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年底世界银行都会根据收集的数据,发布下一年的《营商环境报告》。2018年的报告题目为改革以创造就业,称全世界119个经济体在过去一年共实施营商环境改革264项,以创造就业,吸引投资,提高竞争力。 在问世15周年之际,营商环境报告指出,自开始监测世界各经济体内资中小企业营商便利度以来,全球实施营商环境改革总计3188项。
在2019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正式出炉,中国总体排名比去年上升32位,位列全球第46名,为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发布以来中国最好名次。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是营商环境改善最显著的十个经济体之一。在这其中,纳税方面实现的多项改革,为中国营商环境的优化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些措施让企业实实在在体会到了纳税“获得感”。主要是指纳税方面的多项改革。
您可以通过以下连接去查看这份报告:http://chinese.doingbusiness.org/zh/reports/global-reports/doing-business-2019
提及企业的税赋,最大的两块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目前增值税部分又有了新的变化,之前VAT rate 17%下调至16%,最近刚出台的政策又将这个比率下降至13%,于2019年4月1日开始执行。本文将详细学习一下企业所得说相关知识。
一 企业所得税简介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二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企业所得额计算方法,国际目前分为2种所得税会计计算方法:
1)纳税影响会计法:当会计税法产生差异时,应以会计利润确认所得税费用,以税务口径确认应交所得税,两者之间差异通过 待摊(递延所得税资产),预提(递延所得税负债)来调整。
2)资产负债表法: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和负债的税会差异,计算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差异,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我国采用的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税会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在综合考虑当期应交所得税的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世界主要国家采取的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图片来自网络)
这时候你会发现有4个层面的概念:税会差异,递延负债/资产, 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 3个基本的计算公式:1)所得税费用(Income tax expense) =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2 )应交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3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他们的逻辑大致如下:
1 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与税法的计量差异)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有2种方法:
1)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⑵计税工资的扣除。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
⑶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14%、2%、2.5%),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⑷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的12%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12%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⑸业务招待费的扣除。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列支60%,是为了区分业务招待费中的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通过设计一个统一的比例,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额限制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是用来防止有些企业为不调增40%的业务招待费,采用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⑹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在省级税务部门认可的上交比例和基数内,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⑺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对纳税人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交的残疾人保障基金,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⑻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纳税人缴纳的财产。运输保险费,允许在计税时扣除。但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则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⑼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则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但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手续费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⑽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纳税人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提取的标准暂按财务制度执行。纳税人提取的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⑾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是指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时所发生的清理费用等支出。纳税人转让固定资产支出准予在计税时扣除。
⑿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这里所说的净损失,不包括企业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税人发生的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由纳税人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以在税前扣除。
⒀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的与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应当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的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⒁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纳税人购买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⒂其他收入的扣除。包括各种财政补贴收入、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者,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外,其余则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⒃亏损弥补的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不得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⑶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⑷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
⑸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被税务部门处以的滞纳金和罚款、司法部门处以的罚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项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⑹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⑺超过国家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⑻各种赞助支出。
⑼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deferred tax assets) =新增可抵扣暂时差异*税率 待摊 (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递延所得税负债(deferred tax liabilities) =新增应纳税暂时差异*税率 预提 (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3 应交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4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Income tax expense) =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是财务工作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确定资产负债表中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的其他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指企业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 (2).按照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方法,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资产负债表中有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计税基础。 (3).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分析其性质,除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定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金额,并与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相比,确定当期应予进一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或应予转销的金额,作为递延所得税。 (4).按照适用的税法规定计算确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将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为当期应交所得税,即当期所得税。 5).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企业计算确定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后,两者之和(或之差),作为利润表中应予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
三 汇算清缴
基于以上的理论基础,目前应该清晰掌握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在实务操作中每年4月开始做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但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对企业所得税采取分期(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l/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 所得税 所得税 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纳税期限 按月份或季度预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其中,第四季度的税款也应于季度终了后15日内先进行预缴,然后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进行年度申报,税务机关在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