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宅门》二奶奶撕董掌柜~老号品牌价值水涨船高
见识短的董大兴掌柜之流不认识老字号的价值,先是不同意二奶奶以百草厅白家老号入一份股,继而二奶奶摘了匾。可后来,常公公过来挤兑董掌柜卖的乌鸡白凤丸放一个月都掉药渣子,不比以前白家老号的能放三年仍新;伴随常公公催收万两银子。董掌柜没办法,只好去上门求二奶奶。这时候,二奶奶就水涨船高了,行,入股四份,占股比例五成。哈哈哈!
(1)合伙企业中的商誉入股
品牌、商誉的在人合型企业的入股,在《合伙企业法》里面也有规定。
商誉(Goodwill),是能使企业中的人、财、物等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相互作用,形成一种 “最佳状态”的客观存在。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
中国新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知识产权,当然包含品牌;其他财产权利,就包括商誉,特许经营权等。对于支持这种说法的证据,我找到了如下一个间接证据。
1997年,国家税务总局对深圳税务局《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90号):根据的有关规定,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行为,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征收营业税: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以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也就是国家税务局以部门文件的形式,间接认同了商誉入股个人合伙、合伙企业的合法性。
(2)公司中的商誉入股
对于公司,商誉的入股,在《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里面有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也就是说,对于公司,公司虽有商誉的价值,都入股时不能拿商誉入股。
二、南厅PK北厅,自己打自己~秘方,商业秘密的价值!
继上面二奶奶白文氏拿到北厅的四份股份之后,另谁都没曾想到,自己又利用手中掌握的秘方,和北厅自己斗了起来~为夺掉北厅更多的股权。这事,要在现在,或许已经貌似构成了关联交易或者违反了禁业限制条款。但若是其作为一个LP,有限合伙人搞关联交易也是没啥不可以滴。
《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剧中的白文氏,也没有跟董掌柜他们有什么禁业限制约定,她也没有具体参与北厅的药店经营管理,算是充分运用了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大宅门》这样一部经典剧,其中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IP运用技术,真是让人好生赞叹,经典,确实精彩,值得今天法律人,特别是IP创业人、企业人,真值得好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