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律师函刷存在感的努比亚

有一次去深圳,看到机场还有努比亚的广告,才突然想起这个中兴旗下的互联网手机品牌。努比亚已经淡出主流视野很久了,最近再次回到公众视野,原因是给360发了律师函,说360新出的N4手机抄袭了努比亚。

这件事情单独的看,其实还是蛮有意思的,毕竟在这个手机同质化这么强的今天,说谁抄谁显然不是一个充分的理由。不过如果放在努比亚的历史去看,那就更有意思了,努比亚每年都要发出几张律师函搞搞热闹,似乎已经成了一种营销手段。

在2013年的时候,努比亚给vivo发了侵权的律师函,2015年则发给了中兴和魅族各一张,2016年的律师函则给了360,为什么2014年没有发出律师函呢?我觉得大概原因是,努比亚在这一年的销量还不错吧,这也算是智能手机的黄金年代,出的机器品牌也更多,照理说侵权也会更多发才是,可事实并非如此。

努比亚的起诉,360回应是无稽之谈,其实这次的理由和上次起给魅族发函是一样的,大概是说home键的小圆环侵权,只是这个小圆环实际上还是魅族先推出的。不过,有意思的是,尽管努比亚非常喜欢发律师函,但是从未因此而真的去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概打官司的费用还是远远高于发律师函的。如果发一个律师函就可以起到宣传的作用,还能打击对手的宣传,起诉的必要实际上并不大。不过无独有偶的是,努比亚的母公司中兴也很喜欢发律师函,据说曾向包括小米、OPPO、步步高在内的手机厂商广发“律师函”,称后者侵犯了WCDMA专利。这些事情,其实对中兴手机的发展并没有起到什么正面的促进作用,而在打击竞争对手这个层面,收效也甚微。

当然,这些手段,在当今手机领域,其实已经是非常无聊了。现在的手机竞争,远比当年还要复杂和血腥,尤其是在手机整体市场下滑的情况下,各家的日子就更加艰难。努比亚之前承担了中兴很多希望,也做出了很多营销努力,但最终的结果却并不太好。一开始努比亚是中兴用来对标小米的手机子品牌,大概类似华为的荣耀系列。但努比亚要比荣耀差远了,品牌的改革并未带来原有企业文化的改变,大厂作风在号称互联网品牌的努比亚身上体现的依旧淋漓尽致。高端受打不开市场,低端守不住阵地,定位互联网,却并不专注,从学小米的性价比营销,到学oppo、vivo的的综艺节目投放,都没有获得什么好的反馈。其实手机卖不好的根本原因并不是营销模式问题,而是在产品、系统等的打造上,缺乏品质和创新。

不过360手机能够引起努比亚的注意,也说明了360近期的品牌战略比较吸引人的注意,从F4到N4到Q系列,360还是在用心给手机做设计和研发,也慢慢有了自己的市场和用户,看着新对手越来越多,努比亚有压力也是比较正常的。

总体而言,目前中国手机可创新的方面不太多,无论是形状的稍加改变或者布局上的一些变化,但是仍旧在努力的手机品牌还是应该得到支持和帮助的。相信专利上的问题很好解决,而如何能打造出更新更好更受用户欢迎的手机,才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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