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篇】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
名为比喻篇,实际通感啊联想啊这些修辞手法都算在内,总之就是拿一物比一物,由一事关联一事。TED演讲脑科学专题某集提到艺术人群有一个共性,就是善用比喻(Metaphor),实际是一种基因突变导致了他们的大脑异于常人。
我断定,张爱玲绝对在这方面基因突变到一塌糊涂了。且看看她那些妙喻:
果然,姚先生大大小小七个女儿,一个比一个美,说也奇怪,社会上流行着古典型的美,姚太太生下的小姐便是鹅蛋脸。鹅蛋脸过了时,俏丽的瓜子脸取而代之,姚太太新添的孩子便是瓜子脸。西方人对于大眼睛,长睫毛的崇拜传入中土,姚太太便用忠实流利的译笔照样给翻制了一下,毫不走样。姚家的模范美人,永远没有落伍的危险。亦步亦趋,适合时代的需要,真是秀气所钟,天人感应。
头一次读这段就被秒杀了,妥帖、新奇到极致。比喻本就是一种勾连,但这个“忠实流利的译笔”比喻里,本体和喻体又统统是某种勾连,所以交错地结成了网,把读者罩在里头,目瞪口呆。
比喻的大德当然是要妥帖,即本体和喻体确有明显相通处,这是一条及格线。及格线以下的比喻长这样:
听到这个消息后,哥哥姐姐像青蛙一样哇哇叫,我在地上翻筋斗。
她身体蜷缩着,像一只倒干了粮食的瘪口袋,又像一只钻出了飞蛾的空茧壳。
陈鼻坐在我家门槛上,灶膛里的火映得他满脸闪光,那个巨大的鼻子,像一块结了冰的萝卜雕成。
以上几句都出自莫言的《蛙》。我常拿莫言做靶子,实在不是跟他有什么仇什么怨,而是因为当代文坛的主流作品几乎都读不下去,近两年也就通读过莫言的《蛙》以及其他几篇短的,要举例只有拿他的举。
莫言的文风向来急躁,上面的几个比喻,根本没有书面文字该有的考究与斟酌,而完全是一种人来疯式的夸夸其谈、口沫横飞。写作固然要生动,不可死气沉沉,但总不能沦于躁狂。处理语言时,作者必须沉静下来,研究语言的质地,思忖如何织染、剪裁、缝接。莫言对于语言太轻视,又在表演上用力过猛,如评论家李建军所言,他的文字“显示出一种外向的修辞姿态和浅表化的修辞效果”。他喜欢比喻,可是效果都不好,本体跟喻体之间一点都不像,有挥之不去的胡扯感。
文章里使用比喻这一类修辞手法,第一忌讳生硬,为赋新词强作比。
也就是并没有受到真实感觉的牵引,而纯粹是为了给文字添加点花样。TED那位脑科学家说,共感是无意识的。读张爱玲的一些日常随笔,可以体会到这一点。在没有受到叙事的节制,写得较为任性,不太需要考虑读者时,张爱玲的比喻、通感等手法不是变少了,反而是更多了,甚至于某些篇章从头到尾遍布着感觉和联想,密不透风,让人读得十分吃劲。多亏了小说的体裁限制,必须讲求叙事的理性,有人物和情节来稀释她浓稠的无意识,才能最终给大家呈现出《传奇》里那些恰到好处、无可挑剔的篇章来。
也就是说,比喻更多是内向的意识流动,而非外向的传达,所以写作的时候没有感觉就别强行作比,因为那样效果一定是反面的,一定会成为槽点。
除了极其妥帖之外,张爱玲比喻常常还具备另一个妙处,就是新奇。比如,她的小说贵气,富气,也洋气,可她往往会冷不丁地整点乡土的意象,出人意料一番。比如《琉璃瓦》里那位为女儿结婚拟了四六骈文登报启事的绅士姚先生:
姚先生端起宜兴紫泥茶壶来,就着壶嘴呷了两口茶。回想到那篇文章,不由的点头播脑地背诵起来。他站起身来,一只手抱着温暖的茶壶,一只手按在口面,悠悠地抚摸着,像农人抱着鸡似的。
再比如中葡混血,香港上流社会交际圈第一美男子乔琪乔:
他比周吉婕还要没血色,连嘴唇都是苍白的,和石膏像一般。在那黑压压的眉毛与睫毛底下,眼睛像风吹过的早稻田,时而露出稻子下的水的青光,一闪,又暗了下去了。
混搭感觉的所谓“通感”修辞也会带来强烈的新奇感。
古代的诗人早就展露过他们的通感天赋,比如那句著名的“红杏枝头春意闹”,比如东坡的“小星闹若沸”,以及李贺的“银浦流云学水声”,都是将视觉和听觉两者打通。在通感方面,张爱玲可谓继往开来的集大成者了,她似乎能够将所有感觉全部打通,简直百无禁忌。后来我看了那集TED演讲,终于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了。在此复述一下吧:
通感,或称共感、联觉(synesthesia)。婴儿的大脑本一片混沌,各种感觉彼此沟通。这种混沌在发育中被渐渐厘清,大脑分区变得显著,每个区域有其固定对应的感官。而共感的发生是由于某种基因突变,导致区域之间仍保留串联(cross-wiring),比如有些视觉区和听觉区串联的人能感到升C调是绿色或什么色的等等。
张爱玲大脑的各区域中,一定广泛而显著地存在串联。且看例句:
日光像个黄蜂在头上嗡嗡转,营营扰扰的,竟使人痒刺刺地出了汗。
一日午后好天气,两人同去附近马路上走走。爱玲穿一件桃红单旗袍,我说好看,她道:“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胡兰成《今生今世》)
屋顶花园里常常有孩子们溜冰,兴致高的时候,从早到晚在我们头上咕滋咕滋挫过来又挫过去,像瓷器的摩擦,又像睡熟的人在那里磨牙,听得我们一粒粒牙齿在牙龈里发酸如同青石榴的子,剔一剔便会掉下来。
柔滑的软缎,像《蓝色的多瑙河》,凉阴阴地匝着人,流遍了全身。
触觉、听觉、视觉、嗅觉、味觉都串起来了。人精啊!
前文虽然说下笔时没有感觉就别强行作比,但并不是说叫大家安于写不动“声色”的乏“味”文章,我的意思是临时抱佛脚没有用。张爱玲之后很多人刻意造出的通感,那股矫情劲简直叫人起鸡皮疙瘩。
所谓功夫在诗外,想让自己的文字哪天也能花团锦簇,平日里关注感官和训练大脑才是正途。还是那句话,光靠埋头硬写搞不定文笔,好文笔是看出来的,听出来的,熏陶出来的。张爱玲在《天才梦》里说:
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顶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活的欢悦。
不是要刻奇地模仿,穿个棉布裙披个长直发去车顶上一脸淡然地破坏绿化,而是要功利地学她,目光灼灼地看她是怎么做到的。她的最强大脑也不是全然天生的,后天的训练不可轻视。昨天我在摘录她作品里的比喻时,发现这些句子恰恰能够最集中凸显她艺术的底子。美术、音乐、戏剧、舞蹈都有:
墨灰的天,几点疏星,模糊的缺月,像石印的图画,下面白云蒸腾,树顶上透出街灯淡淡的圆光。
薇龙沿着路往山下走,太阳已经偏了西,山背后大红大紫,金绿交错,热闹非凡,倒像雪茄烟盒盖上的商标画,满山的棕榈,芭蕉,都被毒日头烘焙得干黄松鬈,像雪茄烟丝。
那时已是上午四点钟左右,天上还有许多星,只是天色渐渐地淡了,像一幅青色的泥金笺。
我是中国人,喜欢喧哗吵闹,中国的锣鼓是不问情由,劈头劈脑打下来的,再吵些我也能够忍受,但是交响乐的攻势是慢慢来的,需要不少的时间把大喇叭钢琴凡阿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里埋伏起来,此起彼应,这样有计划的阴谋我害怕。
隔着玻璃窗望出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
他穿过砖砌的天井,院子正中生着树,一树的枯枝高高印在淡青的天上,像瓷上的冰纹。
蛮荒的日夜,没有钟,只是悠悠地日以继夜,夜以继日,日子过得像钧窑的淡青底子上的紫晕,那倒也好。
后宫春色那一幕,初开幕的时候,许多舞女扮出各种姿态,凝住不动,嵌在金碧辉煌的布景里,那一刹那的确有点像中古时代僧侣手抄书的插画,珍贵的“泥金手稿”,细碎的金色背景,肉红的人,大红,粉蓝的点缀。
啧啧啧,真是涉猎广泛。整天这么熏着陶着,下笔能落俗套吗?艺术修为是系统工程,大家勉力吧。
想要作出一个新奇的比喻,还有哪几条道路?张爱玲之外,中文作家里谁善用比喻?除了妥帖、新鲜,大家还发现爱玲小姐的比喻有什么特色?比喻可写的太多了,咱们下回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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