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教育法:让孩子独立“做自己”

【香知蜜读944】  2018/07/16 星期一  荐书蜜友:书童珊珊

文: 佚名


玛利亚•蒙台梭利(1870年8月31日—1952年5月6日),是二十世纪享誉全球的幼儿教育家,她从事了半个多世纪的教育实验与研究,从而创立了幼儿教育法——蒙台梭利教育法,特点在于十分重视儿童的早期教育,风靡了整个西方世界,被誉为“二十世纪赢得欧洲和世界承认的最伟大的科学与进步的教育家”。

蒙台梭利成长于一个平和、博学、开明的家庭,父亲亚历山德鲁•蒙台梭利是一位性格温良、保守的军人,母亲瑞尼尔•斯托帕尼是虔诚、善良、严谨的天主教徒。虽然是独女,深受父母宠爱,蒙台梭利并没有被过分溺爱,且自小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养成了独立、热心助人的个性。

她十三岁时,选择了读数学,这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欧洲,也是少见的,大多数女孩不会选择数学这一专业;20岁那年,她进入罗马大学读生物、医学。女孩学医在当时更是破天荒的事情。蒙台梭利是医学班上唯一的女生。

凭借着不懈的努力和坚持,蒙台梭利于26岁取得了罗马大学医学博士学位,是意大利第一位女医学博士,更是意大利第一位女医生。

毕业后,蒙台梭利在罗马大学附属医院任精神病临床助理医生,诊断和治疗身心缺陷儿童,从而对儿童的研究产生了兴趣。

蒙台梭利教育法:让孩子独立“做自己”_第1张图片

1907年,蒙台梭利在罗马贫民区建立“儿童之家”。招收 3—6 岁的儿童加以教育,她运用自己独创的方法进行教学,结果出现了惊人的效果。那些贫苦、普通的儿童,几年后,心智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被培养成了聪明自信、生机勃勃的孩子。蒙台梭利教育法,轰动了整个欧洲。

蒙台梭利教育法到底是怎么样做到的呢?

蒙台梭利教育法:让孩子独立“做自己”_第2张图片

1以儿童为主

蒙台梭利反对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教育应以儿童为主。因为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具有巨大的潜能,儿童生命的发展是走向独立,应该打造一个以他们为中心,让他们可以独立“做自己”的“儿童世界”让他们独立探索和学习。主张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具备亮丽丰富的教材教具(包括自然的、人文的),教具内容要适合孩子智力发展的阶段,所有的硬体设备也都以孩子的高度为标准,因为在儿童之家内,一切事务都由孩子们自己动手来完成。让儿童主动去接触、研究,教师从旁适时地给予协助与引导,形成智慧。同时,蒙台梭利教育法尊重孩子的步调,没有课程表和上下课时间,使孩子能够专注地发展内在的需要。

2把握好儿童的敏感期

蒙台梭利提出孩子早期教育的敏感期是十分关键的,顺着敏感期学习的特征,能得到最大的学习效果。0—6岁的儿童,在不同的成长阶段,会出现对不同事物偏好的各种敏感期。“正是这种敏感期,使儿童用一种特有的强烈程度去接触外部世界。在这时期,他们对每样事情都易学会,对一切充满了活力和激情。”

语言的敏感期:2个月左右幼儿就开始吸收语言,他所获得的语言是他从周围环境中听到的。当他说第一句话时,并不需要为他准备任何特殊的东西。在蒙台梭利看来,语言能力的获得和运用,是幼儿智力发展的外部表现之一。

秩序的敏感期:从出生的第一年就出现,一直持续到四岁。这是幼儿的一种内部的感觉,以区别各种物体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物体的本身。

触觉敏感期:幼儿会朝着外界的物体伸出小手。这个动作的最初推力代表幼儿自我进入外部世界之中。正是通过手的活动,幼儿才能发展自我,发展自己的心灵。

细节的敏感期:幼儿在2—3岁时会表现出对细节的敏感,他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最小的细节上。这表明幼儿的精神生活的存在,以及幼儿和成人具有两种不同的智力视野。

协调性敏感期:这是在幼儿发展中最易观察到的一个敏感期。幼儿通过个人的努力学会走路,并逐渐取得平衡和获得稳健的步伐。应该在2到3岁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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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培养孩子的完全人格

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最大目的是协助孩子形成完全人格,养成良好社会行为。用混龄教学,不同年龄的孩子待在一起会相互模仿、学习,就像一个小社会的雏形,孩子在其中学会尊重别人,接受别人,学习如何分享、共处;摒除奖惩制度,采取尊重孩子的方式,培养孩子正在萌芽的尊严感。蒙台梭利课程,包括感觉、动作、肢能、语言和道德发展等,使个体成为一个身心合一的人。“自由”与“纪律”合一,“个性”与“群体”兼顾。启发幼儿使他们有能力解决困难,适应新的环境,达到自我构建和心智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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