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给与得

最近读了一本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就以学习的态度梳理一下自己学到的东西。

弗洛姆是二十世纪著名的德国(后加入美国籍)精神分析学家、社会学家和哲学家,他长期研究马克思主义和弗洛伊德主义,试图保存两者的真理,用对方的原理修正进行另一方的理论,得出最后的综合体。他论述最多的是人的存在、人的本质、人的爱、人的异化、人的解放问题。这本《爱的艺术》是一部以精神分析的方法研究和阐述爱的艺术的理论专著。

书的篇幅很短,主要内容就像作者在前言中所说:“这本书要说服读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倾向性,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

在交易盛行和奉物质财富为首要价值的资本主义文明中,人类爱的关系遵循统治商品交换和劳动力市场的相同规律,以“互利交换”的思想为基础,估计自己和对方在社会中的价值,力图做一个交易,此交易即称之为爱情。

马克思曾强调过知识和成熟在爱情里的重要性,也曾在给朋友的信中谈到,“你应该考虑在结婚以前成为一个成熟的人”。成熟的人格是获得真正爱情的基础,而成熟人格包括有冒险的能力、有勇气,甚至准备迎接厄运和挫折。成熟的爱情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而不成熟的爱情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正如弗洛姆所说:天真的爱遵循我爱,因为我被人爱(得先于给)的原则,成熟的爱遵循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给先于得)。天真的爱源于需求,成熟的爱是基于贡献。真诚地爱一个人,就是关心他的生活,尊重他的潜力和他自身。这样的爱,是一种“给予”,分享在他身上有生命力的东西,通过他的给,丰富了他人。他给并不是为了得,但是通过他的给,不可避免地会在对方身上唤起某种有生命力的东西,双方都因此而充满快乐。弗洛姆认将“给”认为是力量的最高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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