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和“正义”

今天早自习刚刚读完了《东方快车谋杀案》,一开始买这个书是因为看完了同名电影,想要分析一番其中的人物关系,但读完以后其实不然,正义和“正义”真的不同

书中和电影中的12人:哈巴特太太、施密特、米歇尔、阿巴斯诺特上校、麦奎因、德贝纳姆小姐、等齐聚在东方快车上,为了多年前的那个害死了阿姆斯特朗上校一家的凶手复仇。就像雷切特身上的那12处刀伤一样,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中。通过波洛的一步步探索,一步步推翻自己的答案,得到了最终的答案,这十二个人就是当年陪审团的人,他们目睹了雷切特在美国逃离了审判。所以他们开始了周密的计划,为了阿姆斯特朗一家复仇。

在书中的结尾,波洛先生把决定权交给了布克先生身上,他们宁愿去选择一个错误的答案(一个凶手杀了人,并且逃离了。)来对这个案子进行结案。在电影中,波洛:主角给了一把空壳枪扔在那里让组织者杀了他就好瞒天过海了,然后组织者拿枪对着自己开了一枪。最后波洛还是选择了不报案,放过了他们。

这里有人就会有疑问,正义凌驾于法律之上吗,杀人偿命为何要放过。我认为当组织者选择了开枪的那一刻就是一次正义的审判了。阿加莎为什么以这样的方式去结尾,我认为这本书不单单是一个侦探故事,而是一个好人的故事,面对事情我们不能一味的机械的处理,我认为人情即正义,当然正义的人情也一定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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