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镇经院的日子

经院是南方的一座小镇,这是我在小镇的第四个年头,也是最后一个年头。

我来经院的时候刚满18岁,这是一个可以穿校服进网吧的年龄。我也彻底告别了说完“18岁了”,同网管玩猜谜的游戏。游戏虽然简单,只有三个字“属什么?”,但猜对了没有奖励,错了就会被人赶出去,这种只赔不赚买卖任谁都提不起兴致。

经院坐落在一个叫藏龙岛的地方,这里的人们称它为藏(cang)龙岛,有藏龙卧虎之意。

在我看来,非常不好。我不能忍受以后,我可爱的女儿向他英俊潇洒,风流倜傥,高大威武的父亲问起时,我会说出一个如此俗套的名字。

我会告诉她,这个地方叫藏(zang)龙岛。

在很久以前,这里的一个渔夫受妖魔蛊惑,潜入汤逊湖中盗取龙珠,化身孽龙后危害四方。我路见不平,为民除害任。谁料孽龙法力高强,身负重伤。危难之际,忽然看见一电饭煲,于是使出我派禁术魔封波。将其成功封印,但千年修为也就此毁于一旦,成了凡人。

当然在我看来不光地名,经院这两个字也很low。因为“院”字同“大”字相比给人很小,不上档次的感觉。

这样说并非我讨厌经院,是因为与事实不相符。我至今还记得刚来经院的唯一感觉就是大,倘若你在天上看,就会发现经院近似一个长方形。在中心的地方是图书馆,以此为界划分为东西两个小城。

让我比较困惑的地方是一个在北,一个在南,却用东和西命名。

我就住在北边这个叫东城的地方,刚来时无论是领军训物资,体检,还是存话费,买水果,都要我跑西城去。

那时正值九月,经院的空气弥漫着,桂花和女生身上独有的香味。虽然每一口空气都是如此的香甜,但也无法缓解炎炎夏日带来的痛苦。哪怕坐在屋子里一动不动,汗水也会不停的划落。东城到西城来回将近30分钟的路程,成了我心中最遥远的距离。

走在炎热的空气里,因为出汗浑身都是黏黏的感觉。

记得小时候,有一年夏天天气异常炎热,是10年来首次达到30度。习惯20多度的我,被热的不停流鼻血。当时我看到自己流鼻血,以为自己马上就要死。我敷着冰袋,躺在床上,整个人都是黏糊糊的。

爷爷说人是女娲用泥做的,我感到自己在一点点融化。自以为不久就会变成一滩泥消失掉,便写了一封遗书放在了枕头下面,避免父母因为我的消失而伤心。

每当我处在烈日下,回忆起不堪回首的往事,就非常羡慕那些可以躲在太阳伞下的女生。当然我也可以打伞,但我知道这样做难免会被人指指点点,毕竟公平更多是一种形式上的东西。其实我这种人完全不会在意陌生人的碎碎念,但我担心我成为一个笑料后,会影响到未来的女朋友。不过从目前看,我未来的女朋友显然没有注意到我的良苦用心。

好在经院的路旁载满了香樟树,这种树会散发一中非常淡的香味。倘若摘下一片叶子,用手揉碎,顿时就会有一股充满生机的清香扑面而来。于是香樟树下一片一片,断断续续的绿荫成了我最后的庇护所。

于是你在9月的经院,便可以看到宽阔平坦的柏油马路上空无一物,而屋檐和树荫下,却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因为人太多的缘故,最边上的人往往只有脚踩在马路牙上面,整个身体都悬在外面。为了保持平衡,在人群中他们双臂会展开一个很小的弧度。跟在左摇右摆的人群中,我经常会恍然以为来到了南北极,虽然我根本不知道南北极是什么样子。

我曾看过一本关于刺客的书,里面介绍为了达到致命一击的效果,刺客要将自己融入阴影中去。这就需要刺客习惯生活在阴影里,以便在阴影中像呼吸一样自然。所以我怀疑建造经院的人是个绝顶高手,后来我发现,图书馆前的圆形广场和南北两边的东西城,暗合周易中的两仪四象。于是我愈发肯定,学校里有一类似扫地僧的存在。

之后我拜访了学校里所有的扫地的大叔,也许是我没有武学天赋或者武林大劫并未到来,他并没有现身。

但我并没有就此气馁,想少林寺的易筋经是放藏经阁中,本院的绝世武功自然就在图书馆。

虽然知道就在图书馆,但秘籍藏的实在隐秘,我天天跑去也没有发现一丁点线索。不过一来二去秘籍虽未找到,反而喜欢上待在图书馆里的感觉。

寻一处开窗的地方,打开随手从书架上抽取的书,在加上轻柔的音乐作为佐料。翻几页,发发呆。看着远处的天空,感受蓝和白微妙的转换。在一阵阵微抚的清风中安享静谧的下午,实在是最幸福不过的了。

但这种幸福的背后,却是无尽的孤独。村上谈到孤独时说,没有人会喜欢孤独,但更不想失望。

我之所以孤独,和我的爱好是密不可分的。

男生的爱好无非就是权,钱,女人。也许是因为我对前两个毫无兴趣,导致我对第三个的兴趣远远超出常人。

读红楼梦时看到贾宝玉说,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情不自禁拍手称快,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因为很多情,所以很轻易便会对姑娘产生好感。可能只是图书馆里踮起的脚尖,笑起时弯弯的睫毛。

虽然我很喜欢女生,但却不大擅长同女生打交道。所以简简单单的喜欢,在这个皆为利往的市场经济中就很突兀,经常被误为别有用心,我只好无奈的孤独着。

我也不屑于向旁人去解释什么,根据能量守恒原则。讨厌我的人越多,那么喜欢我的人也将越多。

我便在等待触底反弹中活着,我一直梦想在我离开经院时,可以像村上一样任性。

年轻时只有两个朋友,一个是老婆 一个是前女友,没有男性朋友。

然而一个人的出现打破了我的伟大志向,他叫陈野亮。

每次提到他,我总会想到周国平。我才不会说是因为他们都是方脸。

他是一个很特殊的人,在我前20年的生涯中从未见过。非常追求精神世界,所以同周围的环境总是有些格格不入。

当初朋友准备成立诗社,人数不够便拉我凑数,我是在那第一次见到了他。

我虽没有一年看300本书的本事,但二三十本还是绰绰有余。在这里我深感自己视野狭小。

而陈野亮在其中更是显得谈吐不凡,对事物有其独到的见解,并能令人信服。而且异常谦虚,丝毫没有做作的痕迹

短暂的交流后,我就发现他对我有种莫名的吸引,这种情况就是女生也非常罕见。

我很困惑这种反常,所以并没有找他聊天。后来社团解散,我们也就很少联系。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一天他突然说要用我拍的照片,做一些推送的东西。

我们便约在书屋聊天,没想到一发不可收拾,从书到动漫到游戏都相当投机。直到店员说要打烊,我们才意犹未尽的散去。

从这之后,每过一段时间我们便会聚一起聊聊天。

一次陈野亮非常开心的告诉我他第一次收到稿费了,便讲了一些自己写东西的经历。接着我们又聊了些写作的东西,没想到这次谈话对我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生活总是一段时间开心,一段时间郁闷。以为都是散散步,听听歌,等心情自然愈合。但在陈野亮耳宣目染之下,我便试着写了个小文章。

我拿给他后,陈野亮赞不绝口夸我很有天赋,我便恍恍惚惚地入了坑。

因为之前并没有写过东西,自知基础不行,便借了几本如何写作的书,一边看一边写。

每次写完便拿给陈野亮看,他每次都是先夸我一顿,然后在指出不足指出。这使我的进步非常快,自己都能感受到每天都在进步。

今日在看最开始写的东西,满满的羞耻。我都想问自己这是什么鬼,小学生水平都没有。

也亏陈野亮当初能那么耐心的看,还一本正经的鼓励我。这也让我越发的感受到他的热情和真诚。

不知不觉四年过去了,很快我们也将离开经院天各一方。前几天,你实习回来对我说,在公司你感觉自己被廉价卖掉了,你想做一个自由职业。

我说我想做摄影师,可以满世界浪,认识各地的美女。

虽然我们笑着说着这些,但心里明白现实没这么美好,生活也不会如此容易。

但愿你我未来,可以像现在一样为自己活着。十年之后,我们还可以同今日一样,不时见上一面,喝酒,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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