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的左手。

小指。

我几乎是一个走到哪拍到哪的人,其中又以各式各样的自拍占据了半壁江山。其实并不 主要 是因为我是个自恋狂。

这些年总是带着"不如忘了吧"的心态去看待过去的某些时光,其原因大多是因为有些慌乱和不堪的部分想要被自己人为地抹去,铺设一个理想化的现在和未来。

在这场逃逸中我学会了闪烁问题的技巧,重点内容并没有任何人完全地了解过。

无名指。

初中时做过的一篇阅读理解,讲的half-truth,让我印象深刻。中心思想大概就是:不把背景故事交代清楚而让人产生误会的叙述方式,并不算是说谎,所以不是骗子。就像Phoebe Buffay告诉大家的母亲是自杀身亡,当她告诉别人自己的母亲被一个毒贩杀死时,她也是诚实的,因为她母亲本人就是个毒贩。

可能很多颗大脑的运作模式都是这样,选择把经历的事情分成无数个集合,挑选看起来比较需要的真子集去记住。

我始终相信着人体与宇宙的联系,就像万物都有其不可思议的奇妙特征,人,一定可以记住所有事情。但不一定能主动想起来。所以当人下狠心割舍某些记忆时,一定是做好了永远不会希望再想起来的准备的吧。

中指。

当肉眼已经能看见平行世界发来的信号时,当躯壳可以感知到分子运动时,当筋脉贯通豁然开朗大彻大悟时,这个世界的危险就开始逼近了,新的旅程已经亟待迈出脚步了。

于是坦然了,于是放松了。于是微风吹着磐石漫天飞舞,蛛丝牵着野兽四处游荡,蝉翼盛着瀑布横冲直撞。

食指。

怕的就是,大脑会在某个时候突然嗅到熟悉的感官体验,然而那张脸却无法在脑海里清晰地拼凑出来。或许将来在人海中若一模一样的浪花,我可以一眼认出来,因为那是从我这口泉眼中经过的流水,也因为在非平面的四维空间中,我们从未告别过。

大拇指。

我感谢神赐予我一双怎么折腾都不会近视的眼睛 (只是偶尔散光)

今夜的左手。_第1张图片
爬山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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