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业主同意,违规建设物业服务用房,如何处理?

阿飘之前编辑的《开发商交房后,业主发现小区缺少物业服务用房?》一文受到了业主朋友们的广泛关注。有业主私信阿飘,询问发现违建物业服务用房后的具体制止办法。如下:

首先,作为海口市民的业主们有福了,因为举报有奖。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4月7日刊发了《海口市违法建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海府办〔2016〕60号)》,其中

第三条 举报或协助城管等部门查处违法建筑的,根据本办法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其次,有多少现金奖励呢?《海口市违法建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海府办〔2016〕60号)》中也予以确定了奖励数额,其中

第十一条 对经查实的实名举报,符合本奖励条件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奖励标准为1000元/宗。


edit by Ap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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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海口市违法建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海府办〔2016〕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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