着一个问题:如果神经系统的情感影响足够深,就会激发自杀的念头。

2.“种族与遗传”对自杀的影响到底在那些方面体现呢?涂尔干用数据表示:德意志人的自杀人数高于其他民族,并不是血统造成,而是生活环境和文明因素造成。而民间常有自杀遗传的传闻,父亲自杀了一家子女也全自杀,这样的案例并非是唯一现象。然而遗传学得出了结论:人与人传递的并不是疾病本身,而是易于疾病发生的体质。也就是说,不是自杀行为被遗传,而是自杀榜样的感染力足以导致自杀。

3.“自然因素”方面,有一句话可以概括:阳光明媚,在活着最容易的时候,人却更易自杀。涂尔干对比季节、月份以及白昼时常不同,同一地区的自杀数量和自杀率变化,明明白白告诉读者:气候良好的季节,集体生活频率提高,社会生活越是丰富,自杀率越是高。所以说,并不是气候导致了自杀升高,而是社会因素在普遍起作用。

4.“仿效”也就是一个人模仿与其完全不相关的个人或集体。1813年蒙若这个小村庄里,一名妇女自己吊死在树上,不远的地方,另外几名妇女也做出同样的行为。有统计以来,这一类自杀现象并不再少数。很多学者定义这种状况为“自杀的传播”。其实我们大可想象,自杀的念头该如何传播?除非此人本身就有自杀的想法。也就是说,仿效仅仅是催生出某种行为的状态,并非一种传播。

再来,我们谈谈自杀的“社会因素”。

1.涂尔干率先说明的是宗教对“利己型自杀”(指的是个人主义和利己心态导致的自杀)的影响。他将天主教和新教的自杀人数进行对比,得出宗教群体整合更紧密的天主教远比整合较弱的新教自杀率要低得多。

2.对于家庭和政治社会对“利己型自杀”的影响,涂尔干对比了未婚人士和已婚人士同一时期的自杀人数得出:早婚加剧自杀,而20岁后已婚人士对自杀的免疫系数要高于未婚人士,守寡者免疫系数只是已婚者的一半。而社会动荡后的自杀数据共同说明:集体感更强的环境有利于防止利己型自杀。

涂尔干总结“利己型自杀”说:他所属的社会越弱,他就会越少地依赖群体,就更少地依赖自己,并意识到除了他个人的兴趣之外,没有什么可以指引他前进。利己主义不仅仅是其中的一个辅助原因,更是一个主要原因。

3.“利他主义自杀”与利己的脱离集体正好相反,利他主义是人与社会过度结合时造成的后果。利他主义的共同点在于,他对人格的狂热崇拜和轻视生命。涂尔干拿原始社会和现代的军队举例,从习俗和牺牲精神出发得出:群体整合越高,利他型自杀率也越高。

4.“失范型自杀”的失范症会让人产生一种恼怒和厌烦的厌倦状态,根据不同的环境,这种状态可能会转而针对自己或者别人。这就是自杀和杀人的抉择了。涂尔干表示,一个道德水平低下的人会选择杀人,而不是自杀。

5.另一种是“反常的自杀”。涂尔干以经济动乱为例,他发现,经济动乱并未使自杀数增加,反而在经济复苏时,年均自杀数却不断上升。他推论不可遏制的欲望成为不断更新的折磨,所以说,社会剧变时,原有的约束松弛,势必导致新欲望的膨胀,这使人受挫乃至丧失生活意义,从而走向了自杀。

涂尔干始终认为“自杀倾向”是社会存在的基本要素之一,是社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而每年都有几乎相同数量的自杀者,正是因了这坚定不移的自杀倾向从青年到壮年不间断地影响着个人。我们又该如何去战胜它呢?

文末,涂尔干给出四点措施:完善教育以完善性格,提高文化、信仰和思想;社会集体储存好足够力量来掌控个体;从社会层面上使夫妻平等,从而弱化婚姻的对立性来降低离婚率;顺应潮流取出陈旧的社会形式,寻找新的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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