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设计基础

程序设计方法与风格

1.设计方法:指设计与编制、调试程序的方法和过程,主要有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软件工程方法和面向对象方法
2.设计风格:良好的设计风格要注意源程序文档化、数据说明方法、语句的结构和输入输出

结构化程序设计

结构化程序设计原则

强调设计风格和程序结构的规范化,提倡清晰的结构
1.自项向下
2.逐步求精
3.模块化
4.限制使用goto语句

结构化程序的基本结构与特点

1.顺序结构
2.选择结构(分支结构)
3.重复结构(循环结构)

结构化程序设计注意事项

1.使用程序设计语言中的顺序、选择、循环等有限的控制结构表示程序的控制逻辑
2.选用的控制结构只准有一个入口和出口
3.程序语言组成容易识别的块,每块只有一个入口和出口
4.复杂结构应该用嵌套的基本控制结构进行组合嵌套来实现
5.语言中所没有的控制结构,应该采用前后一致的方法来模拟
6.尽量避免goto语句

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

面向对象方法的本质:主张从客观世界固有的事物出发来构造系统,强调建立的系统能映射问题域
1.对象:用来表示客观世界中的任何实体,可以是任何有明确边界和意义的东西
对象特点:标识唯一性、分类性、多态性、封装性、模块独立性好
2.类:具有共同属性、共同方法的对象的集合
3.实例:一个具体的对象就是其对应分类的一个实例
4.消息:实例间传递的信息,它统一了数据流和控制流
5.继承:使用已有的类定义作为基础建立新类的定义技术
6.多态性:指对象根据所接受的信息而做出的动作,同样的信息被不同的对象接收时有不同行动的现象
优点:与人类习惯的思维方法一致、稳定性好、可重用性好、易于开发大型软件产品、可维护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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