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打上涨停板:有没用?这两个城市的经验是……


昨天时报君刚说要是房价和股市走势反过来就好了,今天有关部门便走出了实质性的一步——给房价制定一个涨停板。

对于房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您或许听过这么一个说法:房价永远不会涨停!只有更高,没有最高!(貌似中介们经常这么说......)

今天,南京市玄武区官方微博“玄武发布”称,南京将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主城六区以及江宁、浦口商品住宅项目,申报均价每平米2万元以下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2%;每平方米2到3万元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0%;每平方米3万元以上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8%

然后,机智的网友们是怎样看的:

1

爱存钱不买房的人:年化涨幅不能涨超过12%?那意思就是说房价还是要涨12%咯,比存银行定期划算多了啊,快买房啊......

2

热衷互联网金融的人:年化涨幅不能涨超过12%?那不如去买P2P......

3

忠实股民:年化涨幅不能涨超过12%?那不如买股票算了,我就不信一年之内都遇不到一次“涨停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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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买房又犹豫不决的人:年化涨幅不能涨超过12%?那为啥没有“跌停板”?房价那么高,宝宝很害怕,有了涨跌停限制,宝宝就可以放心去买房咯......

“涨停板”曾经实施过,然而结果。。。

其实,离南京不远的苏州,上个月就已经出台类似的“限涨令”。

苏州市政府此前出台“楼市十条”,主要包括增加市场供应、控制房价增长、加强市场监管三大部分共十条。其中提到商品房在对外销售时,同批次房源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12个月内不宜超过12%。

一些城市过去也曾“若有若无”地实行过类似的限涨措施。

早在2013年,市场传出深圳国土部门已出台“限涨令”,明确要求2013年深圳所有新盘,成交均价必须实现月度环比零增长,即每个新盘、每个月的成交均价,环比上个月都不能上涨。只是,深圳规土委随后否认了“限涨令”一说,称在当时房价出现异动的情况下,两年来已实行的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的调控机制及时发挥了作用。

苏州和南京接连出招调控楼市,与当前一线楼市调控催火二线楼市不无关系。

最近,南京和苏州楼市只可以用“疯狂”来形容,仅从土地拍卖就可以略知一二。市场数据显示,从4月7日开始苏州的土地拍卖接连掀起波澜,迄今为止卖出去的13块土地,有12块地价比起始价翻倍,最高溢价率为318.85%。短短5天时间,苏州的土地收入达到250亿元——要知道,2015年全年苏州的土地出让收入也不过500亿元。苏州的房价也开启了疯涨模式。克而瑞数据统计,2016年第一季度当地楼市成交均价为16600元/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37%。3月份,苏州楼市均价环比涨幅为5.8%,居全国第三。

而在南京,今年3月18日南京土地市场开年第一场土地拍卖,其中城北鼓楼滨江一地块楼面价高达29899元/平方米,甚至有分析指出未来南京房价有望冲击6万元/平方米,紧跟一线城市。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南京3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3.5%,仅次于合肥、上海、深圳三地,并已连续13个月上涨,同比涨幅则高达17.8%。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份上海和深圳也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但却没有见到类似的新房“限涨令”。

从过去深圳市场传出类似消息后市场反应可以看出,“限涨令”似乎不是稳控楼市价格的好法子,12%以下的楼市限涨幅度规定,没准就变成政府默许的12%以下自由“涨价令”。有分析人士表示,稳控地方楼市需要的是政府施政韧性,而不是任性。对地方来说,与其搞房价“限涨令”,不如在增加市场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多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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