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爱你,奋不顾身

收到欢欢的请柬时,我是惊讶的。

从我认识欢欢第一天起,我就知道,她是个言出必行的女子。她曾在某日和我说,虫虫,我和冯远结婚的时候,你要给我当伴娘!所以,现在我收到了她的邀请,但,新郎,却是另一个名字……

带着一肚子的疑问,我来到了欢欢所在的城市。她拉着我的手,走遍城中的大街小巷,我们吃了很多美味的食物,试了很多漂亮的衣服,就像大学时代那样,只是,我看得出,她的笑容里,不是纯粹的快乐。

婚礼前一天,我陪她去试妆。欢欢本就是个美人儿,经化妆师的巧手修饰,再穿上的婚纱,更是美艳动人。我说,欢欢,你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新娘!她楞了一下,接着笑了笑,终是什么也没说。可刚刚,她的眼中,分明浮现出了一闪而过的忧伤。

半夜,欢欢敲开了我的房门。

她说,虫虫,我睡不着。

她说,虫虫,我难受。

她说,虫虫,我想他。

我自然知道,这个他,便是冯远。我轻轻抱住她,任她的眼泪浸湿我的肩膀,我不言,她不语……

冯远是我们大一军训时的教官,有着挺拔的身姿和英俊的容貌。我们这一代,很多女生都有着兵哥哥情节,而欢欢对军装男更是痴迷,当我发现她的目光几乎是锁定在教官身上时,我就知道这丫头肯定是不会放过冯远的。果然,军训才三天,她便在我面前放下豪言,一定要把这个帅气的教官收入囊中。我翻着白眼打击她,人家那么帅,说不定早就有女朋友了。欢欢则是一脸不以为然,虫虫,你就看着吧,我肯定能追到他!

果然,第二天,欢欢就有所行动了。烈日之下,她晃了晃身体,然后朝前栽下去。我先是一惊,而后恍然大悟,报告教官,有人晕倒了。冯远看到躺在地上的欢欢,示意我把她扶到阴凉的地方去休息,我推脱道,教官,我也有点晕,扶不动她,咱们这儿就您最有力气了,要不您辛苦下,扶她过去。他皱了皱眉,最终只好亲自动手。欢欢借势将头靠在他的肩上,嘴角闪过一丝狡黠的笑……

然而,这次的“肌肤之亲”似乎并未拉近欢欢和冯远的距离。而后的几天军训里,依然是欢欢一厢情愿地追随着冯远的身影。不过,这并没有打击到欢欢的激情,中秋节那天,她发起了二次进攻。

八月十五,院里办了篝火晚会,说白了,就是一群人围成一个圈坐着,吃吃喝喝,至于节目,那都是即兴表演,有人想上去就上去,没人想上去就大家哄人上去。冯远是第一个被哄上去,此时的他一改往日训练时的严肃,脸上尽是腼腆,挠着头说不知道该表演什么。底下不知谁喊句,教官来首歌吧,却见他有些为难地说,除了部队里的歌,我就只会一首《知心爱人》,但这歌一个人没法唱啊。我转头看向欢欢,果然,小姑娘立刻抓住了这个美救英雄的机会,噌地一下站起来,教官,我和你一起唱。都说,唱歌要融入感情才好听,而欢欢的歌声好听到让我怀疑,她是不是已经决定非君不嫁了。

学校安排的军训只有二十天,所以,欢欢还没能触碰到“冯远的女朋友”这个皇冠,冯远就要离开了。给教官送行的那天,欢欢郑重其事地问我,虫虫,我们是不是好朋友?我用力点头。她又说,如果我有事拜托你,你答不答应?我继续点头。于是,欢欢交给了我一个重要的任务。其实,在那事儿发生前,我真没想过欢欢是如此大胆的女生。

人群中,欢欢径直走到冯远面前,她说,冯远,我喜欢你!然后,踮起脚,吻上了他的唇。我震惊了,但依然没有忘记自己的任务,咔嚓一声,拍下了后来被欢欢当作一辈子的回忆的照片。在大家的哄闹声中,欢欢头也不回地离开,留下了愣在原地的冯远。后来欢欢告诉我,其实她当时紧张死了,脸都红透了,所以根本不敢在那停留。

原本我以为,那是他们的永别之吻,没想到,那竟然是他们的定情之吻。后来,欢欢真的成了冯远的女朋友。

欢欢是那种可以为了爱情,倾尽所有的女人。所以,当她第一天和冯远在一起时,她就开始规划他们的未来了。她对我说,虫虫,我和冯远结婚的时候,你要给我当伴娘!我只是笑笑,傻姑娘,未来还那么远,谁知道最后是谁为你披上嫁衣。她却白了我一眼,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离分,冯远,就是我的一心人!

可是,爱情终究是两个人的事情。当有一方不爱了,另一方只能是束手无策。然而,欢欢毕竟不是普通女子,她选择以死亡来挽留爱人。我依然记得,那天欢欢给我打电话,她说,虫虫,我那么爱他,为什么他要离开我?如果,我走了,再也不回来了,他会不会想我,会不会找我?我一下紧张起来,欢欢,你在哪儿?你千万别做傻事啊!她在电话那头笑,虫虫,如果一辈子短一点,那我们的爱情是不是也能算是一辈子的了!后来,是冯远比我先找到欢欢的,她服用了大量安眠药,幸好及时送去医院,没有生命危险。当我看到病床上脸色惨白的欢欢,以及静静坐在她身边的冯远时,我真的以为他们会在一起一辈子……

许久,欢欢终于开了口,虫虫,你是不是很好奇为什么和我结婚的不是冯远?我点点头,又摇摇头。欢欢笑得凄凉,是我说的分手,就在他陪我去试婚纱的那天。他说,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新娘,但我却听不出他的话中有任何喜悦,那时,我才明白,即使我再好,终究不是他想要的。对于向往蓝天的飞鸟来说,再美的笼子也不过是禁锢。你知道的,我那么那么爱他,甚至可以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生命。所以我就想啊,既然生命我都可以放弃,为什么不能为了他,而放手呢,或许只有看到他幸福,我的这份爱情才能完满。

我也笑了,笑得坦然。人这一辈子,总有一段年少轻狂的时光,总有一份奋不顾身的爱情,然而,结局,或许并没有那么的重要……

第二天,新郎挽着新娘,踏过红地毯,我又看到了欢欢那熟悉的笑容,灿若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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