泯灭人性的思政哲学认识论和我们迷失的自我

思政教育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不是马克思的思想,而是包含许多泯灭人性的思想糟粕的教条主义。每一个人,都应该反思自己被灌输的思想是否合理。

这篇文章,我们讨论认识论上的这方面问题。我们认为,泯灭人性的思想,是心理疾病的病因。


人的正确认识是从哪里来的?《实践论》里的观点表明,人的正确认识,是从实践中来。

实践活动被认为是人对自然的改造。所以,实践引发认识,和认知心理的理论起点“刺激-反应”模型并不矛盾。

那么,人的正确认识从哪里来?让我们结合心理学和认知科学做一番不同于中学政治课哲学原理的分析。

但问题首先是:认识真的有对错可言吗?

人们在自诩为正常人的时候,会把神经质症患者、心理疾病患者视为不正常的人,并认为他们对世界的认识错误了,所以才会有不符合社会常规的行为。

一如贝克(A·T·Beck)所说:

“适应不良的行为与情绪,都源于适应不良的认知,因此,行为矫正疗法不如认知疗法。”

认知心理疗法的理论基础之一,就是认为:

心理问题“不一定都是由神秘的、不可抗拒的力量所产生,相反,它可以从平常的事件中产生,例如错误的学习,依据片面的或不正确的信息作出错误的推论,以及像不能妥善地区分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差别等等。”

所以,正确的认识、认知和行为,在大多数人的语境中,都是以社会大众行为为参照物。

但是,当你的孩子可曾面对一群小朋友的指责,面红耳赤却不肯让步地为自己正确的观点辩护?

当你读到苏格拉底为自己所做的辩护时,你是否会流泪的同时,哀叹大多数人的民主造成的暴力?

当你接受你的领导的命令时,你会自己独立的思考吗?

于是,我们不禁会反思:大众的认识真的是正确的吗?认识究竟是什么,或者说,该被定义为什么?认识的对错可有评判标准?

本文对上述问题先不予回答。本文的探讨先从哲学认识论和认知心理学出发,对关于认识的问题,做一番梳理。


(一)自我:被认识论的遗弃的核心要素

人类个体的生理物质基础,在外界刺激和个体反应的过程中,区别了认识以及认识活动的对象。

由此引申出,认识的对象归结于刺激的来源,即引发反应的事物。

但是,根据这一定义,能带来生理变化的心理活动,作为意识,可以引发反应,可以成为认识的对象。

对思考本身进行思考,对认识本身进行认识,是人类认知进化的必要环节。

认知的进化,会反过来促进人类的进化,也可能在与社会生产的结合中加剧人类的异化。

认识的最根本层面,由此看来,在于人类学,而不是形而上学。

文化人类学作为核心,联接哲学、心理学、医学,针对认识问题,做交叉、融合学科研究。

认识论,作为哲学的一部分,在西方哲学界,被界定为对认识活动的根本性的研究。这个根本性的研究,无不基于哲学的本体论,运用抽象概括的方法,来完成。

因此,以往哲学认识论的主流研究,是形而上学性质的。

这样,认识就抛弃了所有的个体差异,成为了全人类的活动。认识相对于主体而独立出来,针对一个抽象的世界而发生作用。

然而,每一个人,作为人类个体,在理论意义上,都具有抽象的个性,独立性,自主性。

也就是说,个性是人类个体的共性。自我是每一个社会人的心理活动中不可欠缺的要素。

于是,在抽象的认识论研究中,被剔除的人类个体的个性与自我,成为使这种认识论的结论对个体无效的原因。每个人日常的生活,都使得他的心理活动在具体的世界中开展。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认识是人类个体的认识。

人类个体在自己的认识中,不可能依照抽象的认识论来规范自己的认识活动,否则,就是愚昧的教条主义了。

个体的认识,之所以成为其认识,就在于:完成这个认识过程的要素都得以具备。

以佛学而言,人类个体认识是诸行之一。所谓的行,不过是因缘际会的结果,并无自性,因此无常。

是故挑出个体认识中的要素,做抽象研究,就必然让认识不成为认识。

所以,认识论离开了个体的个性,也就失去了意义。认识是个体作为主体的活动。没有主体的认识,如同没有主语的句子。缺失了主体的个性,认识论的共性就不是真正意义上人类认识的共性。

传统的哲学认识论的抽象概括方法,是探讨认识的错误途径。


(二)我怎么可能与我的认识无关?

按照唯物主义的套路来讲:抛开由个体的个性所造成的认识的差异性,认识的共性的基础,在于认识在个体心理活动中的生理基础。

人的认识过程,是一系列的生理活动对认识对象的运动过程的模仿。

类比于科学理论建立模型的思想,可以说,认识就是用个体的生理活动作为认识对象的模型的过程。

同样地,正如科学理论用以描述世界的模型是存在于人类个体精神之外一样,人类对认识对象的认识的共性与基础,也与认识本身无关。

所以,所谓的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本身就不科学。科学本身没有任何错误,错的是将科学的方法用于它本身不适用的领域。这就好比偷换概念。

然而,认识活动在借助其生理基础展开的时候,这个错误,就已经不可避免了。换句话说,认识只要一出现,它就错了。

以个体生命之外的认识工具,作为个体生命的认识本身,不仅仅是一个逻辑错误。

这种错误,会在心-身的系统中,给个体带来一系列问题,为个体的心理困境,心理疾病,埋下病根。

其原因在于,认识活动的生理基础在认识对认识本身的认识中造成了认识与认识对象间不可逾越的鸿沟,也造成了认识主体与认识活动之间的貌合神离。

这一论述,就客观事实而言,可以从心理活动的生理基础的层次进行佐证。

人类心理活动的生理基础是一系列化学反应。在化学反应中,质子不发生变化,比质子更微观层面的粒子不发生变化。

换言之,人类个体的常规认识,只可能探及化学反应的宇宙层面,而于更加精微的存在,将无能为力。

数学工具可以让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凭借它得出关于宇宙的描述。但是,这个描述却不能如宇宙本身所是那样,在人脑中无差别的上演。

甚至于,人的认识也无法直接反作用于自身的生理反应,让心理活动真正意义上和生理基础合而为一。

于是,本文认为,不可知论不是像政治立场或宗教信仰那样,只是态度。不可知,是人类认识自身的局限带来的必然。

然而庆幸的是,认识的生理基础可以指导个体在认识错误的情况下,对外界做出反应,以能动性的实践活动改造世界,并得到一个“正确的”结果。

反过去推论,就知道,实践不可能检验认识的正误。

也就是说:实践可以表现出真理,但实践不能检验认识是否认识到了真理。

以上的描述,都是认识活动被抽象研究之后,给认识活动本身带来的不正确结果。

然而,以上的结果,却往往在认识活动中发生,甚至被社会文化所利用,用于加深人的异化。

另外,就认知心理而言,认知活动必然伴随着无意识中的理性认识。所以,没有绝对的、所谓的感性认识,认识过程对理性认识不可避免。

但是,在无意识领域发挥作用的理性的逻辑,是思考对思考本身进行思考的结果。

就像从两面相对的镜子中看无限深入的境界一般,这种思考,会使理性最终趋向于人类认识活动最基础的共性——认识活动的生理基础——来建立其普遍的规则。

除形式逻辑外,所谓的辩证逻辑,或者说辩证法,其思维模式与养生活动中的、中和中道的精神状态是一致的。

中和中道的宁静的心境,是身体自我调养的一种最佳心理状态。这种状态,与个体生命的内在(阴阳)平衡相契合。

所以,可以说,辩证逻辑,就是生理健康的法则的思维呈现。辩证的思维,就是让认识按生物本能的规则进行。

正因如此,人类的思考在对理性的憧憬中背弃了理性的精神,让思考在普遍化的合理中向生理活动礼拜朝圣。

认识无法避免它的承载者——人体。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以科学实验为基础的认知心理学研究,对个体认识的提升无所裨益。所谓科学的认识研究,让认识这一研究对象不再是认识。


(三)我与不是我的我

每个人的人生,只可能属于他自己。人不可能因为别人的所作所为,而盲目跟从——当然,这一事实的前提,是个体并未被洗脑和催眠,是个体有着独立健全的自我意识。

每个人把自己的世界织成一座宏伟的蜘蛛网,盘坐其中抑或攀缘缠绵,在用丝牵扯它物的同时,也用丝束缚了自己。

人的世界,属于他自己,只属于他自己。

当人们审视文化深层的意识形态,会发现,没有纯粹政治中立的哲学与思想,因为政治没有绝对中立,文化也无法摆脱政治的利用和误导。

为此,自我该让认识回归了!认识,属于每一个人自己

每个人,自无始以来,都有自己的因果业障。每个人,都有清净心性,只是为客尘所染。

人,生而自由,却已枷锁万重。

既然如此,对每个个体而言才有的意义,个人自己心中莫不已然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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