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哺乳的困扰,广州立法来促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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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0日,北京故宫博物院首次开设母婴室,旨在为妈妈们提供更加全面贴心的服务。(ICPhoto/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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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类公共场所应建立母婴设施,包括特定的医疗机构、交通运输场所、公共文体服务场所、公共服务机构、旅游休闲场所和商业零售经营场所。 违反规定并逾期不整改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一些商场在厕所旁单独辟出一间,或是将残疾人卫生间当成了母婴室,有的索性把母婴室和马桶混在一起,脏乱差到哺乳妈妈根本不愿踏进一步。

  • 中国6个月以下婴儿的纯母乳喂养率不足30%,远低于43%的世界平均水平。 缺乏家庭支持、包容的职场环境、社会和政策环境、公共设施等,都会增加纯母乳喂养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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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南方周末记者 黄思卓 南方周末实习生 于北辰 责任编辑 | 马肃平
徐靓在广东电台做了多年节目主持人,被前同事窦文涛戏称为“小话痨”的她在职场上春风得意,各类重要奖项拿到手软,可是生完孩子的她却突然感觉,“喂个奶怎么就这么难”。


2012年,才四个月大的儿子牛牛还离不开妈妈,徐靓带他一起到福建厦门参加活动。这是牛牛第一次坐飞机,也是第一次去鼓浪屿,美丽的海岛风光和飞奔的环岛游览车并没有让他安静下来,反而一路“狂哭”想要喝奶。


当时偌大的鼓浪屿还没有配备母婴设施,徐靓只好找了件衣服罩在头上给儿子喂奶。10月的鼓浪屿暑气还未褪去,罩衣让环境更加闷热。现在想起儿子吃奶满头大汗的样子,徐靓还是觉得很心疼,“真的没有地方能喂奶”。


这种在公共场所哺乳的尴尬,正逐渐被各个城市注意,并提上了城市规划的日程表。


2019年10月29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 以下简称为《条例》 ),有望成为中国首部促进母乳喂养的地方性法规。


广州市人大常委、市妇联主席刘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市妇联联合律师事务所、社会公益机构等共同开展调研,先后召开了多场座谈会、研讨会和论证会,先后发放了千余份调查问卷,实地调研学习了多个城市的做法,为《条例》的诞生奠定了重要的基础。2019年1月,又借助广州市人大代表雷建威等七十余人的力量,将调研成果转化成人大代表议案,直接进入人大立法程序,从而有效地助推了母乳喂养立法。


“很多问题,都需要用强有力的法律予以管制。”74位人大代表签名的《关于立法促进母乳喂养的议案》指出,母乳里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和免疫活性物质,是任何配方奶粉都无法比拟的。但现有社会环境、工作环境对希望母乳喂养的家庭并不友好,同时,母乳代用品行业不断增长,奶粉营销也对母乳喂养产生了不良影响。


《条例》一大亮点在于,母婴室从民生工程走向了法律强制。六类公共场所——特定的医疗机构、交通运输场所、公共文体服务场所、公共服务机构、旅游休闲场所和商业零售场所,应当建设母婴室。“违反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这部法规将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后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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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妈妈们体面地哺乳

2018年中国出生人口1523万人,约占全球新生儿数量的十分之一。女性哺乳、挤奶、给孩子换尿布都需要一个私密、干净的空间,但可供这些妈妈和宝宝使用的母婴室却少得可怜。


根据第一财经2019年3月发布的《中国城市母婴室白皮书》,中国内地所有城市总共拥有的母婴室数量仅2643间,其中只有7座城市拥有超过100间母婴室。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台北有680间母婴室,日本东京23区的母婴室数量达到5092间。


2016年2月,演员马伊琍在微博发布《我们的母婴室》一文,吐槽国内机场和火车站的母婴室形同虚设——配备不齐、清洁维护不及时、设计方面很少考虑母亲和婴儿的使用感受。文章引来超过三千万次点击的共鸣,因为这样的尴尬,不少妈妈都经历过。


4个月前,26岁的温虹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宝宝,她至今仍坚持纯母乳喂养。每次出门前,她都会先在手机上搜好目的地附近有没有配备母婴室,极力避免在公开场合哺乳的尴尬。但意外总会发生,一次从潮州老家回广州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她就吃了闭门羹——沿着指示牌向母婴室走去,却发现大门紧闭。


有人解释,一些没有哺乳和换尿布需求的人也会占用母婴室的宝贵资源,原本为宝宝准备的婴儿床、爬行垫等设施也时常会被人“顺手牵羊”,因此母婴室经常上锁。


还有一次外出就餐,温虹求助餐厅工作人员找一间单独的小房间哺乳。刚撩起外衣,抬头却瞥见房间角落里的安全监控摄像头,只好尴尬离开。


温虹也曾试过勉为其难去厕所给宝宝喂奶,但不仅卫生条件不理想,站着哺喂孩子的姿势也非常痛苦,“根本撑不了几秒”。更何况,厕所外面还有许多想要如厕的人焦急地排队等待。


其实,在母婴室建设方面,广州无论是意识还是行动都已走在全国前列。南方周末记者走访后发现,无论是“基础版”“标准版”还是“升级版”,母婴室基本能够满足母婴群体的实际需求——广州图书馆的母婴室设在亲子绘本馆内,如需使用,需要在服务台登记个人信息;广州南站的母婴室有清晰的指示标志,一间是独立的母婴室,另一间紧挨着第三卫生间。


不过,上海的二孩妈妈邱雨发现,“很多人对母婴室存在误区。”一些商场在厕所旁单独辟出一间,或是将第三卫生间、残疾人卫生间当成了母婴室。更有甚者,索性把母婴室和马桶混在一起,脏乱差到哺乳妈妈根本不愿踏进一步,“挤奶、喂奶需要在洁净的环境中完成,合理的母婴室不能有任何排泄器具。”


理想中的母婴室,应该有一张具有手臂支撑功能的椅子、一个柔软的靠枕用以腰靠或搁手,一个用来放置手机、水杯等杂物的置物空间,还要配备尿布台、垃圾桶和洗手池,外加供吸奶器使用的电源插座。


邱雨对一次“五星体验”始终念念不忘——母婴室准备了一次性隔尿垫、干湿纸巾、护臀霜、体重秤和热水,这让她受宠若惊。但更多时候,拥有一个简陋的母婴室都是奢望。一次,她带宝宝去家门口的预防接种门诊,一位妈妈在众目睽睽之下毫无遮挡地哺喂孩子。她很心酸地扭过头去,想保护哺乳妈妈的体面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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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奶”妈妈的“游击战”

不为人父母者,很难体会哺乳妈妈们的苦楚。“何必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喂奶?”温虹的丈夫也曾有过这样的不解。直到升级当了爸爸,他才明白,宝宝的需求不定时且毫无规律,“闹起来要你的命”。


世界卫生组织在《婴幼儿喂养全球战略》中提出,在生命的最初6个月内应对婴儿进行纯母乳喂养,以实现婴儿最佳生长、发育和健康。但此前多项调查均显示,中国6个月以下婴儿的纯母乳喂养率偏低,不足30%,远低于43%的世界平均水平。


2018年,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了《中国母乳喂养影响因素调查报告》,其中显示,“在社会环境层面上,缺乏家庭支持、包容的职场环境、社会和政策环境、公共设施等,都会增加女性进行纯母乳喂养的难度。”


休完产假回归职场,挑战可能才真正开始。许多不愿放弃母乳喂养的职场妈妈选择成为“背奶妈妈”——利用上班间隙用吸奶器将母乳吸出,装入储奶袋,放进单位冰箱,下班再用自备冰包背回家。


相比“背奶”的不便,在工作单位找不到合适的吸奶、储奶场所才最让人崩溃。


尽管二孩的产假有6个月,但刚出月子,邱雨的领导就软磨硬缠希望她尽早复工。理直气壮地休满半年返岗后,她竟然遭遇了“变相降级”。和一孩时一样,单位依然没有配备母婴室,妈妈们只能借用一个空房间当作母婴室来使用。


邱雨的遭遇还算好的。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张奕是位5个月宝宝的妈妈,她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办公室毕竟是公共场所,也有不少男同事,胀奶时她会趁人少到会议室反锁门后吸奶。


“就像打游击一样。”有时正吸到一半,有人砰砰敲门。几次提心吊胆过后,她干脆改去卫生间吸奶。有时胀奶了,乳房可不会管你忙不忙。她常常边吸奶边工作,微信上几十个工作群,随时都得盯着。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此次的《条例》并没有强制工作单位设置母婴室,也没有提到工作单位假如不设置母婴室将受到什么处罚。


邱雨当然希望从公共场所到单位全都配备母婴室,“如果母婴室可以普及,更多的妈妈愿意走出家门,扩大自己的活动范围,这其实对降低产后抑郁有好处。”


公共场所哺乳的困扰,广州立法来促进解决_第2张图片 地铁广州南站母婴室。 在母婴室建设方面,广州已走在全国前列。 (南方周末实习生 于北辰/图)


3

“妈妈们太难了”

在广州的《条例》出台之前,仅有苏州市曾在2016年推出《苏州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该《办法》对多类公共场所提出了具体的母婴室建设要求,但仍属政府规章,缺乏强制效力,也没有罚则。


将促进母乳喂养写进地方性法律,广州属于全国首次。提出立法议案的雷建威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拜访过的北京、上海等城市的专家、官员们都盼望着这部法律能尽快落地和实施,“有1就很快有2”。


“现在经济条件是比以前好了,但社会环境还是不太友好。”在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中国营养学会理事范志红看来,除了母婴设施不足之外,有关母乳喂养的谣言还很猖獗,很多人听说母乳哺喂容易影响健康,比如造成骨质疏松和引发肥胖等,或者听信“奶粉比母乳更有营养”,就放弃了母乳喂养。


据范志红观察,目前北京市只有工会系统呼吁各个工作单位建爱心母婴室,供哺乳期的妈妈喂奶、储奶、吸奶。


在她看来,妈妈们“太难了”——要在哺乳期调整身体状态、照顾时不时生病的宝宝,有时还纠缠在复杂的家庭关系和工作压力之中,很难得到喘息机会。《条例》保障了母乳喂养权益,改善了公共母婴设施,既可以方便妈妈出行,又可以使她们“从心理上得到一种支持”。


不过,也有一些反对的声音,认为高喊促进母乳喂养不利于男女平等和女性解放。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志昊曾参与过《条例》的论证会,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最大的反对声浪来自女性,认为女性对身体的支配应该是一种自由的选择。他发现,《条例》使用“鼓励”而不是“应当采取母乳喂养”,这体现了政府的态度,也给了公民可选择的自由。


“这部法是为了促进,不是‘必须’,不是‘义务’,妈妈可以行使母乳喂养的权利,也可以不做。”雷建威强调,《条例》旨在促进政府、医疗机构、用人单位、公共场所、社会、家庭共同构建母乳喂养的知识体系,让妈妈们发现“全社会都在帮我”。


他曾带着女儿参加“母乳爱”的宣传活动,他问女儿是否能理解爸爸一个大男人为什么在做母乳宣传的公益活动,女儿低头想了想,“虽然爸爸没有母乳,但是有爱”。


(为保护受访者隐私,文中温虹、邱雨为化名) 其他人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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