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有十年,我想不起你

阿Z问,若时光可以倒流,你最想回到哪一年?我呵呵着说,哪有什么如果,无论重来多少次。该来的会来,该离开的还是会离开。

当你已然记不起对方的脸,就足以表示过去有多遥远... ...不管你曾经是不是在意过。

收到L先生的简讯,是在多年以后。校友群留言栏下,他说他是L先生..他说...ZJ,多年不见。我坐在屏幕面前发呆,熬过夜的脑袋嗡嗡作响如同记忆里那些倒在天台的啤酒罐罐,叮叮铛铛。还有Q宝和阿Z的嘻嘻言语连同面容干净的L先生。

L先生来的时候,是大家在SZ的第二个夏天。他个子高高的抱着书本站在台上自我介绍,一脸阳光明媚。他说,他是L,他说,他来自江湖。哄堂大笑中,他坐在了靠近我们的位置。

有关于他的事,都是后来从Q宝碎碎言语中得知的,被get到的是,他是一个不爱念书,却能把故事写得很棒的人。我看过他的手稿本,的确很棒。浅浅的记忆里,我跟L先生熟络起来,还基于他的稿本。每一次阅览,都会留下一些简短的对话。小纸条塞满垃圾箱的时候,大家就都熟识了。有汽水和啤酒的夏天似乎过得特别快,封闭式的管理体系里,天台成了大家唯一的活动基地。好在知道它的人并不多。

L先生来了以后,我们的小圈子似乎变得额外热闹,他热情 真切还十分有趣,多少有些像故事里的那个模糊先生,美好而出众。多巴胺的情感在更为年轻的时候总是容易被美化 放大 然后定格在你认为的完美里。

他似乎会喜欢上许多姑娘,只是每一个都不长久。以至于他带我见女同学的时候,我会自动默认对方是他女朋友,然后私下里揶揄他。他说那些看起来很花心的人,遇到真心喜欢的大多会一心一意。而那些低头系鞋带的瞬间错过的人就当是考验了。

至少有十年,我想不起你_第1张图片

我说你大爷的,花心还被你说得这么理直气壮。

楼上的学长在情书里塞了两颗棒棒糖,慌慌张张的递给了我。L先生麻利的抢了去,拆开信件,邪恶的吃掉了糖果,把信件放回桌上。他说那男生太怂了,我说哦。然后没了然后。只是在操坪,散步,话语间一圈又一圈。那时候觉,真好,一切都很好,球赛  游戏  周末贴拍还有每天的每天。除了L先生的不告而别。

在SZ过完了一个圣诞和愚人节后,L先生就离开了,没来由的如同他来的时候。只是愚人节的鬼面具和灯火还鲜活不散。人在年少的时候,离别总是显得特别难过,因为纯净的心里只有愿不愿意,没有灰色情绪。

... ...

之后,L先生寄来了信件,很厚很厚的每人一封。

之后,鲜有联络

之后,失去消息

自此,再无交集。

直至,留言栏,十年已过。

11:39(PM)

L:ZJ,多年不见,我是L....

9:01(AM)

我:...  ...

...  ...


等完美的影子

在苍白的人生里

落满了尴尬

陌生的人

我模仿成酒徒的样子

你可有故事?

从来

你的世界非黑即白

又何以有灰色地方

陌生的人

你拾起了一株白色玫瑰

却用它来取暖

在每个寒冷的夜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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