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宏:传李亚鹏欠债四千万引发的反思:保险可以避债吗?

李亚鹏欠账4000万被列为失信人一下午发酵的沸沸扬扬。我也上了全国执行公开网,查询了一下李亚鹏的信息(如下图),看来网上说得没错。李亚鹏经纪人短信回应:这是一个商业合同纠纷案件,目前该案件在北京高院的申诉司法程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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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姑且不管是耍无赖,还是合同纠纷,反正明星的事件会很容易放大。作为一个风险管理的从业者,我不由得想到了保险业内的从业者经常说的一句话:人寿保险离婚不分,欠债不还,在这句话中,说了一个重要的观点:人寿保险可以避债。那我们需要扒一扒,这句话对不对?

其实人寿保险“避债”是一种不准确的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5条规定不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中没有包括人寿保险。

保单的相关权益只要变成了权益人的财产,就很容易会被用来清偿其债务。(人寿保险中的权益大部分都可以转化为财产,例如:保险理赔金、现金价值、保单分红、保单年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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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可以实现债务隔离,是因为保单的架构设置技巧: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往往不是同一个人,并且他们之间又不负有债务连带责任,而这些权益分别属于不相同的人。例如:(1)人寿保险死亡赔偿金属于死亡受益人的财产,不用抵偿被保险人的债务。(2)现金价值和保单分红是投保人的财产权益,不用抵偿被保险人或者其他受益人的债务。(3)年金是生存受益人的财产,一般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肯定不用抵偿投保人或者其他死亡受益人的债务......

​上面几种情况可以看出:保险没有任何非法避债的功能,而是根据不同的法律关系,财产在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之间进行了合理合法的流转,从而达到了资产保全的目的。人寿保险因其特殊的结构和法律特性,在满足某些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起到资产保全、依法对抗债务的作用,从而实现债务的相对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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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鹏之前就被曝,经商不顺,与哥哥共同开发房地产失利,之后拍摄影视剧作也都惨败收场,后来连夜店酒吧等生意也受到冲击。作为一名成功的影视明星,是很难欠债不还的,因为一旦负面新闻缠身,其身价有可能大受影响。李亚鹏可以在事业辉煌的时候,配置大额的人寿保险,在出现事业低谷时,可以快速通过保险取得现金流,归还欠款,不要让自己出现在”老赖“名单,当坐飞机都要被限制的话,”明星“的光环也就到头了。


我是【风险管理专家】-陈俊宏

高净值人群越来越多,环境、政策、法律等因素导致的风险越来越高,我将自己创业多年沉淀积累的遗嘱、保险、家族信托、法律委托的方式进行结合,形成了一套《家庭企业风险全解决方案》,值得骄傲的是,这套解决方案己经帮助200多名企业家及家庭对冲了风险,帮助他们达成“富过三代”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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